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12:18 中财网
原标题:纳思达: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1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董事会秘书武安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695,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91%)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20%)。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31,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93%)的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23%)。

3、持有本公司股份53,1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38%)的董事会秘书武安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09%)。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董事会秘书武安阳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适当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张剑洲、陈磊、武安阳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职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持有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 不超过 (股)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比例(%)
张剑洲董事兼副总经理695,1000.0491%170,0000.0120%
陈磊财务负责人131,3000.0093%32,0000.0023%
武安阳董事会秘书53,1050.0038%13,0000.0009%
合计879,5050.0622%215,0000.0152%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16,046,938股。

(三)历史减持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历史减持情况
张剑洲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9月9日(聘任为高级管理 人员) 2021年9月9日(选举董事)任职至今未发生 减持
陈磊财务负责人2014年10月29日任职至今未发生 减持
武安阳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18日任职至今未发生 减持
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其中,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7,000股股票。

2019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其中,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为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减持股份的原因:
1、个人资金需求。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任职以来均未发生减持,现拟计划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适当减持。

(二)股份来源
1、张剑洲先生、武安阳先生的股份来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获得的股份。

2、陈磊先生的股份来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获得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的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58%。

(四)减持方式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

(五)减持期间
1、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剑洲先生、陈磊先生、武安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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