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688029):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7:21:35 中财网
原标题:南微医学: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3-007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Huakang Limited(以下简称“Huakang”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9,519,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5.39%降低至10.39%。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Huakang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Huakang Limited
注册地址ROOM 8107-08,81/F.,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HONG KONG
主要股东Evergreen Enterprises Holdings Limited
注册资本1港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沈琴华
通讯方式ROOM8107-08,81/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俊杰董事中国北京
沈琴华董事中国浙江
截至公告日,Huakang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33,340,000股增加至133,747,220股。此次股本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5.39%降至15.35%。

2022年 6月 10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完成股份登记,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498,88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3,747,220股增加至 187,246,10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由 20,524,600股增加至28,734,440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50,575股,持股数量由28,734,440股减至19,525,196股。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7,246,108股增加至187,811,442股。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15.35%降至10.40%。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53股,持股数量由19,525,196股减至19,519,543股,持股比例由10.40%降至10.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
Huakang Limited合计持有 股份20,524,60015.3919,519,54310.39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20,524,60015.3919,519,54310.3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Huakang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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