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002533):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6:28:49 中财网
原标题:金杯电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祖勤,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范志宏、陈海兵、谢良琼,监事周正初,高级管理人员阳文锋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持股5%以上的股东周祖勤、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范志宏、陈海兵、谢良琼、周正初、阳文锋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1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8%),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并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谢良琼未减持    
周祖勤未减持    
范志宏未减持    
陈海兵未减持    
周正初未减持    
阳文锋未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该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该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实际未减持股份,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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