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833575):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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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8:41: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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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康乐卫士: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 A2幢 2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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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股数 | 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为 7,000,000股(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
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的 15%(即不
超过 1,050,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为 8,05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定价方式 | 通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
每股发行价格 | 42.00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3月 3日 |
发行后总股本 | 14,060.00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3月 1日 |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14,06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14,165.00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发行人是一家采用北交所第四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
康乐卫士是一家以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为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
事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其所属生物医药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发
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行人具备坚实的科研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且已取得阶
段性研发和经营成果,在 HPV疫苗开发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并取得重要突
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 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包
括三价 HPV疫苗、九价 HPV疫苗(女性适应症)、九价 HPV疫苗(男性适应
症)、十五价 HPV疫苗、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
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人用疫苗产品,
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
2020年度及 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11,751.11万元和 21,827.79万
元,公司符合并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四)
项规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15亿元,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 5,000万元”。作为一家拟采用北交所第四套上市
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以下特点及风险:
(一)公司预期未来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盈利水平可能受到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三价 HPV疫苗、九价 HPV疫苗(女性适
应症)及九价 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十五价 HPV疫苗
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其余在研项目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
段。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2,295.44万元、11,751.11万元、21,827.79
万元及 17,191.19万元,研发投入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不
断推进,公司未来仍将投入大量研发支出用于推进公司在研项目完成临床前研
究、临床研究及注册上市,持续高额的研发投入可能会使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受到
影响。 |
(二)公司无法确保核心产品通过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 BLA批准,其上市存在
不确定性
由于疫苗临床试验和监管审批环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无法确保核心
产品三价 HPV疫苗及九价 HPV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可成功达到预设临床终点并
获得 BLA批准。如果公司的核心产品未达到Ⅲ期临床预设终点,或虽达到Ⅲ期
临床预设终点但未能获得 BLA批准,或虽获得 BLA批准但获批时间相较公司预
期存在一定延迟,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核心产品能否于
预期时间内顺利且成功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获得监管机构批准上市亦存在不确
定性。
(三)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或者出现主要产品研发失败或产品未
能取得 BLA批准或因其他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
扩大,若公司未来年度出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若在北交所上市后,
公司的主要产品研发失败或者未能取得产品 BLA批准或因其他不可预期因素的
影响,导致公司出现包括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十
章第10.2.1条及10.3.1条等规定的情形,亦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出北交所的条件。
二、产品研发及商业化相关的风险
(一)疫苗产品研发及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疫苗产品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研发风险高、工艺复杂等特点。疫苗
产品在上市前的研发工作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等阶段,研发周
期一般在 5-15年不等,与产品的具体类型和技术路线的成熟度紧密相关。疫苗
产品临床试验费用较高,历时较长且参与方较多,试验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疫苗临床试验参与方包括疾控中心、临床 CRO和受试者等。若临床试验相关参
与方合作或配合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在研疫苗的临床试验周期延长、进度延迟
