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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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0:29: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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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舜宇精工:招股说明书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518号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
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
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8,00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9,200,000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
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2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数量为准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 |
每股发行价格 | 11.00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2月 10日 |
发行后总股本 | 63,770,000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2月 8日 |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6,377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6,497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承诺、稳定股价承诺、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的承诺、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和上市后违法违规行为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
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
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
无法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的所
有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
意下列事项:
(一)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延锋汽饰、佛吉亚、新泉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
及一汽集团、上汽集团等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
为 66.86%、68.56%、64.45%和 68.5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
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对 |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对经济景气周期
敏感性较高,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下游整车行业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因此,
如果未来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不及预期,将影响汽车行业景气度,进而影响公
司所在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并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
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31%、23.18%、20.86%和 20.24%,若剔
除适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 1-6月毛利率分别为 26.61%、
24.28%和 23.15%,毛利率整体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
到项目毛利差异、收入结构变化、外协采购比重上升、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及宏
观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议价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或降低生产成本,则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216.88万元、20,098.82万元、20,171.22万元和 22,166.7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余额分别为 1,043.80万元、1,410.98万元、1,128.76万元和 1,229.14万元。随着公司营
业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 1年以
内的应收账款。若未来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则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存货金额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4,481.60万元、20,434.20万元、23,824.63万元和 23,702.5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316.33万元、346.09万元、1,046.12万元和 1,226.60万元。
如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会增加公司存货管理
或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
(六)业绩下滑风险
由于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
素,行业不确定性增加;2022年以来国内多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 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
绩产生了一定影响。若未来因前述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下游客户减产、停产及终端消费
者购车意愿下降或者疫情不利影响持续,都将对公司的业绩和订单规模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将导致发行人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股权代持、应收账款核销程序不完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
比例、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
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等。如果未来发行人仍存在其他经营管理不规范情形,将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劳动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因季节性用工需求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且公
司劳务派遣人员占比存在超过 10%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也存在以劳务外包形式将不良品统计及退换货处理、处理客户投诉等事项外
包给第三方处理,以及委托第三方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的情形。若公司用工管理不当或
外包供应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能按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
有关部门要求补缴、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五、财务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审计截止日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
阅[2023]0191 号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审阅报告”),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 |
项”。
根据审阅报告,截至 2022年 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07,325.81万元,较上年末
增长 13.27%;所有者权益为 45,335.1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7.72%;2022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86,051.79万元,较上年增长 18.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1.86
万元,较上年增长 43.85%。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04.67
万元,较上年下降 67.93%。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经
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
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及采购价格、主要产
品或服务、销售模式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本次证券发行的重大事项。 |
