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7:11:23 中财网
原标题:天能重工: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兴红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波先生、胡鹏鹏先生和 公司原副总经理方瑞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董事、总经理张兴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87,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经理赵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87,6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经理胡鹏鹏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87,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87,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胡鹏鹏先生、方瑞征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方瑞征先生因2023年1月3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后6个月内全部锁定,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赵波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 例 (%)
赵波集中竞价2022.11.19.27007,6890.00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赵波合计持有股份1,950,7500.24%1,943,0610.2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487,6890.06%485,7650.06%
 高管锁定股1,463,0610.18%1,457,2960.18%
注:1.截止2023年1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809,290,549股。

2.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年重新计算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止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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