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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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6:27: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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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润普食品:招股说明书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股数 | 2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
23,000,000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情况下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定价方式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
格 | 每股发行价格 | 8.50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2月 17日 | 发行后总股本 | 88,188,500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2月 15日 |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8,188,5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91,188,500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8日召开了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
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
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业务中,直接材料成本占自产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1.25%、
85.05%、77.34%和 78.7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丁烯醛、乙酸、
柠檬酸、磷酸和山梨酸等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一旦主 | 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相应调整产品
销售价格,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虽然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处于
受控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仍然存在着因原辅料保管不善及设备操作不
当等原因造成泄露、爆炸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三)环保风险
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伴有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尽管公司已建
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设备,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三废”均达标排放
或妥善处置,但若公司出现环保设施运行不畅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可能面临被处罚甚至减
产、停产的风险。
此外,随着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环保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强,
环保标准可能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持续满足环保标准和要
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下,国际航线运力较为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
数从 2020年年初时不足 900点上升至 2022年 3月底超过 3,200点,出口海运市场价格呈现
持续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
63.07%和 67.07%,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方式以 FOB、CIF和 C&F为主。
虽然,FOB模式下公司无需承担海运费,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
可能导致海外客户无法承受较高的海运费,采购预期发生变动;或者由于船只、集装箱等运
力紧张导致发行人外销订单发货不及时或大量堆积港口,导致外销收入确认延缓或资金成本
提高,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CIF和 C&F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海运费,公司与客户签
订 CIF或 C&F执行价格中,已包含参考即期海运费用制定的海运成本,但若未来海运市场
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公司为顺利实现销售,可能会主动调低销售价格,压缩利润空
间;或者公司产品因运费大幅上涨导致 CIF或 C&F执行价格的定价过高,也将对公司海外 | 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1,605.76万元、20,117.48万
元、18,003.94万元和 13,313.33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83%、63.12%、43.46%
和 53.46%,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
供应商较为稳定,但如果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经营状况发生变动,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
化,导致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公司将需要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
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40.50万元、3,903.55万元、7,250.28万
元和 7,743.91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9.46%、15.06%和 16.23%。公司
生产规模扩大及经济规模生产导致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储备等合计金额增加,如果市场竞
争加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或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
情况,公司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35%、69.94%、63.07%
和 67.07%,境外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8.37
万元、278.81万元、88.54万元和-323.70万元。若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汇
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八)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41.98万元、12,342.25万元、13,705.55万元和
11,225.6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85%、30.69%、26.78%和 33.34%,贸易
业务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12.08%、11.41%、10.09%和 11.74%,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公司的贸易业务系利用自身在产
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通过提供专业的贸易服务,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获取经
济利益的商业贸易行为。尽管 2022年 1-6月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止降回升,若随着食品添
加剂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基于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减少,同时,在贸易业务销售 | 合同签订后,贸易产品的采购价格不断上升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增加,有可能导致公司贸易业
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下降。
(九)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4,267.81万元、28,125.36万元、32,284.38
万元和 22,584.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