目录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69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4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6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5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97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40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13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舜宇精工 | 指 | 宁波舜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10月 8日更名为宁波舜
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指 | 宁波舜宇模具有限公司 |
滁州舜宇 | 指 | 滁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舜宇 | 指 | 武汉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柳州舜宇 | 指 | 柳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舜宇 | 指 | 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 |
印尼舜宇 | 指 | Sunny Mould Indonesia, PT. 舜宇模具(印尼)有限公司 |
舜宇通达 | 指 | 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武汉通诚达 | 指 | 武汉通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舜宇贝尔 | 指 | 宁波舜宇贝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德国贝尔 | 指 | B?r Automation GmbH(贝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万舜投资 | 指 | 宁波万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 |
众宇投资 | 指 | 宁波众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 |
舜宇科技、舜宇电子、信辉光
电 | 指 | 宁波舜宇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 9月 14日更名为宁波舜宇电
子有限公司,2020年 9月更名为宁波信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舜成智能 | 指 | 宁波舜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延锋汽饰 | 指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印尼延锋 | 指 | Yanfeng Automotive Interiors Systems Indonesia,延锋汽饰印尼
子公司 |
普利特 | 指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锦湖日丽 | 指 | 上海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一汽集团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旗下企业 |
一汽富维 | 指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东风汽车 | 指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库卡机器人 | 指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及受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
上汽通用五菱 | 指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企业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佛吉亚 | 指 |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新泉股份 | 指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重庆平伟 | 指 | 重庆平伟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诺维汽车 | 指 | 诺维汽车内饰件(中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
岚图汽车 | 指 |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智己汽车 | 指 | 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途盛 | 指 | 武汉途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
宁波浙隆 | 指 | 宁波浙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顺达 | 指 | 安徽顺达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
柳州景泰 | 指 | 柳州景泰精密塑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
太仓金鹿 | 指 | 太仓市金鹿电镀有限公司 |
景润塑料 | 指 | 余姚市景润塑料制品厂 |
爱卓智能 | 指 | 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宜高塑胶 | 指 | 南通宜高塑胶有限公司 |
宁波众欣 | 指 | 宁波众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宁波科汇 | 指 | 宁波科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舜宇智领 | 指 | 浙江舜宇智领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富鸿鑫 | 指 | 武汉市富鸿鑫科技有限公司 |
滁州兴恒 | 指 | 滁州兴恒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南京楷叶 | 指 | 楷叶(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明远 | 指 | 南京明远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
倍力达塑胶 | 指 | 滁州倍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四川朗润 | 指 | 四川朗润科技有限公司 |
大协西川 | 指 | 大协西川株式会社及其旗下企业 |
机械九院 | 指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汽银翔 | 指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2021年 4月更名为北汽瑞翔汽车有限
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本
次证券发行 | 指 |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转系统、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
主承销商 | 指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诚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
及 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专业名词释义 | | |
PP | 指 | 高聚物聚丙烯,塑料原料的一种 |
PC | 指 | 聚碳酸酯,一种强韧的热塑性树脂,塑料原料的一种 |
ABS | 指 |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塑料原料的一种 |
PC/ABS | 指 | 由聚碳酸酯(PC)和聚丙烯腈(ABS)合并而成的热可塑性塑
胶,塑料原料的一种 |
TPE | 指 | 热塑性弹性体,又称人造橡胶或合成橡胶,塑料原料的一种 |
POM | 指 | 聚甲醛,一种合成树脂,塑料原料的一种 |
CNC | 指 | 计算机数控(Computerized Numerical Control),由计算机数字
化控制的精密机械加工,能够自动化替代手工加工 |
模具 | 指 | 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
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
模架 | 指 | 模架即模具的支撑,将模具各部分按一定规律和位置加以组合
和固定,并使模具能安装到压铸机上工作的部分,由推出机构、
导向机构、预复位机构模脚垫块、座板组成 |
热流道 | 指 | 在注塑模具中使用的,将融化的塑料粒子注入到模具的型腔中
的加热组件系统 |
模具钢 | 指 | 用来制造冷冲模、热锻模、压铸模等模具的钢材 |
AGV | 指 |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航装
置,能够沿规定的导航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
功能的运输车 |
舵轮 | 指 | 集成了驱动电机、转向电机、减速机等一体化的机械结构,集
产品、行走、牵引和转向功能为一体,可以荷载和牵引较重货
物 |
总成 | 指 | 一系列单元件产品组成的整体,根据整体复杂程度可分为小总
成、大总成,是整车制造过程中模块化生产的零部件系统 |
同步开发 | 指 | 汽车制造商为了加快新车型的开发速度和降低开发成本,在进
行新车型开发时,同步将汽车零部件的部分开发设计任务转移
给零部件供应商,并要求零部件制造商配合整车开发的计划和
框架实施零部件的开发设计 |
定点信/提名信/定点意向书 | 指 | 一般为一种确认合作关系的采购意向信件 |
OICA | 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国际
汽车制造商协会 |
IATF16949 | 指 | IATF(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国际汽车工作组基
于 IOS9001所制定的适用于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 |
APQP | 指 | 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是
QS9000/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
PPAP | 指 | Production Parts Approval Process,生产零件审批控制程序,
APQP 体系中动作之一,考查供应商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
生产节拍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
SOP | 指 |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作业程序,APQP体系中动
作之一,对某一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细化和量化。进入
SOP阶段即正式进入量产交付阶段 |
CARLOG | 指 | 一种车载智能摄像系统,拥有多颗的超广角摄像头,支持高分
辨率视频拍摄,并集成了高范围动态拍摄、超级夜景拍摄等多
