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26:22 中财网

原标题:宝地矿业: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附录目录

1、发行保荐书 ............................................................................................................................... 2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31
3、2022年 1-12月经审阅的财务报告 .................................................................................... 212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335
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54
6-1、法律意见书 ....................................................................................................................... 366
6-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412
6-3、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660
6-4、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784
6-5、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958
6-6、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983
6-7、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 1176
7、律师工作报告 ..................................................................................................................... 1214
8、公司章程(草案) ............................................................................................................. 1438
9、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149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宝地矿业”)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国飞和罗敬轩。

保荐代表人陈国飞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不存在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的证券发行项目。目前,未签署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

保荐代表人罗敬轩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不存在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的证券发行项目。目前,未签署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左奇。

项目协办人左奇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组成员完成的证券发行项目为太极集团(证券代码:600129)主板再融资项目。

目前,未签署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
王亮、李瑛、王润统、程主亮、寇晋宁、刘怡达、李添星。

三、发行人情况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是发行人的股东,持有发行人 1,470.59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 588.24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新疆国有资本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本保荐机构股权关 系如下: 除上述股权关系外,发行人与本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如下情形:
1、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4、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1、2021年 6月 4日,公司质量评价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宝地矿业 IPO项目的立项申请;2021年 6月 29日,项目立项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质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项目立项程序完成。

2、2021年 8月 25日至 9月 3日,质量控制部门协调质量评价委员会委员并派出审核人员对宝地矿业 IPO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3、2021年 10月 7日,项目组将制作完成的申请文件提交质量控制部门审核。质量控制部门的审核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经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确认,同意本项目报送内核机构。

4、2021年 10月 13日,风险管理部对本项目履行了问核程序。

5、2021年 10月 14日,内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参会的内核委员共 7人。会议投票表决同意予以推荐,并出具了内核意见。

6、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内核负责人确认。

7、2021年 11月 15日,宝地矿业 IPO项目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8、2022年 3月 14日,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9、2022年 3月 30日,宝地矿业补充 2021年年报数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0、2022年 8月 28日,宝地矿业补充 2022年半年报数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1、2022年9月26日,宝地矿业口头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2、2022年11月8日,宝地矿业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3、2022年11月14日,宝地矿业补充反馈意见回复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4、2022年11月28日,宝地矿业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回复和其他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15、2023年2月2日,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封卷稿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核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文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二)内核结论意见
内核机构经审核后同意项目组落实内核审核意见并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后将发行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的申请理由充分,发行方案合理,募集资金投向可行,公司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为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1年 8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 9月 8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及其它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不存在未经依法核准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且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根据《首发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送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发行保荐书等申报材料,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报送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为本次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经核查,发行人的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股票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主体资格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办法》的有关规定:
1、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2001年 11月 14日的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12月 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 2013年 7月 31日。2020年 7月 8日,宝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以 2013年 7月 31日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3]005606号)审计的净资产 148,648.49万元为基础,按 1:0.4036的比例折成股本 6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余 88,64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 11月 12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3]第 0831号),确认截至 2013年 7月 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为 212,125.60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新财资监管备[2013]14号)备案。

2013年 11月 26日,自治区财政厅作出《关于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复函》(新财资管[2013]307号),同意宝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2月 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3年 12月 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36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年 12月 3日止,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60,0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3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3年 12月 18日,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650000030002517。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办法》第八条的 规定。

2、经核查发行人前身宝地有限 2001年 11月 14日成立,持续经营已满三年。

发行人由发起人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经核查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时的验资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B0810铁矿采选”小类。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础原材料供应行业,钢铁企业是本行业产品的主要用户。近年来为逐步摆脱严重依赖海外进口矿石,提高自给率,保障钢铁产业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铁矿采选行业的发展,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发利用国内外的铁矿石资源。2020年 12月,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保障钢铁产业安全方面提出了包括:推进国内重点在产矿山资源接续建设工作,支持一批竞争力强的国内矿山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等一系列措施,从而不断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2021年 8月 23日,自然资源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1513号(经济发展 19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答复:“我部将继续强化基础地质工作,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以规模大、易采选的‘鞍山式’沉积变质型铁矿、‘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以及品位较高的矽卡岩型铁矿为重点突破方向,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优选可供出让的勘查区块,加大探矿权出让力度。

同时,指导督促矿业权人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铁矿找矿突破,促进增储上产。” 2022年 2月 8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力争到 2025年 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 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 10%以上,确保 2030年前碳达峰,打造 30家智能工厂,电钢炉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2022年 2月 18日国家发改委等 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提出了 18条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2022年 5月 23日,新疆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重点铁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化产领办[2022]7号),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自治区铁矿石年产量达到 6,200万吨,比 2020年增加 2,050万吨。2030年自治区铁矿石产量达到 7,700万吨,比 2020年增加 3,550万吨”;“加大铁矿勘探力度。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中大型矿山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以及其他可能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区域,加大勘探力度”;“加快推进铁矿开采。推动具备转采条件的探矿权尽快转采,形成产能······对停产、在建矿山采用政府引导与企业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解决问题办法,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做好服务,督促尽快复工达产”。国家产业政策对于矿石综合利用和资源保障工作的支持为我国铁矿石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18年12月 20日由新疆地矿局转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变化系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不存在故意规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的情形,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层、主营业务和独立性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可依法视为发行人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021年 11月 22日,新疆国资委出具《关于将货币资金及部分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入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21】420号),同意将宝地矿业控股股东宝地投资、第二大股东金源矿冶的股权划转至新矿投资集团。本次划转后,宝地投资仍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通过宝地投资、金源矿冶间接持有宝地矿业 70.00%的股权,成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由新疆国资委 100.00%持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发行人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8,200.00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13,800.00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6,000.00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352.94
徐思涵2,072.65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570.94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企业1,470.59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1,000.00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0.00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840.00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88.24
姚学林300.00
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69.10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63.00
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23.20
李直杰95.59
赵秋香31.76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2.00
60,000.00 
发行人股权清晰,上述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规范运作
通过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三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访谈发行人高管,查阅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获得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声明或承诺等方式调查,结合本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对发行人进行的辅导,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的规范运作符合《首发办法》的有关规定: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经营层等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本保荐机构已受聘作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对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了上市辅导。