覆盖发行人 70%境外收入涉及的境外国家或地区共有 15个,其中除美国和俄罗斯外,其他
国家和地区未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颁布额外的资质或准入要求。对于美国和俄罗
斯,发行人子公司润天进出口已取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持续有效。
鉴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上述境外国家或地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
管或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提出额外的资质门槛或准入要求,可能导致发行人在上
述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外销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截止日为 2022年 6月 30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天健审〔2023〕7-6号)。
公司已披露经审阅的 2022年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83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5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77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3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6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47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5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6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润普食品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 | 润普有限 | 指 | 连云港润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 润天进出口 | 指 | 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润普海州分公司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系发行人的分
公司 | 新厂区 | 指 | 润普食品 2019年开始建设并于 2020年至 2021年陆续投产
的新厂区,主要包括已经建设完成的 6,500吨/年山梨酸生产
线(A2车间)、8,500吨/年山梨酸钾生产线(A3车间)、
13,000吨/年丙酸钙生产线(A4车间)及相关生产附属设施,
以及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6,500吨/年山梨酸生产线(A1
车间) | 老厂区 | 指 | 润普食品原有厂区,主要包括六个生产车间,生产山梨酸钾、
丙酸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氯化钾、柠檬酸钾等六
种主要产品 | 控股股东 | 指 | 潘如龙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潘如龙、潘东旭 | 工投集团 | 指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海创投 | 指 |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灌河金控 | 指 | 连云港灌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汇润投资 | 指 | 连云港汇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贤企管 | 指 | 连云港汇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巴斯夫、巴斯夫(中国) | 指 |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
包括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等。巴斯夫的总部位于德国,
是国际领先的化学品公司 | 扬子巴斯夫 | 指 |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和巴斯夫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 | 伊士曼 | 指 | 伊士曼化工公司(Eastman Chemical Company)及其同一控
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astman Chemical LTD. 等。伊士曼的总部位于美国,是国
际领先的化学品公司 | 帝斯曼 | 指 |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 DSM)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
公司,包括浙江帝斯曼中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帝斯曼的
总部位于荷兰,是国际知名的营养保健品、化工原料和医药
集团 | 嘉吉公司 | 指 | 嘉吉公司(Cargill, Inc)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
嘉吉饲料(南京)有限公司、Provimi B.V.等。嘉吉公司的 | | | 总部位于美国,是国际知名的食品、农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 PPH STANDARD | 指 | PRZEDSIEBIORSTWO PRZEMYSLOWO-HANDLOWE
STANDARD SP. Z O.O.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
STANCHEM SP. Z O.O.和 PRZEDSIEBIORSTWO
PRZEMYSLOWO-HANDLOWE STANLAB SP. Z O.O.,总
部位于波兰,是成立于 1990年的化学品分销商 | TES | 指 | PT.TORABIKA EKA SEMESTA,总部位于印尼的食品生产
企业,是印尼上市公司 PT. Mayora Indah Tbk.的子公司 | 醋化股份 | 指 |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 603968.SH | 亚香股份 | 指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 301220.SZ | 华康股份 | 指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 605077.SH | 圣达生物 | 指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代码 603079.SH | 金禾实业 | 指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 002597.SZ | 宁波王龙 | 指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瓮福集团 | 指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鲁西化工 | 指 |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 000830.SZ)及其下辖分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煤化工二分公司 | 潍坊英轩 | 指 | 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包括潍坊英轩实业有限
公司、潍坊汇源实业有限公司 | 树人科创 | 指 | 连云港树人科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 恒楷生物 | 指 | 恒楷(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HUGESTONE、鑫诺生
化 | 指 | HUGESTONE ENTERPRISE CO.,LTD.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南
京鑫诺生化有限公司 | FOODINGGROUP、弘
昊化工 | 指 | FOODING GROUP LIMITED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上海弘昊
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昆达 | 指 |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兴发集团 | 指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代码 600141.SH | 金能科技 | 指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
码 603113.SH |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发行人会
计师、天健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德恒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公安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国家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监察部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农业部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卫生部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国家工商总局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国家质检总局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家食药监局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卫计委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三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江苏润普食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江
