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丰LOF (16810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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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10: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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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泰锐丰LOF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23年2月13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措施1 | 内容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 2023年2月13日 |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 责令改正,并处100万元罚款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 通过九泰久利参与五家上市公司保底定增,利用基金财产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 公司诚恳接受监管处罚并高度重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
做好风险化解工作,与股东进行全面业务及风险隔离,对各
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司将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积极
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公司亦将持
续提高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
措施2 | 内容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 吴强(时任董事长,2020年2月7日起不再担任)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 2023年2月13日 |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36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措施3 | 内容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 卢伟忠(时任总经理,2021年11月11日起不再担任)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 2023年2月13日 |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24个月,并处20万元罚款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措施4 | 内容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 吴祖尧(时任副总经理,2021年11月24日起不再担任)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 2023年2月13日 |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12个月,并处10万元罚款 |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