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1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1),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甘先国先生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甘先国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77,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 2022年11月24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4)。 公司于近日收到甘先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甘先国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后续减持计划:甘先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7,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甘先国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甘先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甘先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甘先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111,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以持有的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上市公司前身原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换股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甘先国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甘先国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甘先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甘先国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甘先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甘先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甘先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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