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300802):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届满: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王建勋先生于 2022年 7月 25日至 2023年 1月 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86%;徐建宏先生于 2022年 7月 30日至2022年 8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69%。 2、后续减持计划: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两位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本次变动前,徐建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14,555股(占公司总股本2.58%),通过上海矩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本次减持股份为其直接持股部分,间接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公司于 2022年 7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本次减持事项与前述事项无关联性。 三、下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王建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2)徐建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股东王建勋先生、股东徐建宏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关联性。 四、备查文件 1、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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