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30049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3-01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1,478股,占公司总股本0.0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惠峰先生在公司任职及持股情况如下:
1、减持股东名称:惠峰;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的方式; 5、减持股份来源:惠峰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资本公积转增。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惠峰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行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惠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惠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惠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惠峰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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