经过辅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经核査发行人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运行记录等资料,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岀具的无保留结论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43号),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最近 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 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财务会计
通过查阅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说明及会计师意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发行人会计师,现场查看主要经营性固定资产、存货,函证主要交易事项,查阅关联交易协议,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符合《首发办法》的有关规定: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43号),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7794号),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没有随意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 0017794号),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满足《首发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最近 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最近 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中涉及事项的核查结论
务模式及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等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六、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本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股东名册、工商档案、业务资质证书、相关股东出具的说明等资料。发行人股东共计 18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4名(徐思涵、姚学林、李直杰和赵秋香),法人股东 8名(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5名(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 1名(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经本保荐机构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备案情况,2019年 6月 25日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已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铁矿石产品作为冶炼钢铁的重要原料,其生产销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下游钢铁行业的影响。若钢铁行业整体不景气,铁矿石产品的需求将会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钢铁行业是顺周期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建筑业、机械制造业、汽车船舶制造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亦对钢铁产品的需求量有着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铁矿石产品的需求量。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铁矿石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铁矿石供需关系、海运价格的影响,近年来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以铁矿石价格指数(西本指数)为例,铁矿石价格从 2005年至 2007年一直呈快速攀升趋势;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迅速回落;2009年开始,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铁矿石价格重新上升至历史高位,但 2011年以后,铁矿石价格逐渐下跌;2015年 12月底至 2016年 2月,铁矿石价格指数跌至近年最低点 430之后,铁矿石价格进入上升通道,至 2021年 6月末,铁矿石价格指数达到 1,550。2021年下半年,受海外铁矿石价格回落、我国港口铁矿石库存积压、国家政策调控以及国内“双碳”、“双控”政策措施逐步落实进而导致钢铁企业限产减产等诸多因素影响,铁矿石价格开始走弱,截至 2022年 6月末,铁矿石价格指数回落至 980。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产品,铁矿石产品价格的波动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相关,如果未来铁矿石产品受供需关系、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导致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则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风险
铁矿石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国际方面,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等大型矿业公司在世界铁矿石贸易中拥有较高份额,对于铁矿石的定价具有较大影响力;国内方面,铁矿石生产企业主要有大型钢铁企业的自有矿山开采、地方重点国企的独立矿山开采以及地方民营铁矿采选企业等三类。国内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产品差异较小。

与国际大型矿业公司相比,公司无论是在资源储量、品质,还是在资金实力、生产技术上都有较大差距,由于我国铁矿石来源仍较为依赖海外进口,因此,在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中,公司经营状况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4、产业政策相关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建筑行业和机械制造业对钢铁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促进了国内钢铁行业和铁矿石行业的快速发展。但近年来,因产业政策调整,亦对铁矿石产品产量和价格产生影响。2016年 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开启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18年底,钢铁行业去产能超过 1.5亿吨,期间导致下游钢铁企业对铁矿石产品需求减少。未来如再度发生对钢铁行业进行产业政策调控,可能会对铁矿石行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此外,因铁矿石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国家对铁矿石的生产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标准的提高亦有可能会对公司扩大再生产或对外扩张带来限制。

5、地方政策相关风险
2018-2020年期间,公司因伊犁地区尼勒克县黑蜂保护区划定和鄯善地区禁止功能区划定使用等地方政策影响,导致公司出现松湖铁矿采矿权暂停延续以及鄯善宝地下属 5处矿山采矿权灭失的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了不利影响。尽管松湖铁矿最终未被划入黑蜂保护区且矿山已恢复正常生产,但若未来地方政策出现调整,仍可能会对公司矿山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资源储量风险
铁矿石采选行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企业所拥有的铁矿石资源储量及其品位高低,是决定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按照公司现有和建设中的生产能力测算,截至 2021年末,根据公司最新提交的《矿山储量年报》,公司目前已取得采矿权证的两处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已达 4,103.89万吨,预计可采超过 20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已取得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其评审备案铁矿石资源储量为 17,525.70万吨,2022年 7月,公司取得了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采矿权,铁矿石资源储量为 3,700.30万吨,该两项矿区尚处于开采设计阶段。不过,公司目前正常开采的两座矿山中,宝山铁矿截至 2021年末其保有储量仅剩 116.39万吨,按照宝山铁矿采矿权证所核准的开采规模 50万吨/年计算,其可开采年限已不足 3年。

