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688522):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原标题:纳睿雷达: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公司章程(草案); (五)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六)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本次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类型 ......................................................... 4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4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 8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 8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0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 14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 15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21 八、发行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 27 九、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形的核查意见 ... 30 十、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 30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王昌、张锦胜为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谢卓然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刘志锋、林嘉伟、薛万宝、黄卫冬为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王昌,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负责或者参与的项目包括: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大长白山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有道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改制重组、IPO 等项目,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跨境并购 LSG、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格力金投收购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广州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科博微控制权等并购重组项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等债券项目;最近 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张锦胜,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达安基因 IPO、北京银行 IPO、裕同科技 IPO等首发项目,万科 2007年公开增发、万科 2008年公司债、TCL2009年非公开发行、TCL2013年非公开发行和瀚蓝环境可转债、光库科技非公开发行及雄塑科技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广州冷机资产重组、招商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整体上市、友博药业借壳九芝堂上市、上海莱士收购同路生物等资产重组项目。最近 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谢卓然,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具备法律从业资格,曾负责或者参与的项目包括:金富科技 IPO、金三江 IPO、华金资本重大资产出售等项目;最近 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刘志锋、林嘉伟、薛万宝、黄卫冬。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除保荐机构间接持有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造产业财产份额,保荐机构重要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州广发信德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珠澳(珠海)前沿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极少量股份外,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或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核部在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将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审核人员将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参会委员;同时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落实。 最后,内核部还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内核意见 2021年 5月 20日,中信证券于中信证券大厦 21楼 2号会议室召开了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上报监管机构审核。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保荐机构保证: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保荐机构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独立审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行业领域归类和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发行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1年 2月 2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 2021年 3月 16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各项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了管理、生产、销售、财务、研发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2〕7-533号),发行人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097.31万元、6,659.14万元、9,661.62万元及 1,827.51万元; 2019年度、2020年、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4.10万元和5,419.12万元、8,320.78万元及 755.91万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2〕7-533号)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22〕7-534号),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XIAOJUN BAO(包晓军)、SULING LIU(刘素玲)提供的个人简历、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公开信息查询,保荐机构认为:最近 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1,6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68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五)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的其他条件。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发行人全部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前身纳睿达成立于 2014年5月 22日。2020年 11月 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了“天健粤审〔2020〕1988号”《审计报告》,确认纳睿达于改制审计基准日 2020年 10月 31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286,475,287.27元。2020年 11月 22日,联合中和出具“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第 621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纳睿达于评估基准日 2020年 10月 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7,928.04万元。 