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22:20:57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亚制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2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1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918,1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5%)的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4,5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3A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3日  
股票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 是√注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4,500,0000.89%   
A股3,669,9000.72%   
合 计8,169,9001.6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新力达集团合计持有股份55,806,86410.9947,636,9649.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806,86410.9947,636,964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徐琦合计持有股份20,985,5604.1320,985,5604.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46,3901.035,246,390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3 15,739,170注3.103 15,739,170注3.10
许珊怡合计持有股份6,295,6671.246,295,6671.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73,9170.311,573,917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3 4,721,750注0.933 4,721,750注0.93
许伟明合计持有股份2,000,0000.392,000,0000.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392,000,0000.3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5,088,09116.7676,918,19115.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627,17112.7356,457,2711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20,460,9204.0320,460,9204.0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1)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伟宸”)与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力达集团与江西伟宸拟将其合计持有的45,695,259股上市公司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00%)转让给保信央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2)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徐琦、许珊怡与保信央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自交易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起至相关股份过户登记至保信央地名下之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放弃上述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新力达集团、徐琦及许珊怡拟分别将其合计持有的83,088,091股上市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36%)对应的表决权在约定期限内进行放弃。

3)2022年11月16日,保信央地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合计认购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5,226.20万股。

注2:如注1所述事项均顺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保信央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伟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注 3:上表中徐琦女士及许珊怡女士有限售条件股份均系其高管锁定股。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 2.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 股份来源:新力达集团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其继承所得
4. 减持数量及比例: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4,5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4,5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7. 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力达集团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

徐琦女士作为公司董事,许珊怡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上限将按照送股、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重新测算。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新力达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