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9:07:24 中财网
原标题:特一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丽芳女士、许荣峻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荣峻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许丽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累计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1月 28日、2023年 2月 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荣峻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一致行动人许丽芳女士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许荣峻先生、许丽芳女士分别于 2022年 11月 28日、2023年 2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许荣峻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3%;许丽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9%。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许丽芳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许荣峻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股票代码002728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一致行动人:许丹青、许 松青、许恒青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许丽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900,0001.702  
合 计3,900,0001.7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许荣峻减持900,000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许丽芳减持3,000,000股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许丽芳11,075,0004.8328,075,0003.5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75,0004.8328,075,0003.52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许荣峻900,0000.393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393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许丹青71,415,00031.15971,415,00031.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415,00031.15971,415,00031.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许松青20,700,0009.03220,700,0009.0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00,0009.03220,700,0009.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许恒青3,364,7841.4683,364,7841.4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64,7841.4683,364,7841.46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07,454,78446.883103,554,78445.1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454,78446.883103,554,78445.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许丽芳女士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许荣峻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丽芳、许荣峻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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