种功能 |
PLM | 指 |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可应用
在研发管理中实现研发全流程管理 |
ERP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
BOM | 指 |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采用计算机辅助企业生产管理,
一种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结构的文件 |
ODM | 指 | 原始设计制造商(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
CAE | 指 | 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通过使用计算
机辅助来对复杂的工程以及产品结构力学等等进行分析求解 |
MES | 指 | 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
WMS | 指 | 仓库管理系统(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
WCS | 指 | 仓库控制系统(Warehouse Control System) |
注:本招股说明书涉及到的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369658252 | |
证券简称 | 舜宇精工 | 证券代码 | 831906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2年 4月 5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3年 12月 31日 | |
注册资本 | 55,7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倪文军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号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号 | | | |
控股股东 | 倪文军 | 实际控制人 | 倪文军 | |
主办券商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日期 | 2015年 2月 4日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C36 | | 汽车制造业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C3660 | 汽车制造业 |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 指机动车辆及其
车身的各种零配
件的制造 |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倪文军,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集内饰功能件设计、开发、制造于一体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发行人
专注于出风口、杯托等内饰功能件的设计和制造,以产品协同设计开发、模具开发和制
造为根本,顺应国内汽车高端化、电动化、智能化趋势,产品线逐步高端化并拓展至智
能功能件、智能照明及智能摄像等产品。同时,公司与德国贝尔合资成立舜宇贝尔切入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主要为整车制造提供 AGV及 AGV集成解决方案。
发行人汽车内饰功能件业务服务客户包括延锋汽饰、一汽富维、佛吉亚、新泉股份
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覆盖的车企品牌包括一汽红旗、上汽通用、比亚 |
迪、梅赛德斯奔驰、法国标致等;同时也直接服务于包括一汽集团、上汽集团等知名汽
车厂商以及小鹏、理想等造车新势力;发行人 AGV集成解决方案逐步成熟并应用于一
汽红旗、北京奔驰、蔚来等国内知名汽车厂商,同时与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机
械九院、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机械设计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经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被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是浙
江省及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具备产品与整车厂同步开发和自主开发能
力,并已在核心技术领域形成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
有专利 147项,其中发明专利 8项,实用新型专利 134项,外观设计专利 5项;拥有软
件著作权 5项。 |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月—6月 | 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990,536,586.82 | 947,488,081.26 | 812,662,121.56 | 749,773,595.45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415,901,559.67 | 385,108,663.61 | 335,924,681.67 | 326,388,837.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
东权益(元) | 390,979,306.61 | 365,916,437.65 | 323,465,675.27 | 312,225,332.8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8.43% | 58.32% | 54.92% | 54.52% |
营业收入(元) | 369,010,229.26 | 724,381,844.67 | 509,366,032.82 | 453,783,764.55 |
毛利率(%) | 19.30% | 19.26% | 21.95% | 24.71% |
净利润(元) | 24,852,080.29 | 45,859,210.54 | 29,317,713.37 | 26,558,455.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元) | 24,622,053.19 | 45,477,105.05 | 31,502,264.85 | 25,623,364.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元) | 20,848,748.16 | 41,508,024.80 | 26,061,134.18 | 23,230,166.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6.51% | 13.21% | 9.67% | 8.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
产收益率(%) | 5.51% | 12.06% | 8.00% | 7.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82 | 0.56 | 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82 | 0.56 | 0.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 39,538,461.13 | 65,629,715.87 | 50,567,660.48 | 24,243,849.9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 4.99% | 5.44% | 6.43% | 5.94% |
五、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2022年 4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 5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
事会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3年 1月,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年 2月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底
价调整为 6.56元/股,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7,000万元。
2023年 2月,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股数调整为不超过 920 万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
后发行方案详见下文“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2年第 6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年 11月 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1号)。
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 100 万股
且不超过 8,00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情况下)或不超过 9,200,000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
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
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2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
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0.125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0.1416(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 |
每股发行价格 | 11.00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14.78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16.90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1.57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1.51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7.46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7.29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13.21%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0.34%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宁波贝恩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宁波昊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余姚市扬天塑料有限公司、上海橡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橡红贝寅研究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信投