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
明书 | 指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报告期内、报告期 | 指 |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的期间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 6月 30日 | 报告期各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
日、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专业名词释义 | | | 食品添加剂 | 指 |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
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 食品防腐剂、防腐剂 | 指 | 食品防腐剂是指能够抑制食品在生产、运输和贮藏过程中微
生物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保存期的一类食品添加
剂 | 防霉剂 | 指 | 为防止食品、水果、饲料、化妆品、水产品等在使用及存放 | | | 期间遭到霉菌污染、使得成品变质而在产品中加入的人工合
成或者天然物质 | 山梨酸 | 指 | 一种用途广泛的高效食品添加剂,学名 2,4-己二烯酸,分子
式为 C H O,作为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
6 8 2
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
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 山梨酸钾 | 指 | 分子式为 C H O K,以山梨酸为原料,与碳酸钾或氢氧化
6 7 2
钾进行中和反应而得到的一种有机酸类防腐剂,性能、用途
与山梨酸相似 | 碳酸钾 | 指 | 分子式为 K CO,常温下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水溶
2 3
液呈碱性,可以用作钾盐生产的原料 | 氢氧化钾 | 指 | 分子式为 KOH,常温下为白色粉状或片状固体,具有强碱
性及腐蚀性,可以用作钾盐生产的原料 | 丙酸钙 | 指 | 一种高效食品添加剂,分子式为 Ca(C H COO),作为国际
2 5 2
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批准使用的安全可靠的食品与饲
料防霉剂,可以被人畜的代谢系统吸收 | 丙酸 | 指 | 分子式为 CH CH COOH,是一种无色、有腐蚀性的液体,
3 2
有刺激性气味,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中间体,广泛用于
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农药、医药等领域 | 丁烯醛 | 指 | 分子式为 C H O,又名巴豆醛,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一般呈
4 6
现为无色透明液体,是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主要用于制
成正丁醇、正丁醛、橡胶硫化促进剂、酒精变性剂和革柔剂
等 | 磷酸 | 指 | 分子式为H?PO?,是一种常见的无机酸,不易挥发,不易分
解,几乎没有氧化性。主要用于制药、食品、肥料等工业,
包括作为防锈剂,食品添加剂,牙科和矫形外科,EDIC腐
蚀剂,电解质,助焊剂,分散剂,工业腐蚀剂,肥料的原料
和组件家居清洁产品 | 磷酸氢二钾 | 指 | 分子式为 K HPO,是一种外观为白色结晶或无定形白色粉
2 4
末的无机化合物,主要用于医药,发酵,细菌培养及制取焦
磷酸钾等 | 磷酸二氢钾 | 指 | 分子式为 KH PO,有潮解性,加热至400℃时熔化而成透
2 4
明的液体,冷却后固化为不透明的玻璃状偏磷酸钾。工业上
用作缓冲剂、培养剂;也用作细菌培养剂,合成清酒的调味
剂,制偏磷酸钾的原料,酿造酵母的培养剂、强化剂、膨松
剂、发酵助剂。农业上用作高效磷钾复合肥 | 柠檬酸钾 | 指 | 分子式为 C H K O,是一种白色,略带吸湿性结晶性粉末,
6 5 3 7
可用作防腐剂、稳定剂和 pH缓冲剂等 | 氯化钾 | 指 | 分子式为 KCl,是一种外观如同食盐,无臭、味咸的无机化
合物,常用于低钠盐、矿物质水的添加剂 | 三聚磷酸钠 | 指 | 化学式 Na P O ,是一类无定形水溶性线状聚磷酸盐,常用
5 3 10
于食品中,作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调节剂、金属
螯合剂 | 酸式焦磷酸钠 | 指 | 化学式为 Na H P O,白色结晶性粉末,可用作水分保持剂、
2 2 2 7 | | | PH调节剂、金属螯合剂 | FOB | 指 | 英文全名是 Free On Board,中文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或者
“离岸价”,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是一种常用的价格条款。采用
该交货方式的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
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
及时通知买方,以船舷线为分界线,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
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 CIF | 指 | 英文全名是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中文名为成本加保
险费加运费或“到岸价”,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按到岸价进行
的交易,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
自装运港到约定目的地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
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
何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 C&F | 指 | 又称 CFR,英文全名是 Cost and Freight,中文名为成本加运
费,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
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港所必需
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
方 | EXW | 指 | 英文全名是 EX Works,中文名为工厂交货,国际贸易术语
之一。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场、工厂
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
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 FCA | 指 | 英文全名是 Free Carrier,中文名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
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 小试 | 指 | 公司对概念研发获得的储备技术进行更深一步的可行性研
究,通过小批量试制对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
为该技术产业化可能性提供评估依据和优化方向 | 中试 | 指 | 对已通过小试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放大研究,是产品
批量导入市场之前的重要环节。中试主要解决因放大效应引
起的新问题,并根据规模效应进一步调整技术路线和降低成
本 | 危险化学品、危化品 | 指 |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
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 布袋除尘 | 指 | 又称除尘布袋或者除尘滤袋,是利用纤维编制物制作的袋式
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其作用原理是尘粒
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 | 旋风除尘 | 指 | 是除尘方法中的一种,其除尘机理是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
动,借助于离心力将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捕集于器壁,再借
助重力作用使尘粒落入灰斗 | 水膜除尘 | 指 | 是除尘方法中的一种,其除尘机理是含尘气体由筒体下部顺
切向引入,旋转上升,尘粒受离心力作用而被分离,抛向筒
体内壁,被筒体内壁流动的水膜层所吸附,随水流到底部锥
体,经排尘口卸出 | 水喷淋 | 指 | 主要用于净化含尘气体以及黑烟尾气,其工作原理是让废气
经烟管进入废气净化塔的底部锥斗,利用水雾冲击与循环喷
淋水相结合的方法捕集含尘气体中的尘粒,经过离心或者过
滤的方法使得含尘水脱离并流入循环池,将净化后的气体外
排 | 碱喷淋 | 指 | 主要用于净化酸雾废气,其工作原理是让含酸雾的废气由风
机通过管道引入不锈钢喷淋塔,经过喷淋塔中的多级喷淋的