甚至被迫终止。疫苗属于高度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对疫苗 BLA申请的审评审批
时间较长,标准较高,亦可能导致公司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推迟甚至无法获得 BLA |
批准。
公司部分在研疫苗项目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其中三价 HPV疫苗、九价 HPV
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 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均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阶
段,但临床前研究及前期临床研究结果不能完全预示临床试验的结果。因此,公
司在研疫苗产品是否能够研发成功并及时取得药品生产批件以及商业化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
(二)HPV疫苗产品获批上市后可能无法达到销售预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球范围内上市的 HPV疫苗共 5款,HPV疫
苗市场呈现供需关系紧张的状态。目前国内 HPV疫苗研发企业较多,除公司
外,已有多家国产疫苗企业的HPV疫苗产品进入临床研究阶段,预计2025-2026
年,将有 5-6款低价 HPV疫苗上市销售,预计 2027-2028年将有 5款九价 HPV
疫苗上市销售。根据相关测算,未来一段时间内 HPV疫苗市场将以存量市场
为主,但增量市场占比将逐步提高,2022年上半年已披露的 HPV疫苗批签发
量有较大增长,预计随着其他 HPV疫苗企业产品的陆续上市以及扩产产能的
释放,存量市场的消耗将进一步加快,中国 HPV疫苗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如果公司未能保证产品临床研究进度、丰富产品结构、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公
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可能导致公司 HPV疫苗的市场份额缩减、销
售单价下降,进而压缩公司 HPV疫苗产品的盈利空间。此外,一般而言疫苗
被纳入免疫规划后,会存在免疫规划价格和非免疫规划价格两种价格,免疫规
划价格一般会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况。例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腮风联合疫
苗在被纳入免疫规划后,免疫规划价格相比非免疫规划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因
此,若未来 HPV疫苗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公司 HPV疫苗存在价格大幅下调
的可能性。而且近年来中国新生儿数量有所下降,将导致未来中国适宜接种
HPV疫苗的 9-14岁青少年数量下降,进而导致 HPV疫苗整体市场空间减少。
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兴市场或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可能会因市场
空间减少而使公司产品销售受限,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
司 HPV疫苗产品获批上市后存在无法达到销售预期的风险。
(三)HPV疫苗接种程序变更导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内已上市 HPV疫苗说明书均推荐目标人群接
种 3剂次 HPV疫苗;同时,GSK、万泰生物和上海泽润的二价 HPV疫苗的 9-14
岁年龄组接种可选择 2剂次接种程序。WHO于 2022年 4月召开了免疫战略专
家组(SAGE)会议,建议 9-14岁女性接种 1剂次或 2剂次 HPV疫苗;15-20
岁女性接种 1剂次或 2剂次 HPV疫苗;21岁及以上的女性接种 2剂次 HPV疫
苗。如果未来 HPV疫苗的接种程序按 SAGE建议进行变更,将会导致 HPV疫苗
的接种剂次减少,市场规模大幅降低,进而导致公司 HPV疫苗产品的销售数量
降低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四)新冠疫苗上市后可能存在商业化前景不及预期以及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组二价新冠疫苗已获得海外临床伦理审
查批准,距离上市销售所需时间相对较长。目前全球及中国国内均已有多款新冠
疫苗获批上市,且中国国内亦有多款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新冠疫苗,该等新冠
疫苗商业化或临床研究进度领先于公司在研新冠疫苗产品,其在市场竞争中具有
先发优势,因此公司新冠疫苗未来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化前景存
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冠疫苗市场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密切相关,如全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未来得到有效控制,则新冠疫苗未来市场需求会发生较大变动;此外,目前
全球和中国范围内均已有口服治疗性药物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若未来更
多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性药物获批,亦可能导致新冠疫苗的接种需求减
少,因此,公司新冠疫苗产品存在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五)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在研项目相对较多,未来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个在研项目,其中 6个在研项目处
于临床前研究阶段,1个在研项目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3
个在研项目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公司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在研项目相对较
多,研发风险相对较高,后续研发周期较长,未来市场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因此
公司的研究成果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三、未来一段时间内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个在研项目,其中 6个在研项目处
于临床前研究阶段,1个在研项目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3
个在研项目进入Ⅲ期临床。目前公司三价 HPV疫苗、九价 HPV疫苗(女性适应
症)和九价 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已进入Ⅲ期临床,预计三价 HPV疫苗将于
2026年获批上市。但公司其他在研项目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或进入临床阶段
时间较短,距离产品实现上市销售仍存在较长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短期内能
够实现商业化销售的产品相对单一,存在依赖 HPV疫苗单一产品的情形,相对
单一的产品结构可能导致若未来出现 HPV疫苗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情况等
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或其他在研项目的研发及商业化进展存在不及预期的情形,
将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疫苗产品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
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各期,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分别为 4,195.05万元、15,239.97万元、
37,960.45万元及 21,061.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
净亏损分别为 4,419.62万元、15,674.07万元和 27,787.65万元及 21,124.63万元。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94,673.61万元。由于未来一段
