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3-00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大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资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城资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现将长城资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长城资管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公司股份9,770,000股。 上述股东从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8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届满,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马焰先生。 三、备查文件 1、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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