混流作用,废气跟塔体喷淋下来的吸收液充分接触并发生反
应,达到去除酸雾废气的目的 | 三废 | 指 | 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 BRC认证 | 指 | BRC的英文全称为 BritishRetail Consortium,中文名是英国
零售协会,该协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起初为向英国供应食
品的生产者制定,随后逐渐发展成为规范食品安全、质量和
操作准则,以确保食品制造商遵守法规要求、同时保障消费
者利益的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 FSSC 22000 | 指 | FSSC的英文全称为 FoodSafety System Certification,中文名
是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22000是为食品制造商创建,
并整合了 ISO22000:2005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公共可
用规范(PAS)220:2008,由基于荷兰的基金会为食品安全
认证而发展起来,获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的批准并大力推
广实施 | BOD | 指 | 生物需氧量(BiochemicalOxygen Demand),是在一定条件
下,微生物分解存在于水中的可生化降解有机物所进行的生
物化学反应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数量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ChemicalOxygen Demand),是以化学方法测
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
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是反映污染物排放的一个重要指标 | EDTA滴定法 | 指 | 亦称“乙二胺四乙酸滴定法”,一种络合滴定法。EDTA(即
乙二胺四乙酸)是一种很强的络合剂,能和许多金属离子形
成稳定的络合物。利用它和金属离子的络合反应为基础,采
用金属指示剂的变色或电学、光学方法确定滴定终点,根据
标准溶液的用量计算被测物质的含量。该方法可直接或间接
测定约 70种元素,最常用来测定钙和镁 | 传质 | 指 | 物质的传递过程。物质由于浓度差可在一相内传递,也可在
相际间传递,即由一相向另一相传递。传质过程是化工、冶
金及轻工工业等生产中的重要过程。包括吸收、吸附、蒸馏、
精馏、萃取及干燥等许多单元操作 | 传热 | 指 | 由于温度差引起的能量转移,又称热传递 | 汽化 | 指 | 物质从液态变为气态的相变过程 | 裂解 | 指 | 通过高热能将一种物质转变为一种或几种物质的化学变化
过程 | 缩合 | 指 | 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机分子相互作用后以共价键结合成一个
大分子,并常伴有失去小分子(如水、氯化氢、醇等)的反
应 | 蒸馏 | 指 | 利用液体混合物中各组分挥发性的差异而将组分分离的传
质过程 | 水解 | 指 | 利用水将物质分解形成新的物质的过程 | 中和 | 指 | 酸和碱互相交换成分,生成盐和水的反应 |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到的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767366788M | | 证券简称 | 润普食品 | 证券代码 | 836422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4年 11月 4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 10月 30日 | | 注册资本 | 68,188,500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如龙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 |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 | | | 控股股东 | 潘如龙 | 实际控制人 | 潘如龙、潘东旭 | | 主办券商 | 中泰证券 | 挂牌日期 | 2016年 3月 22日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C 制造业 | | C14 食品制造业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C 制造业 | C14 食品制造
业 | C149 其他食品
制造 | C1495 食品及
饲料添加剂制
造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潘如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如龙、潘东旭父女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如龙直接持有公司 19,1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潘如龙之女潘东旭直接持有公司 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4%;潘如龙的一致行动人汇贤企管直接持有公司 2,70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7%,且潘如龙为汇贤企管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汇贤企管。
潘如龙与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控制润普食品 32.5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
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深耕食品添加剂领域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山梨酸钾、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为主、以
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为辅的产品体系,其中公司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
和丙酸钙均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推荐的安全高效的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公
司在防腐类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
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项,实用新型专利 17
项,设立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评为“江苏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公司已取得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认证(BR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
和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认证(FAMI-QS)等多项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质量
体系认证。
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公司已与巴斯夫(中国)、伊士曼、嘉吉
公司、帝斯曼、潍坊英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6月30
日/2022年1月
—6月 | 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477,032,419.55 | 481,512,626.47 | 412,471,111.64 | 287,174,810.27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257,985,785.37 | 214,735,952.92 | 170,312,416.47 | 138,073,980.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股东权益(元) | 257,985,785.37 | 214,735,952.92 | 170,312,416.47 | 138,073,980.9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34.67 | 48.18 | 51.69 | 38.39 | 营业收入(元) | 356,223,399.55 | 533,435,776.31 | 408,540,102.45 | 371,531,394.50 | 毛利率(%) | 19.85 | 16.89 | 15.83 | 13.06 | 净利润(元) | 42,641,476.53 | 43,196,741.36 | 26,801,078.35 | 14,811,584.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 42,641,476.53 | 43,196,741.36 | 26,801,078.35 | 14,811,584.10 | 净利润(元)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元) | 43,750,436.32 | 42,064,877.07 | 25,882,005.15 | 14,375,727.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04 | 22.44 | 17.64 | 13.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 | 18.51 | 21.85 | 17.04 | 13.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3 | 0.41 | 0.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3 | 0.41 | 0.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 44,420,248.59 | 46,853,541.81 | 51,733,183.18 | -3,096,633.8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1.58 | 2.21 | 2.04 | 1.78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1、2021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1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