时间内,公司预计仍将增加研发投入且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故仍将存在累计未弥
补亏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为 3,491.28万元,
可抵扣亏损金额为 116,371.24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未来能否产生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充分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税收优惠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疫
苗产品研发,项目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持续大量的研发支出导致公司累计未弥
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因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
计未弥补亏损增加。公司在研项目管线储备丰富,未来将积极推进在研项目的开
发,预计公司的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未来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
入及新产品获批上市后高额的市场推广费用等均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处于未 |
盈利状态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造成
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将对股东的投资
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五、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通过间接持股方式以及一
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 31.24%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比例较低
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以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进而影响公司经营
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陶涛、天狼星集团及小江生物、江林威华形成一致行
动关系不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产生不利影响,但未来如出现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所持康乐卫士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相
关股份而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比例下降或进一步触发一致
行动关系终止的情形,则将对康乐卫士未来的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天狼星集团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212,156.73万元,
负债总额为 95,087.09万元,净资产金额为 117,069.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82%,母公司口径资产总额为 73,383.21万元,负债总额为 72,094.94万元,净
资产金额为 1,288.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8.24%,天狼星集团资产负债率较高,
且存在需向陈小江支付的补偿款 4,000万元(含税)等大额未偿还债务。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狼星集团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或其他债务违约情形,该
等债务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后续天狼星集团及控制的
其他企业未能如期偿还到期债务或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该等债务情况可能对
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或刊载了若干关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研项目的
市场空间、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诸多前瞻性陈述。该等预期是公司在客观引用第
三方数据的同时,基于公司审慎、合理的判断而得出,但亦需提请投资者注意,
该等预期存在不确定性,不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或说明。 |
七、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9月 30日,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 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732699_A01
号)。
公司已经披露经审阅的 2022年 1-12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内容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经审阅,截止 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构总体
稳定,资产总额为 138,330.1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7.40%,负债总额为 44,914.81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61.22%,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0.06万元,同比增
长 591.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 29,281.70万元,同比减亏
22.86%。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 |
目录
声明................................................................................................................................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11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15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27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5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5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469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47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84
第十四节 附件....................................................................................................... 486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康
乐卫士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
康乐有限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
天狼星集团 | 指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天牛投资有限
公司,简称“天牛投资”) |
