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000425):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1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于 2023年 2月 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08,6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1262%,最高成交价为 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562,102.3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8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2月 15日至 2023年 2月 21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15,929.97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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