随着公司持续经营以及矿山的不断开采,公司还需不断获取新矿权及采矿权证。从长远来看,如果本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新的铁矿石资源,可能会对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7、资源储量勘查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公司铁矿石资源储量系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和业内通行的行业规范进行勘查核实的结果,并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储量评审备案。受限于专业知识、业务经验和技术水平,资源储量的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本公司实际矿产资源储量与目前勘查核实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则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营运及发展计划发生改变,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8、探矿权和采矿权续期和取得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项采矿权和 5项探矿权,按照相关规定,采矿权的许可期届满后,公司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期限。公司采矿权证及探矿权证通常提前 3个月到 1年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各地政府部门办理流程不同,续期手续办理周期也有所差异,通常可以在相关权证到期前办理完毕。

目前,公司正在申请办理吐鲁番长泉山磁铁矿的采矿权证,并已将办理采矿权证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公司虽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办理采矿权证,但仍存在采矿权证无法办理的风险。若公司在采矿权许可期届满后无法获得采矿权的延期批准,或公司拥有的探矿权未来无法及时转为采矿权,将会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9、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地处新疆,受制于交通条件的影响,客户绝大部分为新疆本地的钢铁企业,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00%、85.87%、84.80%和 86.30%。未来随着公司采选规模继续扩大,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优质客户,但基于铁精粉作为钢铁企业大宗生产原材料以及新疆钢企市场的特点,未来公司客户仍可能较为集中。若部分客户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或重点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减少对公司铁矿石产品的购买,且公司未来无法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0、铁矿石原材料供给的风险
2018年,鄯善宝地下属矿山因处于禁止功能区导致 5项采矿权证于 2018年6月陆续到期后无法续办,该部分采矿权灭失后,公司失去鄯善矿区的自采铁矿石来源。此外,公司原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鄯善红云滩所拥有的鄯善县红云滩铁矿东矿亦因处于禁止功能区导致采矿权灭失,自 2021年起已未再向公司销售铁矿石原矿,以上情形均对公司生产原材料的供给造成不利影响。2019-2020年期间,公司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环境治理、尾矿清运、采坑回填工作中,通过对鄯善矿区的低品位矿石进行选废,实现一部分矿石资源回收利用。该等低品位选废回收矿石的采购主要集中在 2019年至 2020年,占公司当年合计入库铁矿石的比重分别为 9.87%及 6.88%。2020年 10月,根据地方政策,上述矿区彻底封禁,公司亦无法再获取该等矿石,从而对铁矿石来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短期内,公司仍可依托松湖铁矿、宝山铁矿以及鄯善选矿厂的存量矿石保证公司持续经营,且公司已新获取察汉乌苏项目、哈西亚图项目采矿权证,另有长泉山磁铁矿项目正在办理采矿权证。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外购铁矿石、或新申请采矿权证未获批从而无法开发利用新矿山等方式补充矿石来源,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安全生产相关风险
铁矿石开采(尤其是地下开采)作业环境复杂,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巷道)局部冒顶片帮、爆破、透水等主要危险因素,尾矿堆放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渗漏、垮塌等事故。

公司的原矿开采采用对外承包的方式,与公司合作的工程公司都拥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也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不能完全排除安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公司在铁矿石采选过程中会产生影响环境的污染物,如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并可能对地表植被产生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可能会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导致公司环境治理成本上升。

13、房屋土地相关风险
公司尚有 16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共计 4,043.40平方米,占公司自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6.21%。其中,鄯善宝地共有 6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主要为连木沁选矿厂破碎车间、球磨车间等生产用房屋,合计面积 3,124.18平方米。连木沁选矿厂位于新疆吐鲁番鄯善县连木沁镇,该选矿厂始建于 1998年,因建厂年代久远,原始资料不全,导致其部分房产难以办理产权证书。报告期内,连木沁选矿厂铁精粉产量分别为 10.50万吨、24.86万吨、18.07万吨及 8.96万吨,在公司自产铁精粉产量占比分别为 14.07%、27.53%、17.26%及 18.46%。此外,伊吾宝山共有10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合计面积为 919.22平方米,该等房屋主要为选矿厂生产经营的配套设施,对于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虽然公司已就上述未办证房屋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情况说明》,但由于相关原始资料缺失,房屋权证补办难度较大,最终能否办理权证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取得相关产权,则存在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4、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是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12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 23号)等文件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已获得主管机关的认可。如果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公司不再符合上述文件中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体的相关要求,导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15、投资收益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重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合营及联营企业的业绩波动和股权处置影响。如果被投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下滑,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6、票据相关风险
由于行业内资金流转通常以商业票据为载体,发行人子公司及供应商对于短期流动性存在切实需求,在发行人对其自开票据具有承兑义务的背景下,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子公司和供应商进行票据贴现的违规情形。虽然发行人已于2021年 1月 1日起全面终止此类业务,重新修订相关制度并对有关人员加强培训,获得了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意见》,对票据贴现相关事宜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不予以行政处罚,但如果未来相关人员不能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执行,与子公司或供应商发生票据贴现,仍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17、与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济效益等进行了审慎预计、测算,但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工期延后、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和预期收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能立即实现效益;在相关项目产生效益前,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为逐步摆脱严重依赖海外进口矿石,提高自给率,保障钢铁产业安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铁矿采选行业的发展,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发利用国内外的铁矿石资源。2020年 12月,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保障钢铁产业安全方面提出了包括:推进国内重点在产矿山资源接续建设工作,支持一批竞争力强的国内矿山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等一系列措施,从而不断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2021年 8月 23日,自然资源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1513号(经济发展 19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答复:“我部将继续强化基础地质工作,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以规模大、易采选的‘鞍山式’沉积变质型铁矿、‘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以及品位较高的矽卡岩型铁矿为重点突破方向,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优选可供出让的勘查区块,加大探矿权出让力度。同时,指导督促矿业权人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铁矿找矿突破,促进增储上产。” 2022年 2月 8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力争到 2025年 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 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 10%以上,确保 2030年前碳达峰,打造 30家智能工厂,电钢炉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 15%以上。

