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21:27:39 中财网

原标题:保利发展: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保利发展 股票代码:60004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受行业政策、税收、金融、信贷等多种宏观政策影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充分重视对行业调控政策基调的研判与响应,较好地适应了行业调控政策基调的变化。由于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如果公司在未来经营中不能有效应对行业调控政策的变化,公司业务经营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信贷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密切相关。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较多的开发资金来支撑项目的运营;另一方面,银行按揭贷款仍是我国消费者购房的重要付款方式,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信贷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以及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成本。

(三)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开发用地总量日趋减少。如政府未来执行更为严格的土地政策或降低土地供应规模,则公司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项目开发所需的土地储备或出现土地成本的进一步上升,公司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契税等税种的征管,对房地产行业有特殊要求,其变动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销售、盈利及现金流情况。

二、经营风险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大,涉及相关行业广,合作单位多,要接受规划、国土、建设、房管、消防和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这对公司的项目开发控制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尽管公司具备较强的项目操作能力以及较为丰富的项目操作经验,但如果项目的某个开发环节出现问题,如产品定位偏差、政府部门沟通不畅、施工方案选定不科学、合作单位配合不力、项目管理和组织不力等,均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造成项目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

(二)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项目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原材料为土地与建材,土地成本与建材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本及项目收益率。如果未来土地成本或建材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产生存货跌价或者因购买原材料而现金流不稳定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经过多轮房地产调控之后,购房者愈发理性和成熟,对于产品品牌、产品品质、户型设计、物业管理和服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准确市场定位、满足购房者的需求,是房地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需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进行战略调整,充分重视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潜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总额、销售面积与金额等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下滑,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普遍出现下降。根据公司于 2023年 1月 6日发布的 2022年度业绩快报,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预计为 28,111,087.02万元,同比下降 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830,296.53万元,同比下降 33.17%。尽管 2022年下半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促进“保交楼、保民生”,但我国房地产行业仍面临调整,若未来上述情形未得到改善,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 80,368,671.10万元、98,474,154.30万元、109,701,859.14万元和 112,823,771.78万元;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79%、78.69%、78.36%和 77.91%。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持续符合“三道红线”绿档标准,财务管理的稳健性较强。但是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可能面临偿债的压力从而使其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915,531.57万元、1,515,589.53万元、1,055,121.72万元和-2,985,689.71万元。若未来公司项目拓展和开发策略与销售回笼情况之间无法形成较好的匹配,则公司或将面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三)存货减值风险
房地产项目投资在产品销售并结转收入以前都以存货形式存在,因此房地产企业存货规模往往较大。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8,400,143.50万元、74,147,538.37万元、80,965,646.27万元和 86,448,276.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6.52%、59.25%、57.84%和 59.70%。公司存货的变现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因在售项目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不畅,将对其偿债能力和资金调配带来较大压力。此外,若未来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相关房地产项目价格出现下滑,可能会造成存货减值跌价的风险亦对公司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四)营业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76%、32.26%、26.55%和 24.43%,受结转项目结构的影响,毛利率呈波动下降趋势。公司近一年毛利率下滑主要系部分低毛利率项目集中于今年结算所致,与行业趋势吻合。如果未来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房地产行业毛利率空间持续压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能否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受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三)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的销售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将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政策风险..................................................................................................................... 2
二、经营风险..................................................................................................................... 3
三、财务风险..................................................................................................................... 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5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9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2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4
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22
六、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2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2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2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30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31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3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3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37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38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38
四、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65 五、募投项目合作方基本情况....................................................................................... 67
六、募投项目结论性意见............................................................................................... 7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73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7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7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资金、资产占用及担保情况........................................... 7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75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6
一、政策风险................................................................................................................... 76
二、经营风险................................................................................................................... 77
三、管理风险................................................................................................................... 80
四、财务风险................................................................................................................... 81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83
六、不可抗力风险........................................................................................................... 8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8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9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00
四、申报会计师声明..................................................................................................... 10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04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0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保利发展、发行人、公司、 上市公司、本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南方集团、保利南方、 控股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司章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董事会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 2022年 9月末
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1,197,044.3418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保利发展
A股股票代码600048.SH
法定代表人刘平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号保利发展广场 53-59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房 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后期 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 装服务;酒店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二)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11,874,67337.69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511,611,4314.27
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019L- FH002沪其他491,870,2684.11
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57,138,8102.98
5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5,087,6452.80
6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259,0011.66
7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法人175,821,3001.47
8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 CT001沪其他137,536,6541.15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兴全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6,816,2520.98
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万能-个险万能其他115,137,2950.96
合计6,952,153,32958.07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 4,511,874,6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9%,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 7月 9日
注册资本10,0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号保利发展广场 4707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2278T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品零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南方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10,050.00100.00
合计10,050.00100.00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5,087,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通过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511,87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9%,保利集团实际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为 4,846,96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 2月 9日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28855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 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 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20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0100.00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间的控制关系框图如 下: 2、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状况
保利南方集团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保利南方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 9月 30日/2022年 1-9月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4,482.0514,008.05
净资产3,204.843,035.81
净利润190.59371.96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览
1、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酒店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成涵盖物业服务、全域化管理、销售代理、商业管理、不动产金融等在内的多元产业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地产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主要业务模式
1、业务流程
房地产开发流程较为复杂,涉及政府部门和合作单位较多,要求开发商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公司房地产开发简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2、采购模式
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建筑材料及相关设备,由于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主要是采用招标等方式总包给施工承包商,因此建筑材料主要由承包商负责采购。