小江生物 | 指 | 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林威华 | 指 | 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为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亦庄生物 | 指 | 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百柏瑞盈 | 指 |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滇中集团 | 指 |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丰德医学 | 指 | 丰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济麟鑫盛 | 指 | 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远望基金 | 指 | 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昆明康乐 | 指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康乐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立康实业 | 指 |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滇中恒昇 | 指 | 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大生物 | 指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康泰生物 | 指 |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智飞生物 | 指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沃森生物 | 指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万泰生物 | 指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瑞科生物 | 指 |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康希诺 | 指 | 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科兴 | 指 |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国药中生 | 指 | 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亦庄国际 | 指 | 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CEPI | 指 | The 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即
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 |
默沙东、MSD | 指 | 美国默沙东公司(Merck Sharp & Dohme) |
Frost & Sullivan | 指 | 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 |
葛兰素史克、GSK | 指 | 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laxoSmithKline) |
Novavax | 指 | 诺瓦瓦克斯医药公司(Novavax Inc.) |
赛诺菲、Sanofi | 指 | 法国赛诺菲集团 |
辉瑞 | 指 | 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 Inc.) |
俄药集团 | 指 | 俄罗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Pharm, JSC)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
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检院 | 指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北交所上
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疫苗管理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药品管理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管理规定》 | 指 | 《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后适用)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办
券商、中信证券、保荐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国新证券 | 指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 | 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9月 |
最近一年及一期 | 指 | 2021年及 2022年 1-9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WHO | 指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即世界卫生组织 |
FDA | 指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 |
SPV公司 | 指 |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又称作项目
公司,是为实施项目而设立的公司,通常作为项目建设
的实施者和运营者而存在 |
专业名词释义 | | |
疫苗 | 指 | 应用传统方法或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由获得的微生物
和微生物的蛋白、多糖或核酸等具有免疫原性的生物材
料制成,用于人类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生物制品 |
DNA | 指 | 脱氧核糖核酸 |
RNA | 指 | 核糖核酸 |
基因工程技术 | 指 | 一种通过剪切 DNA分子并拼接源于不同有机体的
DNA片段来进行重组 DNA分子体外制备的技术 |
重组蛋白 | 指 | 基于基因工程技术,由携带重组 DNA的表达宿主编码
产生的外源蛋白 |
重组疫苗、重组蛋白疫苗 | 指 | 由使用基因工程技术重组表达所获的抗原蛋白制备而
成的一种疫苗 |
CHO | 指 | Chinese Hamster Ovary,即中国仓鼠卵巢 |
酵母细胞 | 指 | 一种单细胞真菌,能将糖发酵成酒精和二氧化碳,是基
因克隆实验中常用的真核生物受体细胞 |
大肠杆菌 | 指 | 一种条件致病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引起人和多种动物
发生胃肠道感染或尿道等多种局部组织器官感染,又称
大肠埃希菌 |
VLPs | 指 | Virus Like Particles,即病毒样颗粒,由重组表达所获的
病毒结构蛋白自我组装形成的复合物,不含病毒遗传物
质,形态和抗原性方面与真病毒类似 |
佐剂 | 指 | 增强免疫系统应答的物质,通过加强抗原呈递(长效制
剂,传递系统)或共刺激信号(免疫调节剂)起作用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中试 | 指 | 使用一种可完全代表和模仿用于商业化大规模生产的
工艺的生产程序来制造药物物质或药物产品的过程 |
抗体 | 指 | 免疫球蛋白家族的成员,存在于 B淋巴细胞表面,受
刺激后分泌,通过特异性结合于抗原的表面而将其中和 |
中和抗体 | 指 | 一类自然产生的、通过其拥有的生物学中和效应帮助细
胞抵御病原体或感染性颗粒入侵的抗体 |
抗原 | 指 | 能刺激机体免疫系统诱导免疫应答,并能与免疫应答产
物,如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发生特异性反应的物质 |
HPV | 指 | Human Papillomavirus,即人乳头瘤病毒,一种感染皮
肤或黏膜细胞的无包膜小 DNA病毒,其共有 200多种
型别,大约有 40种可以通过直接性接触传播 |
重组 HPV疫苗、HPV疫苗 | 指 |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由重组表达的 HPV主要衣壳蛋白
L1病毒样颗粒制备而成,可以预防由 HPV感染及其引
起的各种疾病,包括宫颈癌、阴道癌、肛门癌和口咽癌
等癌症,及相关癌前病变 |
多价疫苗 | 指 | 由某种病原生物的一个以上血清型(或基因型)的菌株
(或毒株)抗原制备而成的用于免疫接种的疫苗 |
冻干疫苗 | 指 | 在不破坏疫苗免疫原性的前提下,将疫苗或抗原置于冻
干机中,经降温、增加真空度等方法,使疫苗或抗原中
的水分以升华的方式分离,制成保持原疫苗或抗原免疫
原性的干粉,此即冻干疫苗 |
Vero细胞 | 指 | 非洲绿猴肾细胞,一种从非洲绿猴的肾脏上皮细胞中分
离出来并经培养衍化后产生的异倍体细胞 |