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余姚市工业(中小企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
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发行对象 | 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且
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
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 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关于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相关规定办理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8,8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0,120.0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7,405.3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8,575.8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1,394.7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1,544.14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其中:
1、承销费及保荐费 819.6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969.0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2、审计与验资费 400.00万元;
3、律师费 167.92万元;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7.1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
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合计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余额包销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不适用 |
注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16.90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17.22倍; 注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1.51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1.50倍; 注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
注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29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7.34元/股;
注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0.3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0.07%。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武晓春 |
注册日期 | 2003年 5月 1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98973847R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号外滩金融中心 N1幢 7楼 |
联系电话 | 021-68761616 |
传真 | 021-68767970 |
项目负责人 | 宋建华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宋建华、裔麟 |
项目组成员 | 王凯、张代远、高新雨、储淦、龚金健、罗文丰、于诗淇、廖晓
靖、陈迪炯、何璐、李佳曜、田聂挺、张泽充、董力萌 |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赵洋 |
注册日期 | 2000年 5月 1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E00016813E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
联系电话 | 010-58091000 |
传真 | 010-58091100 |
经办律师 | 范瑞林、赵秋婵 |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余强 |
注册日期 | 2013年 12月 1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087374063A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12
层 |
联系电话 | 0571-88879999、0571-88879996 |
传真 | 0571-88879000 |
经办会计师 | 秦松涛、洪烨、朱伟 |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联系电话 | 010-58598980 |
传真 | 010-58598977 |
(六)收款银行
户名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浦发银行长宁支行 |
账号 | 98490153400000063 |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权益关系。
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一)技术创新助力产品线发展
公司重视光、机、电、算技术的综合应用。在模具制造领域,公司拥有近 20年的
模具设计开发经验,熟练掌握了以膜内装配、双色注塑、夹心注塑、急冷急热等技术为
核心的模具制造工艺,模具加工过程中能够以±0.003mm的加工精度优化注塑成品的装 |
配效率和错装率;在光学领域,发行人内部储备了照明光学和成像光学方面的技术并且
拥有成套与之对应的检测设备,实现了较小的亮度误差;在电子软硬件领域,发行人拥
有专业的电子软硬件开发和测试团队,并且通过了 CMMI L3的软件成熟度模型,具备
较强的嵌入式开发能力,能够将机械与电气有机结合,形成有竞争力的机电一体化产品;
在算法方面,公司以 SOC为开发基础不断向光学、图像、视频、ADAD方面拓展和深
化,紧紧抓住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浪潮。
(二)产品创新促进智能化转型
公司顺应汽车智能化、电动化趋势,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探索,产品线由传
统出风口、杯托等产品逐步拓展至电动出风口、电动杯托等智能功能件;同时,公司新
增智能照明及智能摄像等系列产品实现逐步量产。智能化出风口可根据手势、UI 界面
滑动或声控等多种方式智能调节;智能化杯托能够根据不同杯体自动保持在不影响驾驶
的合适高度,并通过温度调节功能使杯体内液体保持在合适的温度范围内;除各类氛围
灯外,车载摄像产品 CARLOG具备电动举升、自动清洁除雾、广角拍摄、图像编辑、
社交分享等功能。
(三)一体化创新打造汽车领域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服务汽车领域,凭借丰富的产品设计开发经验,能够高效
的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以同步开发、模块化供货及完善的实验方案形成了纵向一体
化。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不断更新的技术优势,持续打造自身的行业知名度,同
时伴随着自主品牌的快速崛起及国内新能源加速渗透,公司参与了自主品牌多款新能源
及中高端车型的同步开发,其中比亚迪汉、宏光 MINI、小鹏 P7、比亚迪宋车型均进入
乘联会发布的 2021年新能源轿车及 SUV销量排名前十;红旗 H9、理想 ONE进入乘联
会发布的 2021年高端轿车及 SUV销量排名前十;公司的智能车载摄像产品 CARLOG
已成功应用于智己 L7车型。
2017 年,公司合资成立舜宇贝尔进入汽车装备自动化领域,实现汽车装备与汽车
零部件业务相互协同以及公司服务汽车领域的横向一体化战略。公司 AGV集成解决方
案业务的创新切入,与内饰功能件业务共同打造了公司横向一体化创新,能够在不同领
域更好的服务客户。
(四)持续创新保证公司紧跟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最新方向 |
发行人以战略推动创新,体制支持创新,技术发展创新的整体理念,沿着汽车领域
未来发展及汽车行业变革方向不断探索。发行人在模具设计开发基础上积极拓展内饰功
能件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2018 年成立光电产品事业部,在稳步发展传统内
饰功能件同时着手光电功能件的设计与开发,设立功能件 ODM部门进行前沿产品的设
计开发与知识储备;2022 年,发行人配合汽车行业“新四化”的发展思想,通过体制
的创新调整,研发中心向下分别设立智能拍摄部、智能机构件部、智能照明部,对产品
种类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优化布局。公司始终关注实际产品与产品未来发展方向的创
新点,就内饰功能件、模具及 AGV集成解决方案业务全产品线与多个客户或机构开展
前瞻性产品研究,为迎接汽车行业的快速变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准备。 |
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2.1.3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
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的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结合公司最近六个月二级市场交
易对应的市值情况及公司最近一次融资的估值等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公司 2020、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
后孰低)分别为 2,606.11万元、4,150.8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
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为 8.00%、12.0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要求。
