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688798):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7:07:19 中财网
原标题:艾为电子: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000,000股的比例为 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6.02元/股,最低价为 8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682,778.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 25日、2022年 8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二、 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3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000,000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6.02元/股,最低价为 8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682,778.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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