入组、受试者入组 | 指 | 登记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的过程。一旦受试者被纳入临 |
| | 床试验中,其将被期望可遵循临床试验方案 |
免疫规划疫苗 | 指 | 依照政府的规定免费向公民供应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
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
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
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指 | 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疫苗,与免疫规划疫苗相对
应,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需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
费用 |
安慰剂 | 指 | 一种非活性药物物质或制备物,或疗法的其它虚假形
式,在临床试验中常用作对照,以确定某一药物的有效
性 |
免疫原性 | 指 | 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释放免疫效应物质(如抗
体和致敏淋巴细胞)的特性 |
不良反应 | 指 | 正常情况下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
生的非预期有害反应,且被怀疑与药物使用相关 |
偶合反应 | 指 | 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正好处在一个疾病的潜伏期或
者发病的前期,疫苗接种后巧合发病 |
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
SARS-COV-2 | 指 | 一种单链包膜正向 RNA病毒,属冠状病毒科,可引起
COVID-19疾病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
炎、COVID-19、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 | 指 | 由 SARS-CoV-2感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其病原体传
染性强、潜伏期长,且存在无症状感染者,临床表现为
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 |
NoV | 指 | Norovirus,即诺如病毒,一种人类杯状病毒科病毒,
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具有高度传染性,在健康人群
中无明显致病性,但在免疫缺陷病人、老人和小孩中可
引起严重疾病并可持续较长时间,其感染发病的主要表
现为腹泻和呕吐等 |
HZ | 指 | Herpes Zoster,即带状疱疹,由潜伏在人体内的水痘-
带状疱疹病毒再激活而引起的一种急性感染性皮肤疾
病 |
VZV | 指 | Varicella Zoster Virus,即水痘-带状疱疹病毒 |
RSV | 指 |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即呼吸道合胞病毒,是种
单链包膜负向 RNA病毒,属正交肺炎病毒家族成员,
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呼吸道症状,如毛细支气管炎、肺炎、
气管炎和哮喘等 |
HFMD | 指 | Hand-foot-and-mouth Disease,即手足口病,5岁以下儿
童中常见的一种自限性传染病,主要是由肠道病毒引起 |
重组二价新冠疫苗、二价新
冠疫苗 | 指 | 公司正在研发的重组二价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
胞),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的疾病 |
人二倍体细胞 | 指 | 来源于正常人胎儿组织、含有两个染色体组的细胞,主
要用于培养病毒制备疫苗 |
EPI | 指 | 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即扩大免疫规划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在药物临床试验(人体试验)启动之前的一个研究阶段, |
| | 通常在实验动物身上进行,也包括体外研究,目的是收
集重要的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及生物学效应数据 |
临床试验 | 指 | 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意在发现或验证
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和(或)其它药效学
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
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
Ⅰ期临床 | 指 | 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临床药理学及药物安全性评价研
究,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
学,为制定下一步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Ⅱ期临床 | 指 | 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评价药物在目标适应症受试者中
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的研究,其也将为Ⅲ期临床试验设
计、给药剂量和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Ⅲ期临床 | 指 | 就某一适应症在足够数量的受试者中对某一化合物或
产品进行的临床研究,旨在确定该化合物或产品就其预
期用途而言是安全有效的,并确定在规定剂量范围内与
该化合物或产品相关的警告信息、注意事项和不良反
应,以及支持该化合物或产品某一适应症或标签扩展的
监管批准 |
桥接试验 | 指 | 在已证实疫苗保护效力和未证实疫苗保护效力的受试
者中进行的旨在证明两个受试者群体中疫苗免疫原性
相当的临床研究;或因生产地点转移,为证实新生产场
地所生产的疫苗样品与原生产场地所生产且已在临床
试验中展示良好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疫苗样品免疫原性
相当而实施的临床研究 |
BLA | 指 | Biologic License Application,即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
刺突蛋白 | 指 | 冠状病毒主要结构蛋白之一,镶嵌在冠状病毒颗粒表
面,属第一类膜融合蛋白,呈三聚体形式,是感染宿主
细胞的关键蛋白,在病毒的宿主嗜性和毒力等方面发挥
重要作用 |
IgG | 指 | 免疫球蛋白 G,是血清中免疫球蛋白的主要成分,占血
清中免疫球蛋白总量的 75%-80%,在免疫应答中起着
激活补体和中和多种毒素的作用等 |
滴度 | 指 | 一种表述浓度的用词,通常在化学、病理学和免疫学中
使用。滴度是稀释度的倒数。抗体滴度用来衡量某种抗
体识别特定抗原表位所需要的最低浓度,也即最大稀释
度 |
酵母表达系统 | 指 | 一种经济高效的真核表达系统,可以成功实现蛋白胞内
表达或分泌表达,兼有原核和高等真核系统的优点,主
要表现在培养条件简单、生长速度快、表达水平高、操
作简便、成本低廉、可进行蛋白翻译后修饰等 |
细胞免疫 | 指 | 对抗原作出响应时,一种涉及吞噬细胞和抗原致敏细胞
毒性 T细胞激活及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释放的保护性
免疫反应过程 |
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 |
| | 申请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合同研究组织,其以
合同形式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行业的其它公司
提供外包研究服务。临床 CRO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
疗设备行业提供临床试验管理服务 |
单克隆抗体 | 指 | 由单一 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
抗原决定簇的抗体,通常采用杂交瘤技术制备 |
多克隆抗体 | 指 | 由不同 B细胞克隆产生的针对多种抗原决定簇的多种
抗体的混合物 |
B细胞 | 指 | 源自骨髓的细胞,在次级淋巴组织中成熟,当其表面免
疫球蛋白与抗原结合后在脾/淋巴结中被激活,进而分
化为抗体分泌细胞(浆细胞)或记忆 B细胞 |
T细胞 | 指 | 胸腺依赖淋巴细胞,起源于胸腺,在外周免疫器官成熟,
在脾或淋巴结中被激活,收到共刺激因子信号可分化为
杀伤细胞(主要是 CD8+ T细胞)或辅助性 T细胞(主
