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李春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持有本公司股份 18,491,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6%)的股东李春喜先生,计划自 2022年 12月 12日起至 2023年 3月 10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3);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李春喜先生于 2023年 2月 1日至 2023年 2月 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64,700股,减持比例为 0.5607%。本次股份变动后,李春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6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李春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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