2020年 11月 22日,纳睿达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形式,同意公司原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 2020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按其截至 2020年 10月 31日止对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020年 12月 3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纳睿达截至 2020年 10月 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各发起人折股的依据,折为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00万元,其余作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0年 12月 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了“天健验[2020]7-154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的上述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 2020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纳睿达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0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286,475,287.27元折成总股本 11,600万股,每股股份面值为人民币 1元,折股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1,6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00万元,折股后余额人民币 170,475,287.27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 12月 9日,纳睿雷达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 3年以上。 经核查发行人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关制度和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建立健全了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22〕7-534号),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其运行效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经查阅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并实地考察,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设备以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设备、设施,公司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拥有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纳睿雷达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专注于提供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探测系统服务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目前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及配套的软硬件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并逐步在水利防洪、民用航空、海洋监测、森林防火、公共安全监测等领域进行市场化推广;发行人是国内掌握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技术并较早实现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的企业,并在粤港澳大湾区组建了国内首个超高时空分辨率的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天气观测网;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相控阵天气雷达”为关键词检索采购公告信息,公司的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在 2018-2021年度国内同类型产品中的累计中标数量排名第一。公司持有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准可以经营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公司设立了各职能部门,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能够独立开展业务。 经核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中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内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经与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访谈,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设立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的三会记录,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常设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受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经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档案、了解主营业务运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XIAOJUN BAO(包晓军)、SU LING LIU(刘素玲)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中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内容,通过相关人员出具的承诺函,了解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并与发行人管理层进行多次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核查发行人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调查了商标权、版权、专利权的权利期限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根据发行人最新工商登记信息、发行人取得的工商、税务、社保、海关、外管等方面的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气象信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XIAOJUN BAO(包晓军)、SULING LIU(刘素玲)提供的个人简历、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公开信息查询,保荐机构认为:最近 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及其分别出具的相关承诺、公开资料检索,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如下: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情况如下:
(一)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是行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内在驱动力,是行业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及时调整技术创新方向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为直销,直接面向终端客户提供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可第一时间获悉客户需求,从而保持市场敏感性。但若公司未能及时收集分析客户需求、对客户需求理解不深等因素,可能使公司在技术创新方向上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 (二)技术风险 1、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所处相控阵雷达领域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公司适时掌握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客户需求变动方向,及时研发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如果公司研发未能取得预期成果或者研发的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将对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公司持续经营面临的相关风险 研发、生产、销售,目前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 公司的雷达整机产品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不同于消耗品,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客户购买的需求连续性相对较低,因此公司的客户管理和开拓的难度较高。 同时,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等。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年,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雷达装备及相关系统的收入达到 22.85亿元,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雷达及雷达配套的收入达到 11.28亿元,控股股东为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组建于 1958年,是航天系统地面雷达中心骨干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如上述所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无论是从资金实力、发展历史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比发行人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以致公司收入下滑及运营资金压力加剧,盈利能力受到削弱,或者上述竞争对手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的技术及产品的竞争实力增强,以致公司市场份额难以提升或营业收入难以持续增长,将会导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495.71万元、13,128.74万元、18,303.31万元及 4,720.12万元,2019-2021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2.06%,但公司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财政预算、下游市场需求状况、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旦某项因素发生极端不利变化,可能造成公司营业利润下滑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3、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风险 2019-2021年,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3.20%、56.01%及 71.3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客户多为气象部门,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公开招投标影响,公司中标后,还需进行产品安装、项目验收,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由于员工工资性支出所占比重较高,造成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比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更为明显。 