十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 44,318.00 14,000.00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 | 44,318.00 | 14,000.00 |
| | 工厂建设项目 | | | |
| 2 | 汽车智能化及高端制造装备研发项目 | 8,359.00 | 3,000.00 | |
| 合计 | 52,677.00 | 17,000.00 | | |
| | | | | |
十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
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
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延锋汽饰、佛吉亚、新泉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
及一汽集团、上汽集团等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
为 66.86%、68.56%、64.45%和 68.5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
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对经济景气周期
敏感性较高,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下游整车行业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因此,
如果未来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不及预期,将影响汽车行业景气度,进而影响公
司所在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并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
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新项目或新产品需求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包括智能出风口、电动杯托、氛围灯、
CARLOG 等智能功能件、智能照明及智能摄像项目研发工作,新项目及新产品不断研
发落地及量产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新的增长点。但新项目及新产品能否研发落地及
量产取决公司自身技术实力、市场需求变化及配套车型开发进度、最终车型产销量等多
种因素影响,公司存在新项目或新产品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外协采购快速增长的风险
为应对下游需求增长及公司现有注塑产能不足,公司加大了外协采购力度,外协采 |
购金额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外协件采购金额分别为 6,358.38 万元、10,409.72 万
元、18,584.30万元和 11,259.46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若外协供应商生产经营波动或
产品质量不满足要求,可能会对公司产品质量及客户交期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PC/ABS、PP)等。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将产生直接影响。2021 年以来,由于全球流动性环境持续宽松和境
内外疫情反复等原因,导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若未来大宗商品价格继续保持
高位,将使得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
动,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可能。
(六)业绩下滑风险
由于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
素,行业不确定性增加;2022年以来国内多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 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
绩产生了一定影响。若未来因前述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下游客户减产、停产及终端消费
者购车意愿下降或者疫情不利影响持续,都将对公司的业绩和订单规模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将导致发行人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内饰件行业已形成了以整车制造商为核心、以分级零部件供应商为支撑的金字
塔型多层级配套供应体系。行业内大多数企业主要以二级供应商身份参与全球汽车产业
链体系,市场份额较为分散,行业整体集中度不高。同时,汽车内饰件行业也会受汽车
行业“新四化”趋势强化而加速变革,若发行人无法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竞争优势,
无法适应汽车内饰件行业整体发展变革节奏,发行人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份额下
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31%、23.18%、20.86%和 20.24%,若剔
除适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 1-6月毛利率分别为 26.61%、
24.28%和 23.15%,毛利率整体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 |
到项目毛利差异、收入结构变化、外协采购比重上升、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及宏
观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议价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或降低生产成本,则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部分子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5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安徽
舜宇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武汉舜宇及柳州舜宇因服务客户及配套车型销量影响,处于亏
损状态。若上述子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无法改善,可能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216.88万元、20,098.82万元、20,171.22万元和 22,166.7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余额分别为 1,043.80万元、1,410.98万元、1,128.76万元和 1,229.14万元。随着公司营
业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 1年以
内的应收账款。若未来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则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存货金额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4,481.60万元、20,434.20万元、23,824.63万元和 23,702.5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316.33万元、346.09万元、1,046.12万元和 1,226.60万元。
如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会增加公司存货管理
或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460.75万元、2,991.97万元、2,474.34万元和
3,231.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1%、6.30%、3.74%和 9.43%,销售区
域主要集中于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地。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欧元、美元、印尼盾等外
币计价结算,人民币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
净损失分别为 3.48万元、-22.17万元、148.31万元和 61.26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 |
现剧烈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风险,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六)境外投资减值的风险
为拓展高端装备制造及海外业务机会、加深与德国贝尔合作,发行人向德国贝尔投
资 286.66 万欧元(按当年汇率折算人民币 2,187.55 万元),增资后占德国贝尔注册资
本 9.9994%。因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德国贝尔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622.36 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来若德国贝尔持续亏
损,公司境外投资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七)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降低趋势,资产负债率呈现上升趋
势,主要系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营模式及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新增银行借款所致。公司
营运资金需求随营业收入规模同步增长,同时公司以自筹资金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公司
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 1-6月,发行人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分别为 275.31万元、360.72万元、189.20万元和 259.8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9.82%、10.59%、3.98%和 9.65%,剔除税收优惠影响后,公司在财务指标
层面仍符合所选择适用的北交所上市条件。未来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
的风险。
三、法律风险
(一)劳动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因季节性用工需求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且公
