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3-005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姚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持有公司19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53%)的股东姚骅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53%)。 近日,公司收到姚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6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姚骅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2月6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姚骅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公司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姚骅先生上述减持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姚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姚骅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