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的风险。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报告数据推测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或盈利情况。 4、对政府客户或事业单位依赖,造成盈利波动、收款滞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政府客户或事业单位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5%、99.98%、99.87%及 81.25%,政府部门用于气象监测的财政预算的变动将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状况产生影响,使得公司存在盈利波动的风险。 同时,由于受政府类客户的采购付款周期的影响,这些客户的付款时点存在一定滞后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收款时点滞后的可能性。 5、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与同行业大型的雷达制造厂商相比较,发行人的雷达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在全系列雷达产品的推广和应用上存在一定劣势,可能会对其业务拓展及客户获取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市场需求下滑,最终未能在国内形成规模化应用,或者其他波段雷达技术的应用对前述发行人产品的应用需求进行了替代,同时公司未能如期实现其他波段雷达产品的业务拓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销售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99.61%、79.02%、59.77%及 91.66%,销售区域较为集中,如果未来由于技术、政策等因素出现变化后导致华南地区市场竞争格局或市场需求出现变化,或者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市场最终未能在其他省份形成规模化应用,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故公司存在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7、气象探测应用领域市场空间有限及其他应用领域尚待培育和开拓的风险 公司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但目前尚未在国内形成规模化应用,且气象探测应用领域市场空间有限。 公司在水利防洪、民用航空、海洋监测、森林防火、低空安全监视等领域进行市场化推广,前述其他应用领域尚待公司进行培育或开拓,且部分领域如民用航空等的竞争压力较大。 发行人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的气象探测应用领域市场空间有限,如果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不及其他应用领域的竞争对手,不能顺利拓展其他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则可能对公司的未来业绩成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房产瑕疵的风险 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向吴冬凌、郑加原承租了毗邻发行人的一块空地,并受珠海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为支持发行人研发,扩大产能,出资在租赁土地上增建了一栋工业厂房。工业厂房建成后,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向发行人提供该栋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前述租赁的工业厂房目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该工业厂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权属证书;除此之外,该租赁工业厂房目前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地之一,其土地产权证书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工业配套(单身宿舍),后期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相关证照的土地用途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综上,上述情形导致租赁的工业厂房存在被责令拆除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租赁工业厂房,进而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公司在厂房空地上租赁了约 26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前述临时建筑物占发行人使用的经营用房面积的占比低于 5%,且主要用于作为临时仓库和自行车棚使用,上述瑕疵建筑物存在被责令拆除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部分原材料采购来自境外厂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原材料向境外厂商采购的情况。未来如果相关境外海外供应受限,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99.55%、95.74%、69.18%及86.76%,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业务逐步开拓,销售规模相对较小,项目订单较为集中;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目前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主要客户为各地的气象部门,单个项目订单往往规模较大且金额较高所致。 如果公司在全国市场的业务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顺利,或现有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70%。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件、IT设备、结构件等,受宏观政策环境影响较大。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不能有效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向下游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业绩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特别是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的产能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管理体系将面临考验,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也将增加。若未来公司的业务管理体系及管理层的业务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则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734.65万元、7,825.96万元、10,666.3525.25%。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客户或事业单位,此类客户受其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付款进度往往受其资金预算、上级主管部门拨款情况影响,付款周期一般较长,一旦客户付款延期或款项无法收回,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85.69万元、4,278.93万元、7,027.87万元及 8,795.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09%、15.05%、18.04%及 22.82%。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储备、产成品将增加,如果产品技术迭代更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滑、价格下降,公司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82.01%、79.68%、80.28%及 77.17%,在经营过程中,毛利率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人工成本上升,进而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06.64万元、-4,299.45万元、4,508.99万元及-208.49万元,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生产采购需要提前支付的资金增加,且下游客户回款周期较长。随着经营规模和研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5、税收政策和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目前本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按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需每三年复审一次。