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8:17:32 中财网
原标题:可立克: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计划自减持预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1,016,217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1%。

公司于近日收到鑫联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数占减持 时总股本的比例 (%)
鑫联鑫大宗交易2022.08.16 - 2023.02.0218.306,260,0001.31
合计------6,260,0001.31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 1303-04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3年2月2日    
股票简称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6,260,0001.31   
合 计6,260,0001.3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鑫联鑫合计持有股份11,016,2172.314,756,217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1,016,2172.314,756,217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盛妍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51,500,00031.78151,500,0003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51,500,00031.78151,500,0003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可立克科技合计持有股份144,645,97730.34144,645,9773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44,645,97730.34144,645,97730.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 11,016,217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1%。    

 截至本公告日,鑫联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6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31%,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 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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