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2年 2月 18日国家发改委等 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提出了 18条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

2022年 5月 23日,新疆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重点铁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化产领办[2022]7号),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自治区铁矿石年产量达到 6,200万吨,比 2020年增加 2,050万吨。2030年自治区铁矿石产量达到 7,700万吨,比 2020年增加 3,550万吨”;“加大铁矿勘探力度。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中大型矿山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以及其他可能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区域,加大勘探力度”;“加快推进铁矿开采。推动具备转采条件的探矿权尽快转采,形成产能······对停产、在建矿山采用政府引导与企业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解决问题办法,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做好服务,督促尽快复工达产”。

根据经伊犁州自然资源局审查的《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 2021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天华矿业松湖铁矿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保有资源储量 3,987.50万吨,铁矿石平均品位为 44.62%;根据经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的《新疆伊吾县宝山铁矿 2021年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公司下属伊吾宝山铁矿截至 2021年 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 116.39万吨,铁矿石平均品位为 46.78%。二者的平均品位均高于国家平均标准,使得公司铁矿石原矿在选矿过程中有效利用率更高,所生产铁精粉产品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截至 2021年末下属矿山保有储量约为4,103.89万吨,此外公司目前已获得察汉乌苏铁矿探矿权并已完成采矿权证办理、通过股权竞拍取得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采矿权以及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新疆吐鲁番市长泉山磁铁矿探矿权,新增资源储量 21,226.10万吨。未来,在上述储备矿山完成开采设计并正式投产后,公司铁矿石开采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基于上述铁矿石行业、钢铁行业的指导意见、支持性政策以及公司目前的资源情况,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布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前景良好。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发行人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授权陈国飞、罗敬轩担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陈国飞最近 5年内具备 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最近 3年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目前未签署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

罗敬轩最近 5年内具备 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最近 3年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目前未签署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

陈国飞、罗敬轩在担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后,不存在贵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的同时各负责两家在审企业的情况,具备签署该项目的资格。


特此授权。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10

母公司利润表 1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16

财务报表附注 1-151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27.长期借款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借款类别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 --- 合计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 ---
长期借款说明:2021年 10月 9日,华健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HTZ650616244LDZJ2021N006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用于支付探矿权费,借款期限2021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按季支付利息,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一个工作日的 LPR利率加 35个基点数上浮调整一次利率。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释28.租赁负债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1年以内 533,333.33 533,333.34 ---
1-2年 533,333.33 533,333.34 ---
2-3年 533,333.33 533,333.34 ---
3-4年 533,333.33 533,333.34 ---
4-5年 533,333.33 533,333.34 ---
5年以上 266,666.68 533,333.34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2,933,333.33 3,200,000.0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316,429.85 367,416.39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2,616,903.48 2,832,583.6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88,278.09 423,865.66 ---
合计 2,128,625.39 2,408,717.99 ---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50,986.50元。

注释29.长期应付款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款项性质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探矿权成本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 198,990,000.00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72,110,000.00 50,000,000.00 --- --- 合计 426,880,000.00 25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的说明:
2022年 3月 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厅”)与天华矿业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天华矿业取得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 25,049.99万元;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已支付 5,150.99万元,剩余19,899万元款项每年支付2,211.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 5月 28日,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地质十一大队”)与华健投资签署新疆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将该探矿权转让至华健投资;依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纬评报字(2021)第 078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9,172.00万元;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已支付39,172万元,剩余3亿元款项每年支付5,000.00万元。

