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600208):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9,203,8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7.09%,合计质押股份数 3,991,045,99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0%,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41%。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1、浙江恒兴力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8515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的 88.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15%,对应融资余额 2.78亿元;无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宁波嘉源 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440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95.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12%,对应融资余额 6.1亿元;无未 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5208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5714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的20.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65%,对应融资余额14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各项经营收入、经营利润 等综合收入;控股股东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用于自身经营周转,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各项经营收入。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4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37,738.33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5)新湖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未来新湖集团将根据实际需要,拟通过生产经营所得、金 融机构借款、现有资产变现、投资收益等途径筹措资金,不存在偿债风险。 7、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2022年2月至今,各项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股东自身经营周转。控股股东资信状 况良好,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新湖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的股票、追加保证金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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