发行人自行集中采购的商品主要为电梯、园林及精装项目所需的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近年来,随着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完成由“单一技术模块”向“产品线模块”的过渡,发行人集团采购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公司在不断增加集团采购规模的同时,积极推动采购范围由材料、设备扩展到工程服务。

通过建立并推进集团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优化采购流程,对招标范围、供方选择、招标流程、管理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发行人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和采购效率。发行人集团采购制度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单,通过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估,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管理能力。通过集团采购,公司对部分材料、设备及工程实现了规模采购,进一步提升了与主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加强了采购成本及质量控制。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公司属于“K70—房地产业”项下的“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行业概述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其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其发展态势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金融安全。过去二十年,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均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住宅改善性需求,构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原动力。

房地产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政府既可以通过金融等间接手段影响房地产市场,也可以直接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调控市场,相应的管理和调控力度也较大,政府土地出让制度、土地规划条件、行业管理政策、税费政策、交易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都直接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坚持“房住不炒”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管理机制,调控政策保持常态化严格化。需求端限购、限贷、限售、限签,满足购房条件的客户基数削减,常态化严控价格上涨。供给端土地竞拍要求自持、现房销售、政策性住房等,变相增加土地成本,降低周转速度,融资监管也日趋严格。

2、行业基本情况
1)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体运行态势稳定,2022年以来稍有下降
在房地产投资方面,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 9.9%,其中,住宅投资 97,071亿元。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 104,446亿元,均有所增加。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 4.3%,其中住宅投资 111,173亿元,均有所增加。2022年 1-9月, 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03,559亿元,同比下降 8.0%;其中,住宅投资 78,556亿元,下 降 7.5%。2019年-2021年全国经济增长稳定,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体平稳,运行态 势稳定;2022年 1-9月受宏观调控政策及疫情影响,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稍有下降。 2012-2022年三季度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全国房地产项目新开工进度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减速明显
近期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住宅销售规模下降,行业流动性承压,房企投资支出收缩,开工意愿减弱,项目新开工进度减速。2019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 227,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8.5%,增速比 2018年减少 8.7个百分点。2020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224,4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2%。2021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 198,8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1.4%。2022年 1-9月份,房屋新开工面积 94,7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8.0%。

2012-2022年三季度房屋新开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维持增长趋势,2022年以来稍有下降
从销售情况看,2019年-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保持了正增长的趋势,但增速稍有回落。201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0.1%;商品房销售额 159,725亿元,增长 6.5%。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2.6%;商品房销售额 173,613亿元,增长 8.7%。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179,43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 181,930亿元,增长 4.8%。2022年 1-9月份,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及疫情冲击下居民购买力及收入预期减弱,购房等大宗消费需求延后影响,另一方面受房企暴雷等因素影响,购房者对行业的信心仍在修复,观望情绪较重,商品房销售面积 101,42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2.2%,商品房销售额 99,380亿元,同比下降26.3%。

2012-2022年三季度商品房销售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全国商品房库存以 2020年为拐点,呈现上升趋势
商品房库存方面,2019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 49,821万平方米,较上年末减少 2,593万平方米。2020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 49,850万平方米,较上年末增加 29万平方米。2021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 51,023万平方米,较上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2022年 9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54,3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8.1%。

5)全国土地成交市场受政策及宏观环境影响较大,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房企土地购置成本稳步上升,2022年以来稍有回落
土地市场方面,受土地市场竞争激烈,叠加土拍要求趋严,带动成本持续上涨和行业资金面承压影响,房企投资能力减弱,减少了土地成本的支出。报告期各期,我国房地产业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分别为 25,822万平方米、25,536万平方米、21,590万平方米和 6,449万平方米,同比增速分别-11.4%、-1.1%、-15.5%和-53.0%;同期土地成交价款分别为 14,709亿元、17,269亿元、17,756亿元和 5,02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7%、17.4%、2.8%和-46.2%;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成本分别为 5,696元/平方米、6,762元/平方米、8,224元/平方米和 7,790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0.02%、18.7%、21.6%和-5.3%。

2012-2022年三季度土地成交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行业特点
受益于人口红利、经济增长推动的需求上升以及住房货币化改革等政策红利带来的需求释放,中国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十几年间经历了高速增长。目前中国城镇化率提升放缓,房地产行业容量总体稳定,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下,龙头企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2019年,全国 TOP10房企销售额市占率为 28%,过去 3年市占率每年提升 1.5-2个百分点。预计到“十四五”期末,资源将进一步向行业头部企业集中,头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长期前景依然向好。