若未来公司不能满足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将面临所得税费用上升、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2,981.71万元、1,416.86万元、2,007.74万元及 1,566.5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42.01%、21.28%、20.78%及 85.72%。如果未来国家主管部门对政府补助的政策进行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基于以下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将保持持续成长的态势: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纳睿雷达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专注于提供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目前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及配套的软硬件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并逐步在水利防洪、民用航空、海洋监测、森林防火、公共安全等领域进行市场化推广;发行人掌握了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技术并较早实现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的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组建了国内首个超高时空分辨率的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天气观测网;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相控阵天气雷达”为关键词检索采购公告信息,公司的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在 2018-2021年度国内同类型产品中的累计中标数量排名第一。 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成功研制出拥有核心技术的微带阵列天线的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相关产品,在解决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的成本、规模化应用难题的同时,具备实现多个领域的应用的能力,使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天气探测、水利监测、航空管制、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86项专利(含境外专利 2项),其中发明专利 21项。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雷达设备及配套软件,主要雷达设备为 X波段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也称 X波段双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属于公司全极化多功能有源相控阵雷达技术的具体应用,目前主要应用于气象探测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495.71万元、13,128.74万元、18,303.31万元及 4,720.12万元,2019-2021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2.06%;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097.31万元、6,659.14万元、9,661.62万元及 1,827.51万元,2019-2021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6.68%。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步扩张,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1)气象探测应用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气象部门对 X波段这种小范围强识别的雷达站需求更大,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将成为影响市场格局的重要因素。结合近几年国家及各省市对气象观测和天气雷达行业出台的政策,我国将进一步部署更多的相控阵天气雷达,实现相控阵雷达与现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的组网协同监测,提高气象探测效率。 2)水利监测应用 通常情况下传统洪水监测预报依靠的降雨数据是通过分散布设在关键河道和集水区的雨量计站网获得的,而雨量计只能在点上精确测量降水,所代表的区域非常有限,不能反映降雨空间分布,要准确测量整个流域上的降水分布必须布设非常稠密的雨量站网,目前在我国还不现实。由于雷达测量降水可以得到具有一定精度的、大范围高时空分辨率的实时降水信息,因此应用雷达进行降雨监视和面雨量估算,可以提高洪水预报的精度和时效性。利用雷达估测流域降雨,并结合水文模型进行流域径流模拟和预测,是防洪减灾工程应用比较有前景的方法,也是目前水文及气象等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除防洪减灾外,利用雷达估测流域降雨还有助于水电站等进行调峰、电力调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在国外,将雷达定量估计降水应用在水文学中已有多年,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目前已开展了利用雷达和雨量计联合估算降水输入水文预报模型的工作,并部分用于水文预报业务。因此,通过在水电站周边布设专门的水利监测雷达,进行水文预报监测,已经开始在水利领域开始应用。 3)民用航空应用 随着民航行业发展稳中有进,根据《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到 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 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 370个。在民航空管雷达应用领域,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进口,空管雷达、导航、监视等关键设备基本被国外厂商垄断。这些从国外领先厂商引进的空管设备虽然技术比较先进,符合国际标准,但价格昂贵、运行维护成本高,制约了我国民用航空运输的快速发展,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了隐患。 近些年,随着国内空管雷达制造厂商技术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国产空管雷达的研制、试用和评估验收,打开了国产空管雷达进入民航机场应用领域、实现进口替代的通道。空管设备国产化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从航空大国走向航空强国的必然选择。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目前军航空管已率先做到“国产为主”,民航已确定中、小空管自动化系统首先国产化。国外空管自动化系统占有民航市场 80%的局面将大大改观。民航中长期战略发展纲要提出,2030年空管中小型装备国产化率要达到 80%以上,大型装备国产化率达到 50%以上。随着民用航空运输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空管装备国产化率的提升,我国民用领域空管雷达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4)公共安全应用 在公共安全领域,工信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试点示范工作重点面向智慧政务、智能生活、智能医疗、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环保等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和在新型智慧城市设施、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解决方案。随着高科技需求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雷达在公共安全的应用将从传统的公共场所、要害部位、行业用户、企业用户等,逐步扩大至平安城市、数字城市、应急管理、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家居安全等领域。 以低空监视为例,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安全便捷的低空空域资源,是通用航空产业繁荣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出台了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国发[2010]25号)》等一系列政策,初步建立了多层次通用航空促进政策体系,包括国务院、中国民航局、地方政府、空管委等多个部门联合打造通用航空产业,推进低空开放。随着中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步伐的加快,低空空域内活动的航空器数量和种类必将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飞行科目和范围将不断扩大,使用对象也日趋多元化,这将给低空空域的使用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受装备技术条件的限制,低空空域通常是空中安全防卫和监控的薄弱环节。在对所有空中活动实行严格管制的情况下,低空空域的安全隐患并不突出,随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深入,对低空飞行活动的管制将逐步放松,低空飞行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将使低空空域的使用安全问题凸现,对边境地带、交通繁忙地区周边、重要敏感目标、大城市和繁忙机场上空低空飞行活动的监控能力亟待加强,以保证重要地区和敏感目标的安全,对低空空域的安全监控已成为防空系统的项重要任务。 随着低空飞行活动的增多,为确保重要目标和敏感地区的低空安全,应该有选择性的布防一些低空监视雷达,提高对低空空域使用的安全监控能力,因此,该方面也是未来雷达应用领域之一。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公司成功研发出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相控阵雷达并实现产业化,该产品融合了极化技术与相控阵技术,这在当前雷达领域属于前沿技术之一,涉及学科众多、技术复杂、工程化难度高。