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300440):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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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8:52: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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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运达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控股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知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44.96%减少至 42.96%(注: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902,000股后的股本 436,811,000股)。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公司”)于 2023年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运达创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4,066,354股,占总股本比例 0.93%;曲水知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9,037,976股,占总股本比例 2.0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运达创新、曲水知创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运达创新、曲水知创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66,354股和4,669,866股,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
价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运达创
新 | 大宗交易 | 2023/1/31 | 6.74 | 4,066,354 | 0.93 |
曲水知
创 | 大宗交易 | 2023/1/31 | 6.74 | 4,669,866 | 1.07 |
| 合 计 | | | 8,736,220 | 2.00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运达
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186,433,853 | 42.68 | 182,367,499 | 41.7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86,433,853 | 42.68 | 182,367,499 | 41.75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曲水
知创 | 合计持有股份 | 9,037,976 | 2.07 | 4,368,110 | 1.00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9,037,976 | 2.07 | 4,368,110 | 1.00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 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成都高新区新文路 22号 11栋 1层 1号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 307-A152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 1月 31日至 1月 31日 | | |
股票简称 | 运达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40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运达创新) | 4,066,354 | 0.93 | | |
A股(曲水知创) | 4,669,866 | 1.07 | | |
合 计 | 8,736,220 | 2.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运达创新 | 186,433,853 | 42.68 | 182,367,499 | 41.75 |
曲水知创 | 9,037,976 | 2.07 | 4,368,110 | 1.00 |
何鸿云 | 920,547 | 0.21 | 920,547 | 0.21 |
合计持有股份 | 196,392,376 | 44.96 | 187,656,156 | 42.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392,376 | 44.96 | 187,656,156 | 42.9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运达创新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4,066,354股,占总股本比例 0.93%;曲水知
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
份 9,037,976股,占总股本比例 2.07%,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
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
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
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
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
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同时亦未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运达创新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曲水知创的减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二、其他情况说明
1、运达创新和曲水知创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运达创新和曲水知创本次减持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不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3、本次减持不影响运达创新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4、在曲水知创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情况,公司董事会亦将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