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23:16:08 中财网
原标题: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
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2月10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并申请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合理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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