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300858):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42:20 中财网
原标题:科拓生物: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马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余子英先生,副总经理其木格苏都女士、 张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马杰先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0.6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40%。

余子英先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0.6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40%。

其木格苏都女士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0.96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64%。

张建军先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0.96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6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马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余子英先生,副总经理其木格苏都女士、张建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6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马杰董事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 2月 6日35.053,0000.0017%
余子英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 2月 6日35.163,0000.0017%
其木格苏都副总经理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 2月 6日35.124,8000.0027%
张建军副总经理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 2月 6日35.154,8000.0027%
合计-15,6000.0089%   
注 1: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注 2: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以及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37,967股,已于 2023年 1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48,925,445股增加至 175,663,412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马杰合计持有股份24,0000.0137%21,0000.01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34%3,0000.0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102%18,0000.0102%
余子英合计持有股份24,0000.0137%21,0000.01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34%3,0000.0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102%18,0000.0102%
其木格苏都合计持有股份38,4000.0219%33,6000.01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000.0055%4,8000.0027%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8,8000.0164%28,8000.0164%
张建军合计持有股份38,4000.0219%33,6000.01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000.0055%4,8000.0027%
 有限售条件股份28,8000.0164%28,8000.01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2023年2月6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马杰、余子英、其木格苏都、张建军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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