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
3、2022年 12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2022年 1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5、2022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2022年 12月 14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2年第 82次审议会议,审
议结果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22号)。 | 8、2023年 1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2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
23,000,000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未考虑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不超过 3,000,000股)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2.6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5.22%(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定价方式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 | 发行后总股本 | 88,188,5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91,188,5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每股发行价格 | 8.50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13.78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17.82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2.25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1.84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8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2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21.85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1.54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连云港市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青波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
与战略配售,其中连云港市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参与战略
配售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方式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人,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 | 人,即应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且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
合格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
除外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4,000,000股,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形式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170,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95,500,000.00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149,847,434.4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73,031,919.88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0,152,565.57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22,468,080.12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14,094,339.6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16,403,773.59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3,839,622.64元;
3、律师费用:1,660,377.36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材料制作费用:
518,867.92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39,358.02元(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之前),45,438.61元(若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费
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
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余额包销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不适用 |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7.82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8.43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84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80倍; 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6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若以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3.15元/股;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2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73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1.5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0.85%。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 | 注册日期 | 2001年 5月 1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29246347A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泓晟国际中心 17层 | 联系电话 | 010-59013863 | 传真 | 010-59013751 | 项目负责人 | 王秀娟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陆炜、王秀娟 | 项目组成员 | 谷世杰、李刚、赵政、郑明昊、刘静、熊杰 |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丽 | 注册日期 | 1993年 3月 1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400000448M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2-23