受益于公司市场定位高度聚焦、技术路径清晰等优势,经过不断投入和技术攻关,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能够设计、生产双极化(双偏振)相控阵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 1、技术优势 公司的全极化多功能有源相控阵雷达融合相控阵技术与极化技术,提高了系统的探测性能,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公司是坚持采取双极化微带阵列天线技术路线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与美国的 ATD、日本的 MP-PAWR等产品的技术路线一致,该技术路线具有剖面低、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且加工简单,可以借助于成熟的 PCB加工工艺,便于批量生产,减小雷达天线的成本,并实现了低旁瓣、高交叉极化隔离度的技术性能。 ②与传统的“现场可编程门阵列+数字信号处理器”(FPGA+DSP)的信号处理系统相比,发行人自主研发基于全 FPGA结构的高速、大数据量雷达信号处理平台,其通过纯硬件的方式进行高速和超大带宽的实时信号传输和复杂运算实现雷达信号处理功能,这提升了雷达在高更新率工作模式下的数字信号处理能力,有效满足了精密极化测量对雷达系统设计和信号处理技术的高速、大数据量处理要求。 ③在同一雷达硬件结构可同时搭载不同信号处理固件系统和数据处理软件系统,使其具备侦测不同目标的功能,例如气象目标、低空目标、海面目标等,适用于气象观测、水利监测、民用航空等各个领域。雷达的多功能性保障了同一套雷达系统能够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和探测不同特性的目标,从而降低雷达的整体研发和生产成本,提高雷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其应用范围。 2、低成本工业化能力优势 雷达硬件系统需要将多种类的元器件、模块、组件、部件逐级组合在一起,涉及到力学、微电子学、化学、热学、无线通讯等多门学科的工程应用。众多的组成部件以及对系统稳定性的要求,对雷达架构及各机械件的设计和组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在民用雷达市场中,在控制生产成本的前提下,需要企业同时兼顾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自雷达系统研制和开发以来,一直坚持“在满足雷达性能要求的前提下,使得产品成本最小化”的设计理念,公司通过不断研制和试验,掌握了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的相关技术,该技术保证了前述理念得以实现。 公司的雷达产品硬件主要由元器件、模块、组件、部件逐级装配而成,对元器件采用通用设计方案,公司使用的元器件大部分为市场上可批量生产、供应稳定的通用器件,对于市场上没有通用产品的部分元器件,公司采取自主设计委托外部厂商定制化生产采购的模式,对于核心模块、组件、部件由公司自主设计和生产完成,该种模式保证了公司产品具有低成本产业化的优势。 相对于部分业务涉及军用领域的竞争对手,出于军事用途的特殊性等因素的考虑,该部分企业元器件往往自主生产或定制化采购,而发行人元器件大部分采取通用产品,该部分通用产品供应稳定、价格合理,因此,发行人具有成本优势;相对其他民用领域的竞争对手的核心模块或部件往往定制化采购,而发行人核心模块、组件、部件由公司自主设计和生产完成,进而对控制产品成本较为有利;公司产品的低成本产业化优势,使公司产品拥有更高的性价比,保障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3、产品和市场的先发优势 不同需求,造成雷达架构设计、参数指标、后台数据处理等方面均有不同。 从产品维度看,气象领域偏重雷达探测的精细度,目前发行人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市实现部署运行,提供超高精细化雷达气象产品,基于布设雷达数量的优势,发行人在产品软硬件的迭代、优化上具有先发优势。 从市场维度看,《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将建成智慧气象发展先行区,要共建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智能气象观测网。发行人自行研制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天气雷达及组网系统,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组建了国内首个超高时空分辨率的 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天气观测网,在市场拓展上占有较好先机,并且已在福建、山东、山西、四川、西藏等地投入应用,发行人在市场上拓展上具有先发的优势。 4、人才及管理优势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业是高科技产业,研发涉及雷达天线、射频前端、数字中频后端、信号处理、数据融合、雷达数据产品应用等多学科知识,技术人员在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基础上,还需经长时间的实践经验积累,才能更好的完成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因此,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业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从而导致行业内人才短缺,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需要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熟悉公司产品、行业特点的管理人才。对于雷达行业来说,人才的培养、持续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也构成了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之一。 发行人的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国外多年的雷达或通信等相关工作和研究经历,具备成熟的技术以及技术产业化的能力和持续研发的能力,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国际跨国公司和国内公司的运作、管理,并且随着雷达产品的稳定量产并实现规模化销售,发行人也逐步培养建设了一支技术型和技能型并重的雷达生产人才队伍,为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 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将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持续、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将促进产能提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等一般用途。 1、募集资金运用与公司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研发能力、销售能力、运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拥有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市场、人员、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相应储备。 2、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投向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和研发创新领域,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战略性安排。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包括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其中,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将实现生产线的集成化和一体化,提高企业成本优势和配置效率,扩大企业生产能力,提升生产的周转速度,提高产品质量;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并加强公司在天气雷达领域的地位,提升产品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和交付期限,提升公司在该领域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相控阵雷达行业的领先地位,帮助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对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能力、推动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良好的业务基础,其技术、产品、人才以及本土化等优势有助于其在快速发展的行业环境中取得进一步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业务规模、增强研发能力,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发行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32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4名,非自然人股东 28名,非自然人股东中有 25名股东系《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
九、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中信证券在纳睿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工作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十、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以下无正文)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68866816 传真:(021)-68866466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500号嘉宁国际 23层 目 录 释义................................................................................................................................ 2 第一部分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 7 问题 3、关于发行人业务与产品 ................................................................................ 7 第二部分 本次发行与上市所涉相关法律事项更新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22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 ................................................................. 