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300935):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韩艳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31%)的监事韩艳薇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3%)。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监事韩艳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监事韩艳薇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进行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韩艳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 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