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002667):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20:39:34 中财网
原标题:鞍重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1月18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股数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 起始 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用 途
上 海 领 亿6,000,00 010.85%2.47%2023 年1 月 18 日办理 解除 质押 手续 之日 止浙江银 通典当 有限责 任公司为满足 自身经 营需要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 前质押股 份数量 (股)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占 已未质押 股份限占 未

       售和冻 结、标 记数量 (股)质 押 股 份 比 例售和冻 结数量 (股)质 押 股 份 比 例
上 海 领 亿55,309,88822.74%5,560,00011,560,00020.90%4.75%0000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2、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自身资金需求,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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