要是 CD4+ T细胞) |
记忆 B细胞 | 指 | 病原体初次感染后在生发中心内形成的一种 B淋巴细
胞,可在相同病原体再次感染时,促使机体迅速产生更
强的抗体介导的免疫反应 |
T细胞记忆细胞 | 指 | 某一病原体感染被清除后仍长期存在的抗原特异性 T
细胞,其可在再次暴露于相同病原体时迅速转化为大量
效应 T细胞,从而为相同病原体的再次感染提供快速
反应 |
CD4+T细胞 | 指 | CD4阳性 T细胞,又称辅助性 T细胞,是一类在免疫
反应中,尤其是适应性免疫反应中起重要作用的 T细
胞 |
CD8+T细胞 | 指 | CD8阳性 T细胞,又称杀伤 T细胞,对于针对胞内病
原体,包括病毒和细菌的免疫防护,及针对肿瘤的免疫
监视非常重要 |
SAE | 指 | Serious Adverse Event,即严重不良事件 |
AESI | 指 | Adverse Event of Special Interest,即特殊关注的不良事
件 |
PPS集 | 指 | Per Protocol Set,即符合方案集 |
L1蛋白 | 指 | HPV病毒主要衣壳蛋白,可自发组装成多聚体复合物 |
L1五聚体 | 指 | 由 5个重组表达的 L1蛋白相互作用自发形成的复合物 |
L1病毒样颗粒 | 指 | 由 L1五聚体进一步相互作用形成的与 HPV病毒结构
类似的复合物 |
CI | 指 | Confidence Interval,即置信区间 |
Spike蛋白受体结合域 | 指 | 冠状病毒刺突蛋白上的直接与人细胞表面的血管紧张
素转化酶-2(ACE2)受体结合的关键区域 |
人类杯状病毒科 | 指 | Human Calicivirus,杯状病毒科的两个属:诺瓦克样病
毒和扎幌样病毒,其是引起人类成人和儿童非细菌性急
性胃肠炎的主要病原体 |
减毒活疫苗 | 指 | 由人工定向诱变后产生的毒力减弱或丧失,但仍具有良 |
| | 好免疫原性的病原微生物制备而成的疫苗,其可诱导针
对相应病原微生物的保护性免疫反应 |
Shingrix | 指 | 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一种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已
在中国获批上市,中文商品名为欣安立适 |
Zostavax | 指 | 美国默沙东公司生产的一种减毒活带状疱疹疫苗 |
gE糖蛋白 | 指 |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表面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糖蛋白,在
病毒复制和传播过程中起关键作用 |
F蛋白 | 指 | RSV病毒表面的一种第一类膜融合糖蛋白,介导了病
毒和宿主细胞膜融合的过程,对 RSV感染至关重要 |
EV71 | 指 | 肠道病毒 71型,系肠道病毒的一种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以化学方
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反映了水
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是衡量污染物排放的一个主
要指标 |
BOD5 | 指 | The 5 Day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即 5天内好氧
微生物消耗的游离氧数量,用以间接表示水体被有机物
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
SS | 指 | Suspended Solids,即水环境研究治理中对悬浮物的简
称 |
NH3-N | 指 | 水(废水)中氨氮含量指标 |
KL01 | 指 | 公司自制氢氧化铝佐剂 |
KL02 | 指 | 公司自制且对标 MF59佐剂的一种含角鲨烯、吐温 80
和司盘 85的水包油佐剂 |
KL03 | 指 | 公司研发且对标AS01佐剂的一种基于脂质体并含单磷
酰脂质(MPL)和皂角苷(QS21)的佐剂 |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 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74250487A | |
证券简称 | 康乐卫士 | 证券代码 | 833575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8年 4月 14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3年 5月 14日 | |
注册资本 | 133,600,000 | 法定代表人 | 郝春利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 A2幢 201、202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 A2幢 201、202 | | | |
控股股东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 实际控制人 | 陶涛 | |
主办券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日期 | 2015年 9月 18日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 医药制造业(C27)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医药制造业
(C27) | 生物药品制造
(C276) | 生物药品制造
(C2760)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根据陶涛、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江林威华于 2021年 4月 16日签署的《北
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及 2021年 7月 29日签署的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天狼星集
团、小江生物和江林威华保持一致行动,并最终按照陶涛的意见进行表决和提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狼星集团持有公司 22.62%股份,天狼星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林威华、小江生物合计持有公司 31.24%股份,天狼星集团为
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陶涛持有天狼星集团 78.60%的股权,天狼星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小江生物和江林威华合计持有发行人 31.24%股份,陶涛可以
控制发行人 31.24%的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陶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66年 2月,本科学历。 |
1989年 7月至 2012年 3月先后就职于武警黑龙江森林总队黑河市支队、武警警
种指挥学院,于 2012年 3月退役;2012年 7月至今任黑龙江红河谷汽车测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 9月至今任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2年 10月至 2022年 5月 27日任孙吴冰河世纪试车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4年 5月至今任天狼星集团董事长;2014年 9月至 2022年 6月 24日任嫩江
红河谷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8月至 2022年 6月 6日任五大连
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12月至今任黑河众鑫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7月至 2022年 6月 2日任五大连
池市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 7月至 2022年 6月 7日任黑河合
作区红河谷新能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 4月至 2022年 6月 1日
任漠河红河谷汽车测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9月 7日任呼
玛县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 11月至今任海南红河谷汽车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康乐卫士是一家以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为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
事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重组蛋白