楼 | 联系电话 | 010-52682888 | 传真 | 010-52682999 | 经办律师 | 李源、戴祥、李超然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杨克晶 | 注册日期 | 2011年 7月 1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5793421213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6楼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6楼 | 联系电话 | 0571-88216888 | 传真 | 0571-88216999 | 经办会计师 | 王振、李剑平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联系电话 | 010-58598980 | 传真 | 010-58598977 |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 账号 | 371611000018170130778 |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周贵华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号 | 联系电话 | 010-63889755 | 传真 | 010-63884634 |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 | 益关系。 |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作为国内防腐类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专注于提
高产品品质一致性和原材料的产出率,减少单位能耗。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丙酸钙检测方法
应用创新和核心产品(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工艺创新上取得较大成效,为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检测方法应用创新
国家标准中产品含量的检测方法对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具有权
威性、公平性、唯一性,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具有强制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25548-2010)中关于丙酸钙含量的检测
方法采用 EDTA滴定法,即测定丙酸钙中的钙离子,再折算成丙酸钙的含量。由于该方法
系通过测定钙离子来推断产品中的丙酸钙含量,可能出现丙酸钙含量与实际丙酸钙含量差异
较大的情形。
丙酸钙中真正起到防腐作用的是丙酸根,若直接测定丙酸根的含量可以更直接、准确、
合理地反映丙酸钙的产品品质。2018年公司会同扬子巴斯夫提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向国家卫健委提出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
(GB25548-2010)中关于丙酸钙含量检测方法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将现行的通过测定钙
离子含量来标定丙酸钙含量的方法修改为通过测定丙酸根含量来标定丙酸钙含量,即采用液
相色谱法来检测丙酸钙含量,该方法通过测定丙酸根标定丙酸钙含量能真实反映产品中丙酸
钙的有效含量,准确可靠。公司作为本次修订的主要发起单位,参与了主要技术指标的修订
与验证。
本次修订后的新国标已发布实施,新的产品含量检测方法更能真实反映有效成分的含
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工艺创新
工艺水平是衡量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之一,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 | 累,公司在丙酸钙和山梨酸钾两个核心产品的生产工艺创新上取得了较大成效。
1、丙酸钙
传统的丙酸钙生产过程的浓缩结晶工序是间歇性的,效率较低,单位能耗较高,且产品
品质一致性相对较差。公司从 2017年起开始了丙酸钙新工艺过程的研发,该研发主要围绕
丙酸钙新型低温连续蒸发结晶工业化关键技术进行。具体研发内容包括:低温蒸发流程模拟
与设计、结晶机理的探究、结晶颗粒产品生产过程工艺优化、关键设备选型、设计及系统集
成。发行人引入了其他行业使用的新型蒸发结晶器,经过发行人的研发攻关,创造性地应用
于丙酸钙浓缩结晶工序。
相较于传统工艺,新工艺物料经过加热产生的二次蒸汽从分离器中直接进入蒸汽压缩机
进行压缩,通过压缩机压缩成为高温高压的蒸汽,在此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作为加热的热源,
从而实现了二次蒸汽的循环利用并实现连续结晶。
2021年 8月起该项新工艺正式在新生产线投入使用,克服了丙酸钙生产过程间歇性的
缺点,实现了连续蒸发结晶,提升了产品品质一致性,降低了单位能耗,同时提高了生产自
动化水平。
围绕该项丙酸钙的工艺创新,发行人已获得 2项发明专利,分别为一种粒状丙酸钙的低
温蒸发结晶装置及工艺(专利号:ZL201611075699.3)和一种粒径可控的丙酸钙连续蒸发结
晶工艺及装置(专利号:ZL201911112615.2)。
2、山梨酸钾
传统的山梨酸钾生产需先投入丁烯醛和乙酸等基础原材料,经过汽化、缩合、蒸馏等工
艺环节得到聚酯,再加入盐酸形成酸催化过程,生成山梨酸和盐酸的固液混合体,经过离心
清洗、乙醇清洗等工艺环节生产出固体的山梨酸,之后再加入氢氧化钾进行中和反应生成山
梨酸钾,生产工序较长,原材料的转化率较低,生产成本较高。
公司深入剖析山梨酸钾生产流程中的关键反应单元机理,通过强化反应传质与传热,精
准调控传递及反应性能,成功研发出从投入丁烯醛、乙酸和氢氧化钾生成山梨酸钾的连续生
产工艺。该创新工艺应用于实际生产后,预计将缩短生产工序,提高原材料的产出率,降低
原材料的单位投入,同时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种类。 |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 2021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4,206.49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
润孰低计算)为 21.85%,结合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稳健的财务指标,发行人预计市值
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
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安排及需要
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2021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2,720,000股(含本数)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26,128,000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
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
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408,000股)。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1
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 11,994.56 | 11,994.56 | | | 2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8,514.09 | 8,514.09 | | | 合计 | 20,508.65 | 20,508.65 | | | | | | | | |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
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
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业务中,直接材料成本占自产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1.25%、
85.05%、77.34%和 78.7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丁烯醛、乙酸、
柠檬酸、磷酸和山梨酸等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一旦主
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相应调整产品
销售价格,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虽然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处于
受控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仍然存在着因原辅料保管不善及设备操作不
当等原因造成泄露、爆炸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三)环保风险
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伴有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尽管公司已
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设备,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三废”均达标
排放或妥善处置,但若公司出现环保设施运行不畅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可能面临被处罚
甚至减产、停产的风险。
此外,随着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环保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强,
环保标准可能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以持续满足环保标准和要
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下,国际航线运力较为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
