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20:36:4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票的被动减持所致。

?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广厦建设在 2022年 11月 1日至2023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7,999,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 本次广厦建设被动减持事项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相关函件,广厦建设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广厦建设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5%以下股东 ,公司 第二大股东广厦控 股一致行动人41,161,1904.88%其他方式取得41,161,190股,IPO、 转增股本、配股等方式取得(因广厦 建设涉及多次大宗交易及司法划 转,无法明确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广厦建设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人还包括楼忠福先生、楼明先生及楼江跃先生)。

二、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计划的原因及实施结果
(一)集中竞价减持原因
根据相关函件,广厦建设因与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依法变卖了广厦建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999,989股。广厦建设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系广厦建设托管公司股票的券商执行法院裁定所致(目前暂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具体原因及最终数据需以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为准)。

(二)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实施结果:

股东名 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 例减持期 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格区 间(元/ 股)减持总金额 (元)减持 完成 情况当前持股 数量 (股)当前 持股 比例
广厦建 设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7,999,9890.95%2022/1 1/1~ 2023/1 /10集中 竞价 交易5.05-5.5042,199,942已完 成33,161,2013.93%
注1:上表中减持总金额为减持价格区间的均值与减持数量估算得出,非准确数值。

注2:经公司与广厦控股核实,此次法院处置股份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三)截至2023年1月10日,广厦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6,550,00012.62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161,2013.93
楼明15,950,0001.89
楼忠福14,591,4201.73
楼江跃300,0000.04
合计170,552,62120.20
(四)本次减持的预披露情况
本次广厦建设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公司未收到被动减持预披露的通知。

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本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其中提及“经股东名册查询,广厦建设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1,161,190股减少至33,499,901股,减少股份为7,661,289股,减少部分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1%。”经核实,上述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减少原因即为本次集中竞价减持原因。

因广厦建设托管券商以集中竞价方式陆续处置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票,前述公告所述广厦建设减少股份7,661,289股包含在此次被动减持股数中。

(二)公司已多次书面及口头告知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遵守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等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截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才收到相关告知函。广厦建设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未进行减持预披露,将可能导致广厦建设被动违规减持。

(三)本次广厦建设减持事项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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