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8:03:36 中财网
原标题:春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东孙洁晓、袁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319,024,9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3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是否为 补充质 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孙洁晓10,000,0003.18%0.89%2023-01-19至质押 登记解 除之日北方国际 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个人 融资 需求
  144,199,99545.84%12.78%      
合计154,199,99549.02%13.67%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孙洁晓314,560,00027.89%133,824,997288,024,99291.56%25.53%0026,535,005100%
袁静31,000,0032.75%31,000,00031,000,000100%2.75%23,250,00275.00%00
合计345,560,00330.64%164,824,997319,024,99292.32%28.28%23,250,0027.29%26,535,005100%
注: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孙洁晓先生本次质押股份融资主要为个人融资需求,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为 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为 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孙洁晓先生、袁静女士均为中国公民,为夫妻关系,住址为苏州市工业园区。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静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孙洁晓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个人资金需求,形成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押物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追加增信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2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暨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2022年 12月 29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根据以资抵债方案中第一项计划向公司支付了 2,000万股权转让款。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

(3)公司分别于 2019年 6月 13日、2019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凯茂与仙游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约定书》,同意公司、深圳凯茂为孙洁晓先生就深圳凯茂违约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关联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 8年。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其实质是被担保人孙洁晓先生因承担深圳凯茂可能发生未按约定时间投产、未完成累计投资额、未完成产值及税收、未持续经营等违约责任,而形成的公司及深圳凯茂对孙洁晓的关联担保。关联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6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额为 3,000万元,实际发生日期为 2019年 7月 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担保项目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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