司劳务派遣人员占比存在超过 10%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也存在以劳务外包形式将不良品统计及退换货处理、处理客户投诉等事项外
包给第三方处理,以及委托第三方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的情形。若公司用工管理不当或
外包供应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二)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能按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
有关部门要求补缴、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三)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股权代持、应收账款核销程序不完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
比例、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
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等。如果未来发行人仍存在其他经营管理不规范情形,将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子公司经营场所房屋租赁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印尼舜宇存在向印尼延锋转租所承租厂房的情形,该转租
事项未取得出租方上汽国际印尼的书面同意,不符合原《厂房租赁协议》的约定,存在
被上汽国际印尼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涉嫌使用未经授权软件而被追究侵权责任的风险
发行人于北京达尔康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处购买两套 PowerMill 软件,公司于 2023
年2月自查发现公司员工出于个人学习目的在4台电脑安装未经授权的PowerMill软件。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软件权利人追究侵
权责任的可能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产能消化不足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
目和汽车智能化及高端制造装备研发项目。其中,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
工厂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内饰功能件及模具产能将有效提高。若相关产品未来市场规
模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产品销售开拓不力,公司将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52,677.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 |
高。随着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会出现较快增长。
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
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引致的固定资产
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子公司异地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在武汉、滁州、柳州及印尼分别设立子公司。因业绩不及预期及管理成本
较高等考虑,公司将印尼舜宇经营性资产租赁给印尼延锋。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子
公司数量未来可能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销售、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
方面的管理难度增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保持管理资源满足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的运
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和控制不到位而产生管理风险。
(二)发行失败的风险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通过北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将启动后
续发行工作。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
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
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但是股票公开发行是充分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存在认购不足导致
发行失败的风险。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全称 | Ningbo Sunny Precision Industry Co.,Ltd. |
证券代码 | 831906 |
证券简称 | 舜宇精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369658252 |
注册资本 | 55,7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倪文军 |
成立日期 | 2002年 4月 5日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号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金舜东路 518号 |
邮政编码 | 315400 |
电话号码 | 0574-62555858 |
传真号码 | 0574-62882302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网址 | www.sunnymould.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董云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574-6255585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
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照明器具
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物料搬运装备
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开
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主营业务 | 汽车内饰功能件、模具的开发制作及 AGV集成解决方案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汽车内饰功能件、模具、AGV集成解决方案 |
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公司于 2015年 2月 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自挂牌之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为基础层企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发布 2020
年第一批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440 号)及《2020 |
年第一批定期调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正式名单》(股转系统公告〔2020〕440号附件 1),
公司由基础层调为创新层。公司自 2020年 5月 22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为创新
层企业。 |
(二)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自挂牌之日起至 2017年 1月 17日,公司主办券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经公司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与中信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并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年 1月 1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
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17年 1月 18日起,公司主办
券商变更为华龙证券。
2021年 11月 28日,经公司与华龙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华龙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
德邦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自 2021年 11月 29日起,公司主办券商变更为德邦证券。
(三)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2019年 12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19年 12月 23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6月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公司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四)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公司股票自挂牌之日起至 2018年 1月 14日,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2018年 1月 15日,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 |
式确定及变更指引》及其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问答,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自动变
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2020年 5月 22日,公司进入创新层,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