数从 2020年年初时不足 900点上升至 2022年 3月底超过 3,200点,出口海运市场价格呈现
持续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
63.07%和 67.07%,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方式以 FOB、CIF和 C&F为主。
虽然,FOB模式下公司无需承担海运费,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
可能导致海外客户无法承受较高的海运费,采购预期发生变动;或者由于船只、集装箱等运
力紧张导致发行人外销订单发货不及时或大量堆积港口,导致外销收入确认延缓或资金成本
提高,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CIF和 C&F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海运费,公司与客户签
订 CIF或 C&F执行价格中,已包含参考即期海运费用制定的海运成本,但若未来海运市场
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公司为顺利实现销售,可能会主动调低销售价格,压缩利润空
间;或者公司产品因运费大幅上涨导致 CIF或 C&F执行价格的定价过高,也将对公司海外
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1,605.76万元、20,117.48万
元、18,003.94万元和 13,313.33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83%、63.12%、43.46%
和 53.46%,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
供应商较为稳定,但如果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经营状况发生变动,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
化,导致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公司将需要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
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新冠疫情风险
自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多数国家的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面对疫情,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7,153.14万
元、40,854.01万元、53,343.58万元和 35,622.34万元,2019年至 2021年保持增长态势,疫
情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2年 3月以来,国内又面临新一轮
严峻复杂的疫情,我国各级政府采取了出行限制、道路管制等多种临时性举措,使得公司原
材料采购、发货受到一定程度延迟。如果疫情不能得到及时缓解或进一步蔓延,将对公司的 | 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磷酸氢二钾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业务磷酸氢二钾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3,630.03万元、2,529.06万
元、2,768.59万元和 818.97万元,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4.28%、68.23%、57.96%和 23.37%。
因公司主动调整了经营策略,研发与生产资源的投入以及市场开拓的重点均逐步聚焦于公司
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对磷酸氢二钾的投入相对较少,公司磷酸氢二钾产品的产能
利用率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八)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41.98万元、12,342.25万元、13,705.55万元和
11,225.6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85%、30.69%、26.78%和 33.34%,贸易
业务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12.08%、11.41%、10.09%和 11.74%,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公司的贸易业务系利用自身在产
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通过提供专业的贸易服务,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获取经
济利益的商业贸易行为。尽管 2022年 1-6月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止降回升,若随着食品添
加剂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基于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减少,同时,在贸易业务销售
合同签订后,贸易产品的采购价格不断上升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增加,有可能导致公司贸易业
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下降。
(九)山梨酸钾产能利用率下滑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山梨酸产能将增加至 13,000吨/年。根据公司对山梨酸和山
梨酸钾的产能设计规划,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择机以自有资金扩建山梨
酸钾生产线,将发行人山梨酸钾的现有产能 13,500吨/年提升至 22,000吨/年。若未来山梨酸
钾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导致山梨酸钾的产
量增速低于新增产能增速,发行人山梨酸钾的产能利用率存在下滑风险。
(十)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4,267.81万元、28,125.36万元、32,284.38
万元和 22,584.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
覆盖发行人 70%境外收入涉及的境外国家或地区共有 15个,其中除美国和俄罗斯外,其他 | 国家和地区未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颁布额外的资质或准入要求。对于美国和俄罗
斯,发行人子公司润天进出口已取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持续有效。
鉴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上述境外国家或地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
管或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提出额外的资质门槛或准入要求,可能导致发行人在上
述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外销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40.50万元、3,903.55万元、7,250.28万
元和 7,743.91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9.46%、15.06%和 16.23%。公司
生产规模扩大、经济规模生产导致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储备等合计金额增加,如果市场竞
争加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或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
情况,公司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二)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257.83万元、3,783.52万元、4,775.89万元
和 4,935.0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7%、9.26%、8.95%和 13.85%。未来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随之增加。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进
行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客户资金紧张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
收账款,可能会加大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减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21年 11月 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编号为
GR2021320039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至 2023年公司仍能享受 15%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优惠。
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认定标准,将导
致公司税负上升,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35%、69.94%、63.07%
