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通利债券LOF (161505):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第4季度季报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河通利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国内受到疫情管控放松和地产刺激政策出台的影响,债券收益率整体上行,短端上行幅度表现大于长端,曲线平坦化。 整个季度1Y国开上行34BP,3Y国开上行15bp,5Y国开上行17bp,10Y国开上行6bp,曲线整体平坦化。信用债方面, 各期限均呈上行趋势,1、3、5年AAA分别上行55bp、56bp和57bp。 1、3、5年AA+分别上行59bp、60bp和60bp。期限利差涨跌互现。AAA 3年和1年利差收窄5bp,5年和3年利差走阔1bp。AA+3年和1年利差走阔了2bp,5年和3年利差收窄7bp。评级利差呈走阔趋势,1年AA+和AAA利差走阔17bp,3年AA+和AAA利差走阔24bp,5年AA+和AAA利差走阔16bp。 经济数据方面,10月基本面再迎波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大。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速由2.5%下滑至-0.5%。工业增加值同比由前值6.3%下行至5%。10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较上月10.7%下行至6.9%。地产投资、制造业和广义基建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16%、10.7%和12.8%,较前值分别下滑3.9%、0.1%和3.5%。11月受到疫情冲击影响,工业生产增长回落,零售同比跌幅加深,地产产业链仍在探底。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速由-0.5下滑至-5.9%。工业增加值同比由前值5%下行至2.2%。10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较上月5%下行至0.7%。地产投资、制造业和广义基建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19.9%、6.2%和13.9%,较前值分别下滑3.8%、0.7%和1.1%。 10月进出口疲弱,出口(以美元计)同比下降0.4%,前值增5.7%;进口同比下降0.7%,前值增0.3%。11月进出口疲弱,出口(以美元计)同比下降8.7%,前值为-0.3%;进口同比下降10.6%,前值为-0.7%。 金融数据方面,10月金融数据超预期回落,10月M2同比增11.8%,新增人民币贷款6152亿元,前值2.47万亿元。新增社融9079亿元,前值3.53万亿,社融存量增速10.3%,前值10.6%。 11月社融和信贷同比均少增,不及市场预期。11月M2同比增12.4%,前值11.8%。新增人民币贷款1.21万亿元,同比少增596亿元。新增社融1.9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6109亿元,社融存量增速10%,前值10.3%。资金面方面,四季度央行公开市场净投放9440亿元,其中央行等量续作MLF20000亿元。 12月份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释放5000亿资金。四季度资金面整体较为宽松,R001四季度均值在1.27%附近,下行2BP,R007均值在1.89%,上行25BP。在四季度内,以R001均值来看,10、11、12三个月先上后下(1.46%,1.53%,1.18%),以R007均值来看,10、11、12三个月逐步上行(1.80%,1.95%,2.03%)。 转债方面,中证转债指数全季度下跌2.48%。总体看,转债的估值有所抬升,估值仍处于较高水平。全季度来看,社会服务、计算机、传媒行业涨幅居前,煤炭、石油石化、电力设备行业表现偏弱。 本运作期内,本基金调整了债券和可转债仓位,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了整体仓位和杠杆比例。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通利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0%;截至本报告期末通利债 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文件 2、《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568888 /4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cgf.c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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