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曾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7.25-2023.1.24)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7,37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022年10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2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1,107,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泰达控股发来的告知函,泰达控股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1月24日届满。公司现将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拍卖及司法裁决,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9.20元/股至12.88元/股。 泰达控股自2022年11月4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23年1月24日期间,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滨海能源0.45591%的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泰达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泰达控股《关于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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