22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条件 ................................................................. 23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7 六、发起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28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33 八、发行人的业务 ..................................................................................................... 33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3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7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1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5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 4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5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诚信情况 ......................... 45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4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 ................................................. 49 十八、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 ................................................................................. 49 十九、发行人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 ................................................. 49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50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50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50 二十三、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51 二十四、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52 释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或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下述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 指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纳睿雷达 纳睿达 指 珠海纳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加中通 指 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 纳睿达软件 指 珠海纳睿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纳睿达成 指 珠海纳睿达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金控 指 珠海金控高新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指 港湾科宏 珠海港湾科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文公司 指 广东天文防雷工程有限公司 景祥鼎富 指 广州景祥鼎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联广生 指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天泽中鼎 指 广州天泽中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瑞发二期 指 广州天泽瑞发二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穗开新兴 指 广州穗开新兴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指 高泰云天 湖北高泰云天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湖北天泽高投智能制造与技术服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 湖北天泽 指 用名:华融天泽高投湖北智能制造与技术服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金领越 指 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前沿产投 指 粤珠澳(珠海)前沿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信德二期 指 广州广发信德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格金广发 指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农金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农金高投 指 用名: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投云旗 指 湖北高投云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汇一号 指 广州科创智汇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盈二号 指 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 至远叁号 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天禾大健康 指 武汉天禾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雨花盛世 指 湖南雨花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起盛世 指 湖南云起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毅达创投 指 广东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毅达汇邑 指 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 互联二号 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江成长 指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比基金 指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珠海市工商局 指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前身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股东大会 指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指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年修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 《审核规则》 指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 《编报规则》 指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 《公司章程》 指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适用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招股说明书》 指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天健为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天健审〔2022〕7-12号《审 《审计报告》 指 计报告》 天健为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天健审〔2022〕7-13号《关 《内控鉴证报告》 指 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为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天健审〔2022〕7-16号《关 《纳税鉴证报告》 指 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实收资本复核报 天健为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天健验〔2021〕7-34号《广指 告》 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866.68万股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866.68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与上市 指 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9年、2020年、2021年,即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及 2021年 12月 31 各期期末 指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信证券、保荐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所/本所律师 指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及/或经办律师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天健 原企业名称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评估机构、联合中和 指 公司,已更名为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 指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部分数据尾数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致: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上合称“已出法律意见”)。 