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20:47:13 中财网
原标题:可立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90%)的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645,9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0%)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29,422,164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盛妍投资:公司控股股东
(二)可立克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盛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0%,可立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44,645,9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合计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29,422,164股,合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6%。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盛妍投 资、可立 克科技(1)自可立克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该项承诺已 履行完毕。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可立 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劵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可立克股份股份 的20%,同时应低于可立克股份总股本的5%;拟减持可立克股份股票的,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可立克股份并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该项承诺已 履行完毕。
【注】: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除此变动之外,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东保持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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