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5:52:03 中财网 |
|
原标题:金达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quote.podms.com/drawprice.aspx?style=middle&w=600&h=270&v=1&type=day&exdate=20230215&stockid=12367&stockcode=002626)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0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于 2023年 2月 15日收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的《关于减持金达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 2023年 2月 14日,中牧股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 1.005%(按公司最新股本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八区 16-19
号楼 | | |
权益变动时间 | | 2023年 2月 14日 | |
股票简称 | 金达威 | 股票代码 | 002626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131,000 | 1.005 | |
合 计 | 6,131,000 | 1.00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275,593 | 20.65 | 121,144,593 | 19.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275,593 | 20.65 | 121,144,593 | 19.8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 1.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由 616,481,927股变更为
609,934,77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16,481,927元变更为 609,934,771元。
2. 其中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变更前的股本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变
更后的股本计算。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经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中牧股份计划自 2022年 7月 30日披露减持计划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依据实际情况以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不超过
800万股)。
经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中牧股份计划自 2022年 12月 20日披露减持计划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依据实际情况以集中竞价交易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不超过 609万股)。
截至 2023年 2月 14日,中牧股份已减持 6,131,000股公
司股份,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5%。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