注释30.预计负债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形成原因 弃置费用 42,385,507.94 43,540,256.23 50,569,051.35 28,466,642.93 固定资产弃置费 合计 42,385,507.94 43,540,256.23 50,569,051.35 28,466,642.93 预计负债说明:2020年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 2019年期末余额增加 22,102,408.42元,增加 77.64%,原因为天华矿业松湖铁矿扩产增储,重新编制《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该方案补充计提环境治理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注释31.递延收益
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年12月31日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881,400.00 --- 335,400.00 546,000.00 详见附表1 合计 881,400.00 --- 335,400.00 546,000.00
续: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年12月31日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546,000.00 --- 335,400.00 210,600.00 详见附表1 合计 546,000.00 --- 335,400.00 210,600.00
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年12月31日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210,600.00 --- 210,600.00 --- 详见附表1
合计 210,600.00 --- 210,600.00 ---
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本期新 本期计入 本期冲减 加:其 与资产相
2019年 本期计入其 2019年
负债项目 增补助 营业外收 成本费用 他变动 关/与收益
1月1日 他收益金额 12月31日
金额 入金额 金额(1) (注2) 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
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与资产相
重大示范项目及重 881,400.00 --- --- 335,400.00 --- --- 546,000.00 关
点工业污染治理工
程专项资金
合计 881,400.00 --- --- 335,400.00 --- --- 546,0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续:
本期新 本期计入 本期冲减 加:其 与资产相
2019年 本期计入其 2020年
负债项目 增补助 营业外收 成本费用 他变动 关/与收益
12月31日 他收益金额 12月31日
金额 入金额 金额(1) (注2) 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
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 与资产相
546,000.00 --- --- 335,400.00 --- --- 210,600.00
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 关
理工程专项资金
合计 546,000.00 --- --- 335,400.00 --- --- 210,600.00
续:
本期新 本期计入 本期冲减 加:其 与资产相
2020年 本期计入其 2021年
负债项目 增补助 营业外收 成本费用 他变动 关/与收益
12月31日 他收益金额 12月31日
金额 入金额 金额(注1) (注2) 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
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 与资产相
210,600.00 --- --- 210,600.00 --- --- ---
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 关
理工程专项资金
合计 210,600.00 --- --- 210,600.00 --- --- ---
2.递延收益的其他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本公司2010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资金390.00万元,用于建设磁铁选矿厂和焙烧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各受益期按照经测算的菱铁矿的综合折旧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335,400.00元;2021年度剩余部分转入其他收益。

注释32股本
本期变动增(+)减(-)
2019年 2019年
项目
1月1日 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2,000,000.00 --- --- --- --- --- 282,000,000.00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138,000,000.00 --- --- --- --- --- 138,000,000.00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 --- --- --- --- 120,000,000.00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续:
本期变动增(+)减(-)
2019年 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2,000,000.00 --- --- --- --- --- 282,000,000.00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138,000,000.00 --- --- --- --- --- 138,000,000.00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 --- --- --- --- 120,000,000.00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续:
本期变动增(+)减(-)
2020年 2021年
项目
发行 公积金
12月31日 12月31日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
282,000,000.00 --- --- --- --- --- 282,000,000.00
公司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
138,000,000.00 --- --- --- --- --- 138,000,000.00
任公司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
120,000,000.00 --- --- --- -104,290,648.00 -104,290,648.00 15,709,352.00 公司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
6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
公司
徐思涵 --- --- --- --- 20,726,471.00 20,726,471.00 20,726,471.00 李直杰 --- --- --- --- 955,882.00 955,882.00 955,882.00
赵秋香 --- --- --- --- 317,647.00 317,647.00 317,647.00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 --- ---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
--- --- --- ---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理有限公司
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
--- --- --- --- 1,232,000.00 1,232,000.00 1,232,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
--- --- --- --- 2,691,000.00 2,691,000.00 2,691,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
--- --- --- --- 2,630,000.00 2,630,000.00 2,63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
--- --- --- --- 22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
--- --- --- --- 14,705,883.00 14,705,883.00 14,705,883.00 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
--- --- --- --- 23,529,412.00 23,529,412.00 23,529,412.00 公司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
--- --- --- --- 5,882,353.00 5,882,353.00 5,882,353.00 有限公司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
--- --- --- --- 8,400,000.00 8,400,000.00 8,4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姚学林 --- --- --- ---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续:
本期变动增(+)减(-)
2021年 2022年
项目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小
12月31日 6月30日
新股 股 转股 他 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2,000,000.00 --- --- --- --- --- 282,000,000.00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138,000,000.00 --- --- --- --- --- 138,000,000.00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709,352.00 --- --- --- --- --- 15,709,352.00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 徐思涵 20,726,471.00 --- --- --- --- --- 20,726,471.00
李直杰 955,882.00 --- --- --- --- --- 955,882.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增(+)减(-)
2021年 2022年
项目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小
12月31日 6月30日
新股 股 转股 他 计
赵秋香 317,647.00 --- --- --- --- --- 317,647.00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232,000.00 --- --- --- --- --- 1,232,000.00
限合伙)
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限合伙) 2,691,000.00 --- --- --- --- --- 2,691,000.00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限合伙) 2,630,000.00 --- --- --- --- --- 2,630,000.00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限合伙) 220,000.00 --- --- --- --- --- 220,000.00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4,705,883.00 --- --- --- --- --- 14,705,883.00
企业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529,412.00 --- --- --- --- --- 23,529,412.00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882,353.00 --- --- --- --- --- 5,882,353.00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限合伙) 8,400,000.00 --- --- --- --- --- 8,400,000.00 姚学林 3,000,000.00 --- --- --- --- --- 3,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注释33.资本公积
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710,710,290.02 --- --- 710,710,290.02
其他资本公积 2,744,307.05 --- --- 2,744,307.05
合计 713,454,597.07 --- --- 713,454,597.07
续: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710,710,290.02 --- --- 710,710,290.02
其他资本公积 2,744,307.05 --- --- 2,744,307.05
合计 713,454,597.07 --- --- 713,454,597.07
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710,710,290.02 --- --- 710,710,290.02
其他资本公积 2,744,307.05 --- --- 2,744,307.05
合计 713,454,597.07 --- --- 713,454,597.07
续: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2年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710,710,290.02 --- --- 710,710,290.02
其他资本公积 2,744,307.05 --- --- 2,744,307.05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34.专项储备
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 16,648,041.37 6,410,834.90 5,660,877.99 17,397,998.28 合计 16,648,041.37 6,410,834.90 5,660,877.99 17,397,998.28
续: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 17,397,998.28 7,685,631.40 11,492,467.79 13,591,161.89 合计 17,397,998.28 7,685,631.40 11,492,467.79 13,591,161.89 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 13,591,161.89 9,897,780.09 10,999,745.60 12,489,196.38 合计 13,591,161.89 9,897,780.09 10,999,745.60 12,489,196.38 续: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年6月30日
安全生产费 12,489,196.38 6,545,936.62 5,805,506.02 13,229,626.98 合计 12,489,196.38 6,545,936.62 5,805,506.02 13,229,626.98 注释35.盈余公积
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49,727,700.92 7,624,176.38 --- 57,351,877.30
合计 49,727,700.92 7,624,176.38 --- 57,351,877.30
续: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57,351,877.30 10,476,844.68 --- 67,828,721.98
合计 57,351,877.30 10,476,844.68 --- 67,828,721.98
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67,828,721.98 23,765,522.36 --- 91,594,244.34
合计 67,828,721.98 23,765,522.36 --- 91,594,244.34
续: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22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 91,594,244.34 --- --- 91,594,244.34
合计 91,594,244.34 --- --- 91,594,244.34
4-1-128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36.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479,920,606.56 254,188,024.94 317,557,602.75 350,379,109.57 追溯调整金额 --- --- --- ---
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479,920,606.56 254,188,024.94 317,557,602.75 350,379,109.5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6,437,653.16 249,498,103.98 154,707,266.87 115,768,669.5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765,522.36 10,476,844.68 7,624,176.38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207,600,000.00 140,966,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606,358,259.72 479,920,606.56 254,188,024.94 317,557,602.75 1.未分配利润的说明
(1)2019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
32,000,000.00元;
(2)2019年5月 17日,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股
东分配股利108,966,000.00元;
(3)2020年10月30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3.46元,合计分配股利207,600,000.00元。

