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陈均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王兆春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成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陈均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2、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5%,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通过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1,601股。成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陈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1%。上述股份将于2023年2月16日解除限售。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二、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陈均先生自愿承诺自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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