疫苗的研发,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
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
术平台等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 CHO细胞三个表
达体系,由此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
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构建了丰富的研发管线。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 10个重组人用疫苗在研项目,公司的三
价 HPV疫苗、九价 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 HPV疫苗(男性适应症)
在研项目均已进入Ⅲ期临床,十五价 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
准通知书,二价新冠疫苗、多价诺如病毒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
疫苗、多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重组疫苗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 |
究阶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报告期内,公
司亦基于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平台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少量科研用检测
试剂。 |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月—9
月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1,401,274,031.47 | 1,493,841,343.97 | 630,689,262.16 | 26,331,813.62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1,012,503,905.95 | 1,215,253,425.93 | 461,764,266.28 | -45,804,292.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股东权益(元) | 1,012,503,905.95 | 1,215,253,425.93 | 461,764,266.28 | -45,804,292.2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14.63% | 11.55% | 21.26% | 224.57% |
营业收入(元) | 887,876.00 | 274,778.78 | 86,084.51 | 13,407,288.36 |
毛利率(%) | 96.01% | 96.26% | 94.38% | 3.04% |
净利润(元) | -210,618,514.39 | -379,604,451.64 | -152,399,667.83 | -41,950,494.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 | -210,618,514.39 | -379,604,451.64 | -152,399,667.83 | -41,950,494.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元) | -211,246,349.98 | -277,876,524.60 | -156,740,713.35 | -44,196,205.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91% | -52.75% | 246.43% | 97.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 | -18.96% | -38.61% | 253.45% | 102.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5 | -3.38 | -2.09 | -0.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5 | -3.38 | -2.09 | -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 -199,183,344.85 | -204,653,319.82 | -104,499,548.43 | -14,791,035.4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19,362.16% | 79,437.68% | 136,506.63% | 171.21%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董事会的授权和批准 |
2022年 1月 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议案。
2022年 2月 1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于修改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 6月 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 8月 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依据发行
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范围,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 9月 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2022年 12月 2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
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的议案>的议案》。
2023年 2月 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依
据发行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范围,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 |
2022年 1月 21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2年 3月 2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于
修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 6月 20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2022年 10月 13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2023年 1月 11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
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的议案>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已通过北交所审核通过,已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乐
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59号)》。 |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000,000股(未考虑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
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的 15%(即不超过
1,050,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为 8,05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4.9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5.69%(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定价方式 | 通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 |
