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满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徐英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 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79)。公司董事徐英盖先生计划在 2022年 8月 4日至 2023年 2月 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5,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2%(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非公开发行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公司近日收到徐英盖先生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 2月 3日,徐英盖先生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徐英盖先生在减持计划期内,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累计为0.33%,未超过减持计划比例。具体如下:
2、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与持股类别合计不一致系尾差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期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79)。 3、本次减持实施未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徐英盖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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