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离任董事会秘书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会秘书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离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如下: 蔡蔓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蔡蔓丽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蔡蔓丽女士原定副总经理任期为2022年4月22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蔡蔓丽女士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蔓丽女士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说明。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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