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变动比例超过1%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陈崇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鳌电子”)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函告,获悉其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3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持股变动超过1%的情况
注2:表中总股本系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显示的股数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陈崇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陈崇军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3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80%。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5、陈崇军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5.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若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拟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古鳌电子所有。 2)在本人担任古鳌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1)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已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2022年8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预披露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2022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承诺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2023年截至2023年1月16日陈崇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3万股,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承诺3)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5.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其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1)和承诺4)正在履行中,详见“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承诺3)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5.3、再融资承诺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古鳌科技股份,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 年3月9日起开始计算。本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1)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承诺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陈崇军先生出具的《古鳌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