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国机01 (1632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1:21:54 中财网
原标题:20国机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85760.SH 债券简称:22国机05
债券代码:185759.SH 债券简称:22国机04
债券代码:188903.SH 债券简称:21国机01
债券代码:163421.SH 债券简称:20国机02
债券代码:163209.SH 债券简称:20国机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机集团”)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集团注册并发行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优化负债结构及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2019年7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发行人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其中永续债不超过50亿元)的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9〕1589号”批复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2020年3月3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为20国机01,债券代码为163209,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期限3+2年期,票面利率3.02%,起息日期为2020年3月3日,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

2020年4月15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0国机02,债券代码为163421,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期限3+2年期,票面利率2.67%,起息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

2021年11月8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国机01,债券代码为188903,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期限3+2年期,票面利率3.14%,起息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

2022年5月9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国机04,债券代码为185759,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国机05,债券代码为185760。22国机04发行规模15亿元,发行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2.97%;22国机05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5+2年期品种,票面利率3.45%。22国机04和22国机05起息日期为2022年5月9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职情况:发行人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发行人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发行人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期届满,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服务多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执业独立性、客观性,经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现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此项变更于双方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生效。公司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系公司正常业务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决策已履行发行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3、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及持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0)。

新聘任审计机构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导致开展审计工作业务受阻的情况。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已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5、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此项变更自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生效,新聘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履行职责。

(三)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前后任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工作移交已完成。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信证券在获悉前述重大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前述各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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