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年 3月 16日出具了《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本所律师现就《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回复及补充期间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更新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已出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作进一步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已出具法律意见的补充。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监管机构审核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在其关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报送材料中自行引用或按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作本次发行与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问题 3、关于发行人业务与产品 请发行人结合 S/C/X不同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对应的气象监测差异、替换周期、X波段雷达在手订单、技术来源和作为地方气象局补充观测产品的长期需求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 X波段雷达是否仅满足特定区域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监测的需求,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客户集中与行业经营特点是否一致,是否可能因销售区域集中和替换周期长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比发行人向其他客户销售情况,说明向广东气象局所属单位销售产品毛利率和单价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广东气象局所属单位子公司于 2019年增资但于 2020年无法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合理性,是否因发行人产品瑕疵或业务发展存在实质障碍。 请保荐机构、申报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结合 S/C/X不同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对应的气象监测差异、替换周期、X波段雷达在手订单、技术来源和作为地方气象局补充观测产品的长期需求情况,发行人产品 X波段雷达是否仅满足特定区域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监测的需求,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 发行人产品X波段雷达并非仅满足特定区域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监测的需求,主要系: 1、从 S/C/X 不同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对应的气象监测差异来看,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相对于 S/C波段雷达的探测精度更好,可以弥补 S/C波段雷达在低空领域的局限性,填补 S/C波段雷达网探测盲区,较大幅度提升当地对强降水、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 S/C/X 不同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对应的气象监测差异主要系: 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 项目 S\C波段 X波段 X 波段雷达扫描距离相对 较短、雷达天线较小,侧重 S\C波段雷达扫描距离远、雷达天线较大,因此于局部区域的精细化监测监测覆盖的范围 侧重于远距离及大片区域的监测和预警 和精准预警,能够弥补 S、 C 波段天气雷达近地层的 探测盲区 各种波段雷达探测大气目标的性能和其工作波 X波段频率更高,其探测的在相同监测覆盖 长密切相关。一般而言,雷达采用的频率越高精度较好,有利于提升局部范围内的探测精 探测精度也越高,S\C 波段雷达频率相对 X 波地区的气象精细化观测水度 段低,探测精度较 X波段差 平 S/C波段雷达在设计上考虑大范围监测,在远距 离探测中对大尺度天气系统的预警具有优势, 但随着距离增加,波束中心高度和波束宽度也 随之增加,使得雷达在较远距离处的探测能力组网协同观测后,可成为现下降,加上地球曲率的影响,导致在低空区域有S/C波段雷达网的重要补特别是 1,000m 以下的空域监测存在很大的盲充,填补 S/C波段雷达网探盲区 区。另外,为了减少地物遮挡,满足净空条件,测盲区,较大幅度提升当地S/C波段雷达通常建设在一定海拔高度上,在近对强降水、强对流天气的监距离也形成不小的探测盲区。而中小尺度强对测预警能力 流天气系统,中低层是触发初生的关键区域。X 波段雷达可以弥补 S/C 波段雷达在低空领域的 局限性 如上表所示,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对于特定区域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监测其探测精度更好。目前国内外常规天气雷达设备受制于时空分辨率以及观测盲区,导致对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探测难度大,机理研究少,预报预警能力不足,成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因此,提高中小尺度对流系统的监测能力,认识强对流天气演变发展的机理,建立强对流天气的自动监测和快速预警意义重大。由于 X波段雷达探测精度较高,通过雷达组网开展协同观测,可有效监测突发性暴雨、冰雹、龙卷等强对流天气,为中小尺度天气的预报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2、从替换周期来看,X 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在短期内域进行拓展应用,公司产品未来市场空间较为广阔 根据《气象雷达发展专项规划(2017-2020 年)》指出,截至 2016 年底已经完成了全国 233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基本建成了全国新一代天气雷达网。 随着全国雷达网的建成,全国各个地区的天气监测盲点逐步显现。针对这些监测盲点,各地方气象局已经开始建设区域性的天气雷达站,在这种背景下,X波段雷达的产品需求越来越大。并且随着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的突破,气象观测技术得到迅速发展,为了满足精细化气象预报和服务的需求,观测设备空间网格越来越密,资料时间密度越来越高,从二维观测向三维立体观测发展,从大尺度的天气观测向中小尺度天气观测发展,相控阵天气雷达将成为我国下一代天气雷达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由于全国新一代天气雷达网主要针对 S/C波段的多普勒机械天气雷达,其采用机械驱动天线进行平面扫描方式工作,体扫一周的完成时间较长,因此造成雷达的探测周期较长;其次,由于机械扫描方式的扫描角度等限制,相关雷达探测资料的时间分辨率较低。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产品采用了基于电扫的灵活扫描方式,可以提高采集数据的时间分辨率,较多普勒机械天气雷达扫描速度较快,观测效果更好,主要系侧重于局部区域的精细化监测和精准预警,并且由于目前尚未完成像全国新一代天气雷达网那样的大规模建设,因此,X波段双极化(双偏振)有源相控阵雷达在短期内替换周期较快,需求较为明显。 虽然公司的 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整机产品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客户采购雷达整机设备的周期约为 15-20 年,采购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目前该产品属于前沿的新型观测技术装备,将成为我国下一代天气雷达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突破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关键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因此,在“十四五”期间,相控阵天气雷达的业务需求将逐步开始显示,前景广阔。 同时,公司产品未来向水利监测、民用航空等领域进行拓展应用,公司产品未来市场空间较为广阔。目前,公司产品在其他应用领域市场拓展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果如下: 序 应用 具体措施 取得成果 号 领域 通过与客户合作进 公司与水利部信息中心签订了《基于 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雷达行开展研究试验, 的超精细化面雨量监测试点应用合作协议》和《基于 X波段双或开展技术服务等 极化相控阵雷达的海河流域超精细化面雨量监测试点应用合作水利 业务模式获取部分 协议》,展开产品合作,建设超高时空分辨率的超精细化面雨1 监测 收入,使得客户在 量预警系统,为水利部门提供实时精确的地表降水估计信息,领域 短期内对有源相控 有效支撑洪水预报预警能力的提升。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阵雷达产品、技术 水利监测领域雷达产品已经逐步开始布设运行,进行搜集观测得以认识、了解和 数据任务的试验,已实现服务收入但尚未形成整机销售 接受,客户通过试 公司在厦门部署的 3台 X波段有源相控阵雷达,探测范围覆盖 验能够全方位了解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所辖机场,2021 年 11 月公 有源相控阵雷达产 司收到中国民用航空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气象台出具的应用证 品的质量、性能、 民用 明,公司的相控阵雷达产品为气象预报员进行航空气象服务提 技术等方面的优 2 航空 供了有利的决策支持,管制员获得更实时、精细的雷达资料和势,可以为促进最 领域 雷雨预警服务有利于提前做好复杂天气保障预案,更早与周边 终整机销售的实 管制单位进行协调,主动为飞行员提供绕飞雷雨建议,形成进 现、提升产品的性 离场分离的交通流,提高空管保障安全和指挥效率。