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吴畏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杜学军保证向本公司提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71,1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8%)的董事吴畏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0%);持有本公司股份 5,936,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的高级管理人员杜学军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 近日,公司收到吴畏先生和杜学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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