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2、持有公司股份 5,603,2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7%)的董事兼副总经理顾群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顾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顾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3,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徐宏斌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顾群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徐宏斌先生、顾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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