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 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6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铭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81,582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0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李婷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股、23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93%、0.0293%)。若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于 2022年 1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于 2023年 1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等,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婷华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李婷华女士的减持结果详见 2022年 12月 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2、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红杉铭德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红杉铭德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 刘海燕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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