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6:02:47 中财网
原标题: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4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
243,4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
次质押后,蓝天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18,929,231股,累计质押
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48.86%,占公司总股本的24.03%。

? 截止本报告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
量为33,400,000股、李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870,000股。

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扶廷明、陈启勇、张先梅、
王继光未质押公司股份。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
为154,199,231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52.2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1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接到蓝天集团通知,蓝天集团将2,6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其中583万股股
份质押于2023年1月20日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2,017万股
股份于2023年1月30日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本次质押股 数是否为限 售股是否补 充质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持 股份比 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 例%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蓝天 集团1,120万股是,限售 流通股2023年1 月3日2024年1 月3日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 店分行4.60%2.26%业务需要
蓝天 集团583万股是,限售 流通股2022年12 月14日2023年12 月14日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 店分行2.40%1.18%为子公司 借款担保
蓝天 集团897万股是,限售 流通股2023年1 月3日2024年1 月3日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 店分行3.68%1.81%业务需要
合计 2,600万股     10.68%5.25% 
注:上表中质押起始日为质押合同签署日期,质押到期日为主合同到期日期,质押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解除质押登记日期为准。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限售股份 数量冻结股 份数量限售股份 数量冻结股份 数量
蓝天集团243,423,00049.19%92,929,231118,929,23148.86%24.03%118,929,2310124,493,7690
李新华33,400,0006.75%33,400,00033,400,000100.00%6.75%33,400,000000
李国喜5,796,0001.17%0000005,796,0000
李效萱829,0000.17%000000829,0000
扶廷明4,678,2000.95%00000000
陈启勇3,855,0000.78%00000000
张先梅1,0000.00%00000000
李建2,681,0000.54%1,870,0001,870,00069.75%0.38%0000
王继光338,0000.07%00000000
合计295,001,20059.61%128,199,231154,199,23152.27%31.16%152,329,2310131,118,7690
注:持股数量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定期下发的最新股东名册载有的持股数量,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3、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没有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一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对应的融资额为3.92亿元,蓝天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4、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蓝天集团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
响,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蓝
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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