微芯生物(688321):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海德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睿达”)持有公司股份12,533,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公司股东深圳市海德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睿远”)持有公司股份12,533,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 公司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8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为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0,000股,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拟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4月18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海德睿远和海德睿达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20.43元/股),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注: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非实际控制人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安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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