和 67.07%,境外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8.37
万元、278.81万元、88.54万元和-323.70万元。若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汇
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07%、16.08%、18.01%和 21.07%,呈逐年
上升趋势,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不同、自产产品结构及产业链前延导致毛利率变化
所致。报告期各期,随着产业链前延,核心产品山梨酸钾的毛利率从 8.51%逐步提升至
40.97%;但核心产品丙酸钙的毛利率从 20.44%逐步下降至 11.30%,主要产品磷酸氢二钾的
毛利率从 2019年的 11.74%变为 2022年 1-6月的 6.80%。销售渠道开拓、产品结构、汇率情
况、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等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
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有效提升产品销售价格或控制生产
成本,公司毛利率会面临变动,因此存在毛利率波动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 2018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收购了润天进出口,合并报表确认商誉
539.1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润天进出口商誉不存在减值的情形。若未来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润天进出口的
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润天进出口经营业绩下滑,因此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七)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公司执行“免、抵、退”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子公司润天进出口执行“免、退”的增值
税退税政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产品山梨酸钾、丙酸钙出口退税率为 13%。
若未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财务内控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转贷、个人卡收付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针对转
贷及个人卡收付情况,公司已进行了整改;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已建立了规范操作流程予 | 以规范。
发行人虽然已就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及规范,但若未来相关内控制度及监督机制
不能持续得到有效执行,则可能导致发行人仍存在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从而对
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山梨酸钾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7.50%、61.05%、48.87%和 59.34%。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择机以自有资金扩建山梨酸钾生产线,继
续新增 8,500吨/年的山梨酸钾产能。若未来山梨酸钾的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导致公司山梨酸钾产品销售受阻、市场份额下降,使公司山梨酸钾产量不达预期,可
能导致公司山梨酸钾生产线发生固定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非专利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是公司长期、大量的投入和积累形成的,对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已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已签订了《保密协议》,并通
过规范研发流程和知识产权申请等方式,实现对核心技术的保护,但上述措施无法完全避免
核心技术的泄密风险,一旦出现核心技术外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人力资源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呈现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7,137.94万
元、40,212.44万元、51,185.87万元和 33,671.71万元,总资产分别为 28,717.48万元、41,247.11
万元、48,151.26万元和 47,703.2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
模、人才队伍将会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人才
储备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管理体制不能进行及时地调
整和完善,公司可能会面临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 | 长期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快速发展和战略目标有效执行的人才基础和保障,能否持续
保持高素质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若未来
公司不能保持对中层业务骨干及技术人才的持续培养和引进,不能及时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
机制,则有可能面临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前正常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充足的
技术储备,并在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原材料供应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假设前提下作出的。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将会导致募投项目不能
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一定规模的产能,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或
市场开拓受阻,将有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
增加费用负担。
(三)募投项目投入对财务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规模增加,新建生产线的投产将会导致折旧费用
上升,而投资项目的收益存在滞后性。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将导致公司成本费用
上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相关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将有一定程度下降。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上市后将被进一步稀释带来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如龙和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拥有发行人 32.54%的表决权,
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22,72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26,128,000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毕后,实
际控制人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被进一步稀释。由于公开发行后潘如龙和潘东旭父女二人
合计持股比例较低,如果其他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第三方发起收购,公司将面临 |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随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可能导致公司在发展战略、技术研发、
市场销售、主营业务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七、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经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决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第 2.1.3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根据公司过往的财务状况及目前在全国股转系统的交易
情况,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要求,但仍可能出现发行认购不足,
或市值未能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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