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满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7:32:58 中财网
原标题: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
划期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7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向公司提交了《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函》,计划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16%(即不超过 8,110,0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即不超过3,754,418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508,837股)。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对东方富海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2023年2月13日,公司接到东方富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东方富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375.26万股,减持比例达到1%,并且截止2023年2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 三层1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股票代码002753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375.261.00  
合 计375.26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26,881,3507.1623,128,7506.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881,3507.1623,128,7506.1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东方富海计划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 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16%(即不超过8,110,000股),其中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即不超过3,754,418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508,837 股)。若此期间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目前本次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均价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东方富海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12月8日至 2023年2月10日9.29375.261
 大宗交易----
 其它方式----
 合 计-9.29375.26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方富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375.26万股股份是通过与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协议转让以及该等股份在永东股份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减持价格区间为9元/股~9.6元/股。

自2021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东方富海累计减持375.26万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东方富海合计持有股份26,881,3507.1623,128,7506.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881,3507.1623,128,7506.1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2、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富海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富海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东方富海已做出的承诺事项。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备查文件
东方富海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及对账单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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