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韩建河山关于联合体中标项目签订合同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山西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水建管业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签署管材采购合同,签约合同价为306,787,511.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属于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后与中标人签订的PCCP采购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一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 本次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项目实施延期、实施工程进度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将导致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联合体投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联合体投标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3-004),确定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水建管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司为该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PCCP管材采购001标段”,联合体成员信息及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详见上述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了山西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与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管材采购合同,签约合同价为306,787,511.00元人民币(含税)。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山西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97XN2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孵化基地5号楼858室;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宋建庆; 7、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8日; 8、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务一体化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检修维护;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供水;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供水设施设备的经营与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物业服务;文化宣传;旅游开发;机械设备、自有场地、自有房屋租赁;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10、韩建河山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与对方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买方:山西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 卖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水建管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2、签约合同价(含税):306,787,511.00元人民币 3、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4、合同价格与支付: 4.1 合同价格: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4.2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5、交付: 5.1 本合同供货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开始,供货地点为运城市盐湖区、 闻喜县、绛县、夏县、垣曲县,施工现场管线管沟边及临时堆管场或买方指定的其它临时贮管场地。 5.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 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质量保证期: 6.1 质量保证期为颁发施工标合同完工验收证书后12个月。在此期间,如因货物的设计缺陷、制造质量缺陷,卖方进行无偿修复或更换,如引起质量事故,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对货物整体或部分进行了修复或更换,经卖方、监理人及安装监理人验收合格重新投入运行后,该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将从再次投入运行时开始计算。 6.2 卖方在保证期内收到有关货物质量问题的通知后5天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更换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卖方承担。 6.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6.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违约责任: 7.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7.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8、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以下列方式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仲裁机构为:无 。 (3)争议调解不成时,各方均有权向买方工商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属于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后与中标人签订的PCCP采购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一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是山西大水网“两纵十横”中第九横内的骨干性大型引调水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是引水干线和受水5县区的连接工程,根据受水区位置分为垣曲县供水工程、吕庄水库上游供水工程和吕庄水库下游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网 328.59km、加压泉站10座、事故备用水池4座。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对公司PCCP管材产品质量及生产能力的肯定,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属于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与条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买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劳动力、运输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将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本次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项目实施延期、实施工程进度调整、自然灾害等有可能受到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将导致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