注释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43,675,799.08 263,722,420.81 877,256,834.95 410,647,201.72 680,878,235.63 437,886,954.14 585,800,534.79 361,335,786.64
其他业务 17,352,047.15 14,220,969.78 41,027,076.57 36,761,935.10 6,641,782.70 1,117,490.52 5,974,982.37 1,446,100.39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2022年1-6月
自产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铁精粉销售贸易类手续费收入
合同分类 合计
(总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一、商品类型
铁精粉 442,747,983.90 647,512.75 251,021.78 443,646,518.43 其他 --- --- 29,280.65 29,280.65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疆内 419,521,893.25 647,512.75 280,302.43 420,449,708.43
疆外 23,226,090.65 --- --- 23,226,090.65
合计 442,747,983.90 647,512.75 280,302.43 443,675,799.08
续:
2021年度
自产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手续费收入
合同分类 合计
(总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三、商品类型
铁精粉 863,630,370.82 10,887,250.70 646,174.96 875,163,796.48 其他 --- --- 2,093,038.47 2,093,038.47
四、按经营地区分类
疆内 765,725,680.44 7,036,478.23 1,140,675.77 773,902,834.44 疆外 97,904,690.38 3,850,772.47 1,598,537.66 103,354,000.51 合计 863,630,370.82 10,887,250.70 2,739,213.43 877,256,834.95 续:
2020年度
自产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手续费收入
合同分类 合计
(总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一、商品类型
铁精粉 666,178,789.80 6,557,902.40 679,882.85 673,416,575.05 其他 --- --- 7,461,660.58 7,461,660.58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疆内 628,181,311.30 6,557,902.40 7,009,321.51 641,748,535.21 疆外 37,997,478.50 --- 1,132,221.92 39,129,700.42
合计 666,178,789.80 6,557,902.40 8,141,543.43 680,878,235.63 续:
2019年度
自产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铁精粉销售 贸易类手续费收入
合同分类 合计
(总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一、商品类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
其他 1,097,625.48 --- 8,003,571.65 9,101,197.13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疆内 565,257,227.79 11,391,781.93 8,680,944.41 585,329,954.13 疆外 470,580.66 --- --- 470,580.66
合计 565,727,808.45 11,391,781.93 8,680,944.41 585,800,534.79 注释38.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92,701.21 3,449,320.47 2,196,815.41 1,116,841.81 教育费附加 1,025,813.13 2,480,098.42 1,594,758.70 1,121,862.44 地方教育费附加 683,875.43 1,773,274.92 1,063,173.41 747,908.26 资源税 19,521,298.40 37,209,725.21 19,889,033.14 15,524,305.67 房产税 534,840.20 1,062,293.59 1,421,060.03 975,314.39
土地使用税 1,247,524.07 2,504,963.36 2,489,907.18 2,878,490.55 印花税 336,692.88 769,123.50 664,089.13 549,974.95
其他 58,699.51 3,204,564.43 430,210.59 193,817.53
合计 24,601,444.83 52,453,363.90 29,749,047.59 23,108,515.60 税金及附加的其他说明:其他项目主要为耕地占用税、环保税及车船使用税。

