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30078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8:31:22 中财网
原标题:三只松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3-007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1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内,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2,014,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比例 (%)
  2022年11月4日18.4318.25-18.81145,0000.04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集中竞价2022年12月05日- 2022年12月13日21.4120.80-22.333,859,7000.96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7日- 2023年1月30日18.7018.12-20.358,009,4002.00
合计12,014,1003.00    
注1: 上述减持股份系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注2: 2022年1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9,100股。截至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9,100股。因此,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减持对应公司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401,000,000股,2022年11月11日-2023年1月30日减持对应公司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400,470,9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29,100股)。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上述股东自2023年1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1,450,5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3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 (%)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合计持有股份57,644,02014.3845,629,92011.39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57,644,02014.3845,629,92011.39
 有限售 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指上述股东于2022年7月29日预披露减持计划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401,000,000股。

注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 2月 21日)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对应的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400,470,900股(公司目前总股本401,000,000股剔除公司当前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29,100股)。

注3: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此前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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