每股发行价格 | 42.00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不适用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不适用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5.54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4.52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1.56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7.58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9.29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18.91%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6.70%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犀牛之星-北
交精选巨鹿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翊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翊丰兴盛进取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进财稳健 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
进财稳健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翊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翊丰进财稳健 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
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
发行对象 |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具备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
投资者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40.00万股,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17.39% |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
排 |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29,400.00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33,810.00万元(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情况下)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26,662.41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30,801.98万元(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情况下)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737.59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情况下);3,008.02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其中:
1、承销保荐费:1,902.83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情况下),2,173.25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2、审计验资费:627.77万元
3、律师费:188.68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16.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33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情况下),1.34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
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余额包销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不适用 |
注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实现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尚未实现盈利,因此发行前市盈率、发行后市盈率不适用;
注 2: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3: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4.52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4.40倍; 注 4: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 1-9月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扣除库存股)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1.56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1.55元/股; 注 5: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6: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29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9.53元/股; 注 7: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 1-9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8: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 1-9月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加权平均金额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6.70%,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6.42%。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注册日期 | 1995年 10月 2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017814402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联系电话 | 010-60837150 |
传真 | 010-60833083 |
项目负责人 | 洪立斌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胡朝峰、赵洞天 |
项目组成员 | 张杨、许晨鸣、赫晓彤、邵永青、牛奔、余葭柔、陈柱汛、
叶懿霈 |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张学兵 |
注册日期 | 1994年 11月 1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E00018675X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号院正大中心 3号楼南塔 22-31
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号院正大中心 3号楼南塔 22-31
层 |
联系电话 | 010-59572288 |
传真 | 010-65681838 |
经办律师 | 慕景丽、李科峰、马嘉毅 |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毛鞍宁 |
注册日期 | 2012年 8月 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051421390A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 |
联系电话 | 010-58153000 |
传真 | 010-85188298 |
经办会计师 | 张毅强、唐晓军 |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