同时,有 能、促进技术研发 利于降低强对流天气中航空公司的备降成本和空中等待成本 等做一定铺垫 3、X 波段相控阵雷达在手订单较少,主要系其属于创新性产品,并且受下游的政府和事业单位等客户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所影响,具有合理性 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在手订单较少,主要系因为其属于创新性产品,国内还处于起步的阶段,相控阵天气雷达产品的推广和市场需求的逐步增强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市场接受度及渗透率正在逐步提升;公司客户主要面向政府和事业单位等,前述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采购验收交付,获取订单时间有一定的季节性;因此,公司目前在手订单相对较少,具有合理性。 4、从技术来源来看,发行人核心技术积累具有一定延续性,源于公司研发成果的积累和突破,中国雷达行业协会对发行人的 X 波段双极化(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项目鉴定认为其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这为构筑发行人产品的技术壁垒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雷达技术的技术来源主要系源于集成创新,其依托的理论是行业通用知识,但是将理论进行产业化具有难度,主要系: ①相控阵雷达技术相对成熟,目前已发展为主流技术体制之一,属于通用技术理论知识。相控阵技术可以追溯到 20世纪 30年代,最初由德国在“爱神”雷达的基础上研制成功。上世纪 80年代,随着电子计算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固态功率器件、电子移相器等的日趋成熟和成本的大幅度降低,以及数字波束形成、自适应技术、低旁瓣技术、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上部分国家研制了多种不同用途的相控阵雷达。相控阵雷达在陆、海、空、航天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雷达本身属于极精密的高科技仪器,技术较为复杂,由于涉及的技术领域众多,单一雷达企业想要拥有全部底层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非常困难,且雷达行业涉及的相控阵、极化等领域的技术发展已有数十年的历史,技术相对较为成熟。目前相控阵雷达技术已发展成为主流技术体制之一,是当前雷达的重要发展方向,技术更新较快,未来应用前景广泛,因此相控阵雷达技术相对成熟,为雷达行业重要的技术分支之一。 ②公司产品的技术难点在于应用层面的技术集成。公司主要产品在相控阵雷达技术体制上集成了极化技术等,并且实现了产业化。相控阵、极化等技术发展已有一定历史,在理论学界已经有相当的阐述积累,而发行人产品解决的技术难点是在应用层面上将相控阵雷达集成了全极化等探测技术并实现产业化。 ③公司有一定的人才基础且知识背景多元化,其技术积累具有延续性。在公司创立之初,团队工作背景、研究背景多元化,涉及多种不同学科背景,涵盖天线、射频前端、数字中频后端、信号处理、数据融合到雷达数据产品开发等技术的各个方面,为技术集成创新奠定了人才基础。研发人员涵盖的专业包括电子工程、电子科学、通信、信号与信息处理、数据处理、机械、电磁波等相关领域,为内部技术人员自行研发专利技术提供了人才基础。 综上,发行人核心技术积累具有一定延续性,源于公司研发成果的积累和突破。2021年 12月,中国雷达行业协会向发行人出具了《中国雷达行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雷协鉴字[2021]第 003号),鉴定委员会形成鉴定意见指出发行人的 X 波段双极化(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项目技术复杂、研究难度大,在双极化微带贴片阵列天线、双极化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技术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核心部件、材料等国产占比 90%以上,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总体技术在气象雷达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对于地方气象局补充观测产品的长期需求来看,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目前较多地方气象局已经开始意识到相控阵天气雷达在气象探测方面技术性能的优越性,多个省市的气象部门已经在发布规划要在“十四五”期间布设相控阵天气雷达,随着相关省市的规划在未来几年的逐步落实,届时全国范围内的相控阵天气雷达将大大增加,从而有力的推动我们气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我国地处东亚季风区,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等因素影响,气象灾害种类之多、分布地域之广、发生频率之高、造成损失之重,超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 2021年以来,极端降雨天气日趋频繁,苏州和武汉强龙卷风、郑州特大洪水、陕西西安局部强降水、山西大暴雨等,引发了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其中大部分灾害可以归入强对流天气的种类中,包括龙卷风、冰雹、雷雨大风和短时强降水等。 2021年 12月 15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国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雷达气象业务改革发展、卫星气象应用能力提升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提升相关工作。会议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对雷达卫星监测、资料应用和短临预报预警提出更高要求。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国泰在会议上提出要抓好抓实雷达气象业务改革各项任务,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的思路,推进雷达气象业务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国气象局官网资讯,2022 年,中国气象局将持续强化基于雷达、卫星资料的短临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强化分类别、分强度、极端性灾害性天气监测业务,持续推动基于雷达、卫星等多源资料的分钟级降水预报系统建设,建立涵盖雷达、卫星、地面站雷电等资料分钟级获取、省市县共享共用、短临监测预报预警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大力发展基于雷达、卫星资料的短临监测预报预警客观技术,加强双偏振、相控阵等新型雷达资料以及分钟级卫星资料在短临监测预报预警中的应用,发展基于机器学习的雷达识别外推技术等。健全与各地实际相适应的短临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推进气象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完善基于雷达和卫星资料为主、省市县上下衔接、相邻省市灵活联动的联防工作机制。 2022 年 2 月,中国气象局、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气象科技创新既面临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清醒看到我国气象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高精度观测仪器自主研发能力不强,气象观测智能化水平落后,空基、海基气象观测能力薄弱,非传统观测起步晚、发展慢,多源综合数据的获取和完备度亟待加强,资料同化技术落后。《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四、重大气象科技创新工程”中提出“研究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及相关扫描技术、观测模式和定标技术”,并指出“通过工程实施,到 2025年,综合探测能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全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非传统观测数据的收集应用能力大幅提升;气象装备国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到 2035年,气象综合观测整体技术自主可控,我国成为气象装备强国”。 目前,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大量的相关产品的部署规划,包括但不限于: 序 出台单位/省或直辖 发布时 文件名称 相关情况 号 市 间 中国气象局、科学 提出要研制集成多波长、窄 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 2022年 1 技术部、中国科学 频、多极化、多普勒、相控 (2021-2035年)》 2月 院 阵等技术的天气雷达系统 提出要突破双偏振相控阵 《全国气象发展“十四 中国气象局、国家 2021年 2 天气雷达关键技术并开展 五”规划》 发展改革委 11月 示范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 属于“新一代天气雷达(双 科学技术部、工业 2011年 3 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极化、双多基地和相控阵雷 和信息化部、商务 6月 (2011年度)》 达)” 部、知识产权局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中“1 下一代信 息网络产业”之“1.2 新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年 4 国家统计局 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 (2018)》 10月 制造”之“3940* 雷达及 配套设备制造”,其中公司 产品归属于“3940* 雷达 及配套设备制造”对应的 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 “气象雷达” 《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 在大湾区建设由 40 部相控 2020年 5 展规划(2020-2035 中国气象局 阵雷达和其它天气雷达组 4月 年)》 成的高密度雷达试验网 研制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 达,研制高集成度、高可靠 《气象观测技术发展引 2019年 性数字收发阵列模块,开展 6 中国气象局 领计划(2020-2035年)》 11月 基于数字阵列与数字波束 合成体制相控阵天气雷达 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 X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 达等新型气象雷达的技术 《气象雷达发展专项规 2017年 7 中国气象局 及应用研发,研究相控阵快(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