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50ETF (510100): 关于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0:06:36 中财网
原标题:SZ50ETF : 关于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年 2月 1日在《证券时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为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易方达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SZ50ETF,扩位证券简称:上证50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10100)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易方达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合并
1、权益登记日:2023年2月9日。

2、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

3、合并对象:权益登记日在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4、合并方式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2023年1月30日上证50指数收盘点位的万分之五基本一致。

(2)合并比例
合并比例=(X÷Y)÷(I×5÷10000)
其中,X为2023年1月30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资产净值,Y为2023年1月3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I为2023年1月30日上证50指数收盘点位。合并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

2023年1月30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资产净值为1,514,411,813.70元,该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273,234,318.00份,该日上证50指数收盘点位为2839.12。根据上述公式,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合并比例为0.83788015。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合并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实施合并,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份额合并日进行变更登记。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1份,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3)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合并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合并日基金资产净值÷合并后的基金份额总数。

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5、合并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份额合并日的下一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6、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基金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万份调整为60万份。由于基金份额合并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将于基金份额合并日的下一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起正式用于申购与赎回。

二、本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鉴于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已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合并,本基金将对份额合并期间的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做如下安排:
1、权益登记日(2023年2月9日),本基金正常交易,正常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本基金停牌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起,本基金复牌且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

2、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前三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并于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3、本基金于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业务,并于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4、本基金于份额合并日(2023年2月10日)暂停办理转融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转业务,并于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13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其他业务提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证券公司在本基金停牌期间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非交易申报业务(具体包括:担保品划转、券源划转、还券划转和余券划转)时,应注意:
(1)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合并登记处理,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合并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在份额合并日,该类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合并前持有的可用份额,因此应尽量避免在合并日申报上述业务。如在份额合并日申报该类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证券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于份额合并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对于除上述与融资融券相关的非交易申报业务,包括: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司法冻结质押、证券质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业务申请人应注意:
(1)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合并登记处理,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合并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在份额合并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该类业务日终根据有效的申报数据进行处理,而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合并前持有的可用份额,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于份额合并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在权益登记日日终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在份额合并后将执行原有的冻结或质押。

四、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基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由于本基金在实施份额合并的过程中,本基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及交易等相关业务,投资者会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赎回或卖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而面临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并关注暂停业务期间证券市场、本基金标的指数以及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4、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本次份额合并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60万份。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的,申购将失败;投资者按照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赎回的,赎回将失败;若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合并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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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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