注释39.销售费用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职工薪酬 1,025,057.03 2,296,923.36 993,544.74 1,050,861.00 运输装卸费 --- --- --- 32,118,147.95
其他 125,752.12 148,699.16 94,459.50 91,389.02
合计 1,150,809.15 2,445,622.52 1,088,004.24 33,260,397.97
销售费用说明:
2021年销售费用发生额较2020年增加 1,357,618.28元,增加 124.78%,主要原因为销售人员增加,且本年度销售业绩较好,计提超产奖,同时本年度社保费不再享受减免政策,因此本年度销售费用对应的职工薪酬增加。

2020年销售费用发生额较2019年减少 32,172,393.73元,减少 96.73%,主要原因为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注释40.管理费用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职工薪酬 23,151,816.03 52,423,276.84 31,816,081.97 34,146,226.66 办公费 488,578.75 1,128,927.90 725,088.48 1,545,357.08
差旅费 480,556.37 1,002,644.76 380,500.96 764,529.55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车辆费 707,044.22 1,273,562.16 752,542.94 1,449,203.55
固定资产折旧 3,166,078.32 5,752,224.05 4,665,506.20 4,735,823.15 无形资产摊销 568,319.76 928,388.93 819,009.96 884,373.95
中介机构费用 3,129,472.46 8,182,707.57 2,736,338.01 3,006,517.64 停工损失 --- --- 12,860,204.93 8,802,808.76
勘探支出 --- 800,377.36 698,121.77 5,335,545.23
矿业权出让收益 11,377,505.83 89,578.00 14,279,111.43 46,055,993.67 租赁物业、水电暖费 1,206,003.45 2,269,245.11 2,157,441.45 1,896,513.30 其他 5,032,949.42 7,976,061.88 4,836,702.40 3,047,452.71
合计 49,308,324.61 81,826,994.56 76,726,650.50 111,670,345.25 管理费用说明:
2020年管理费用发生额较2019年减少 34,943,694.75元,减少 31.29%,主要原因如下:
(1)天华矿业采矿权证办理期间计入“停工损失”的成本费用;
(2)鄯善宝地选厂停工计入“停工损失”的成本费用;
(3)2019年度、2020年度计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详见本附注六/注释13.无形资产说明)。

注释41.财务费用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利息支出 5,179,708.33 6,125,119.44 7,672,186.11 12,598,611.10 减:利息收入 3,780,283.30 2,377,871.63 2,697,516.39 746,549.12 汇兑损益 --- --- --- 4,359.73
资金占用费 198,542.25 2,105,441.47 569,775.91 -504,945.97
贴现利息支出(净额) --- --- -5,386,169.52 -5,045,047.72
银行手续费 34,731.12 147,797.38 117,409.72 47,725.16
未确认融资费用及其他 710,692.25 3,036,011.78 1,403,253.93 759,395.21 合计 2,343,390.65 9,036,498.44 1,678,939.76 7,113,548.39
财务费用说明:
(1)资金占用费是指收取的关联方借款利息及供应商改变付款方式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指2019年);
(2)贴现利息支出是指合营公司向宝地矿业公司借款,并将票据背书给宝地矿业公司,宝地矿业公司按当日银行贴现利率收取贴现息;宝地矿业公司发生采购业务,与供应商签字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支付银行存款或票据),宝地矿业公司按合同支付给供应商票据后,如供应商在票据到期前需要现金,则向公司要求变更结算方式,公司收回票据,按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42.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10,600.00 335,400.00 335,4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84,191.94 643,780.57 1,151,368.00 647,218.65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0,326.71 27,924.04 53,248.83 22,053.77 合计 804,518.65 882,304.61 1,540,016.83 1,004,672.42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2022年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6月 与收益相关
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 --- 210,600.00 335,400.00 335,400.00 与资产相关 程专项资金
社保补贴款 784,191.94 609,039.34 705,668.00 627,218.65 与收益相关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32,141.23 445,700.00 --- 与收益相关
其他 --- 2,600.00 ---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784,191.94 854,380.57 1,486,768.00 982,618.65
注释43.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093,955.28 23,358,977.39 10,842,968.20 83,337,849.7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11,700.49 ---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贴现产
-94,801.87 -210,817.49 -621,583.48 -151,336.68
生的利息支出
合计 52,999,153.41 2 6,359,860.39 10,221,384.72 83,186,513.10 2.投资收益的说明
2021年 5月,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华兴矿业与乌苏七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华兴矿业持有的精河天利35%股权,转让价格1,439.74万元,2021年6月3日,乌苏七星支付股权转让款。华兴矿业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2,598,495.82元。

2021年 7月,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鄯善宝地合营公司鄯善县红云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资金转回,鄯善宝地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597,270.46元。

2021年 10月,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和田昆宝注销,宝地矿业公司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15,934.21元。

注释44.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坏账损失 6,658,102.32 3,374,185.86 -303,987.27 7,134,024.5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信用减值损失说明:
2022年 1-6月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较 2021年增加 3,283,916.46 元,增加 97.32%,主要原因为2021年末鄯善宝地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在本期因票据到期承兑转回所致。

2021年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较 2020年增加3,678,173.13元,增加 1,209.98%,一方面是因为2021年华兴矿业收回了精河天利借款,对以前年度计提坏账进行冲回所致;另一方面因为铁精粉市场行情上涨,2021年销售形成的应收票据余额较2020年增加所致。

