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展期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本次质押展期后, 卜春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6.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本次质押展期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38.2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8.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卜春华女士关于办理所持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获悉卜春华女士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办理了质押展期,并已完成办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338.2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58.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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