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较 2019年减少7,438,011.81元,减少 104.26%,主要原因为 2019年天华矿业采矿权证到期未续签,业务受限,销售形成的应收票据较 2020年偏少,2020年收回应收票据余额较2019年收回应收票据余额减少所致。
注释45.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 -1,451,466.56 -550,667.94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80,308.94 -1,608,938.3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639,475.02 -18,780,270.87 -1,941,120.3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26,379.26 ---
合计 --- -13,571,250.52 -20,966,256.40 -1,941,120.30
资产减值损失说明:
2020年,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期末对选矿厂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875,900.00元; 2020年,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天华矿业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检查,对尾矿综合利用车间提出整改意见。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04,370.87元。

2021年 6月,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鄯善宝地合营公司鄯善县红云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测算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480,308.94元;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鄯善宝地根据经营计划,对迪坎儿选厂和七克台选厂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055号资产评估报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51,466.56 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639,475.02元。

注释46.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 643,738.76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151,638.68 83,653,563.42 --- 合计 --- 5,151,638.68 83,653,563.42 643,738.76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资产处置收益说明:
2020年,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伊吾宝山与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疆哈密市白鑫滩铜镍矿探矿权转让合同》,转让新疆哈密市白鑫滩铜镍矿探矿权(勘探许可证编号:T654201902055270),转让价款 11,571.57万元。伊吾宝山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3,653,563.42元。

2021年,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伊吾宝山与伊吾县民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新疆伊吾县灰西沟铁铜矿探矿权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新疆伊吾县灰西沟铁铜矿探矿权(勘探许可证编号:T65420190602055271),转让价款6,000,000.00万元。伊吾宝山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51,638.68元。

注释47.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罚款赔偿收入 118,558.29 446,129.38 172,323.59 203,184.41
销售废品收入 319,902.65 2,587,813.25 1,352,344.69 ---
往来清理收入 243,569.37 214,286.00 --- ---
其他 222,884.69 2,243,015.90 308,151.03 248,931.16
合计 904,915.00 5,491,244.53 1,832,819.31 452,115.57
营业外收入的其他说明:上述营业外收入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注释48.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57,843.34 1,259,694.20 63,239.85
赔偿、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 7,000.00 129,971.80
对外捐赠 246,366.45 1,211,733.82 1,088,624.47 1,358,551.73
停工损失 813,862.49 3,311,858.41 4,728,126.77 10,984,642.24 其他 --- 60,881.23 242,545.48 110,361.57
合计 1,060,228.94 4,742,316.80 7,325,990.92 12,646,767.19
营业外支出的说明:上述营业外支出除停工损失外其余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注释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526,557.78 63,188,085.94 59,514,274.21 15,952,059.30 递延所得税费用 3,274,513.19 9,583,175.21 -476,943.09 3,496,764.69 合计 20,801,070.97 72,771,261.15 59,037,331.12 19,448,823.99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利润总额 165,986,946.84 3 48,057,962.03 207,924,481.27 131,673,999.8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1,496,736.71 87,014,490.51 51,981,120.32 32,918,499.9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426,710.80 -19,984,366.07 2,056,819.15 1,144,901.1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86,496.2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3,273,488.82 -6,626,835.92 -2,710,742.06 - 2 0,834,462.4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47,725.63 928,102.51 325,888.38 554,847.7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 -596,991.86 -372,051.06 -134.34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1,956,808.25 12,036,861.97 7,756,296.39 5,751,668.18
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20,801,070.97 72,771,261.15 59,037,331.12 19,448,823.99 注释50.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利息收入 3,569,694.26 2,377,871.63 2,697,516.39 746,549.12 政府补助 619,461.81 639,979.29 1,151,368.00 647,218.65
押金及保证金 1,511,100.00 19,170,491.82 5,685,053.00 4,271,123.49 其他及个人往来 1,091,534.29 12,732,828.32 12,182,762.51 3,543,228.51 合计 6,791,790.36 34,921,171.06 21,716,699.90 9,208,119.77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付现的费用 3,333,129.38 19,156,551.74 17,384,362.63 23,704,342.08 押金及保证金 1,503,429.37 27,082,625.04 3,950,024.51 3,641,632.00 营业外支出 220,300.00 443,804.00 862,400.00 308,441.88
其他及个人往来 3,897,721.04 1,624,791.96 5,716,757.73 4,640,722.35 合计 8,954,579.79 48,307,772.74 27,913,544.87 32,295,138.31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收到广汇汇鑫预退款 90,900,400.00 --- --- ---
收到广汇锌业待结清算款 89,288,000.00 --- --- ---
合计 180,188,400.00 ---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支付第三方票据贴现款 --- --- 5,778,112.42 33,964,496.51
收购哈西亚图股权相关支出 70,160,000.00 --- --- ---
收购克州葱岭股权相关支出 702,900.00 --- --- ---
合计 70,862,900.00 --- 5,778,112.42 33,964,496.51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收到的票据贴现款 995,372.22 --- 10,439,374.30 21,282,525.82 收到的第三方贴现的票据到期款项 --- --- --- 19,572,105.51
收到的票据保证金 --- --- 7,034,186.72 1,112,274.2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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