(1)行业增速将放缓
201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由高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过渡。同时,受益一二线城市新增供应预期增加、需求充裕且支付能力较高,一线城市成交保持低位回升、二线整体平稳。

城市市场回调的压力主要集中在需求透支和购买力不足的大部分三四线城市和部分弱二线城市。

2021年以来,政府多次重申“房住不炒”定位,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不断趋严,行业基本面进入下行周期,商品房销售呈现增速放缓趋势。2021年以来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增速逐月回落;同时,房地产开发投资动力减弱,房价同比涨幅也继续回落。

此外,房企主体违约事件自 2021年起加速,2022上半年持续发生。虽然信用端仍有诸多问题尚待解决,整体来看近期国家政策持续发力,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诉求且在需求端部分城市放开限购限贷政策,未来房地产行业增速将放缓,但总体容量将保持稳定。

(2)供需改善保障自住性需求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意识逐步提高;而政府对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以及行业自律性也将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将更具效率地调节,使市场供需关系日趋合理。随着我国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居民自住性房地产将得以保障并逐步增长。同时,由于房贷政策、房屋买卖税收等政策的变化及调整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抑制了投资性需求。在国家鼓励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发展的政策下,住房供应体系将逐步实现多样化。

(3)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已经涌现出相当一批具有良好口碑、资金实力雄厚、具备高水平开发能力的企业。同时,土地供应市场日益规范,并愈趋市场化,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行业的进入门槛将越来越高,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将成为主要企业的发展方向,未来的行业格局可能在竞争态势、商业模式等方面出现较大转变,重点市场将进入品牌主导下的精细化竞争态势,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逐渐难以在与行业巨头的竞争中取得先机。部分优质房企通过收并购,可以降低成本获取大量土地储备或其他优质资源,资源转而向行业龙头优势企业聚集,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同时,行业领导企业将逐渐明确定位,在房地产细分领域不断提升实力,进行差异化竞争。

(4)房地产企业相关多元化发展已成趋势
行业增速放缓背景下,房企逐步加大开拓新业务板块,依托原有的房地产开发资源,通过谋求主业相关多元化发展以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众多房企主要是以地产业务为轴心进行延伸,如目前已初具规模的长租公寓、产业地产、养老地产、物业管理等细分领域。可预见的人口结构、消费结构、居住结构的转变将支撑相关产业成为房企新的利润增长点。

(5)结构性市场分化成为常态
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长江中游、成渝五大城市群占据我国房地产市场较大份额,受城市发展阶段、因城施策及城市规划利好等因素影响,其市场行情也显现分化格持力度等城市基本面是决定市场行情的核心变量,城市分化将成为常态。

(二)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壁垒
(1)资金壁垒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占用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一方面,土地出让制度和各项交易规则的不断完善,使得原本隐藏的土地价格被释放,房地产开发商获取土地成本逐步抬高。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预售回款,融资渠道单一。在上述背景下,资本实力和资金运作力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核心竞争要素,对于土地资源获取的竞争逐渐转化为资本实力和资金运作力的竞争。因此,在资本市场中积累了良好信用品牌的房地产企业,能够凭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获得竞争优势。

(2)规模壁垒
近年来,宏观调控加速了房地产企业优胜劣汰,我国房地产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在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情况下,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份额将更加集中于领先梯队企业。同其他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特征一样,房地产业呈现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卓越的战略管理能力、内部经营管理能力和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是房地产企业运营中控制单位成本的关键要素。房地产企业要到达规模经济效益,同一地区的项目需达到一定规模,并构建高效的营销网络及合理的管理策略,以降低长期平均成本。

(3)管理壁垒
在“房住不炒”、房地产行业去金融化和全国疫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居民消费信心复苏疲软,房地产市场整体供需两弱,房地产开发行业整体发展速度减缓,同行业上市公司利润率下降,对于同行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成本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面提升开发运营效率,提高公司周转速度,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

2、公司竞争优势
(1)前瞻的战略引领
公司成立之初即确立了房地产开发主业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握住了中国城镇化进程及行业发展机遇。同时,在行业周期波动中,公司深刻理解行业发展特点,精准研判行业发展方向,并始终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坚持普通住宅开发和核心城市深耕,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和国家产业方向高度契合。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模式和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公司根据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行业发展变革,提出了“打造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不动产生态平台”战略愿景,构建了涵盖商品房、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公寓等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了地产开发销售、商业运营、物业服务、资产管理、不动产金融等全产业链业务格局。

(2)持续稳健的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秉承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恪守央企责任,凭借踏实稳健的管理作风,有效应对周期波动,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践行精益管理原则,搭建精益体系,强化管控监督,将精益理念贯穿业务全流程,为公司发展提质增效。公司坚持稳健安全的投资策略,始终保持理性谨慎的投资态度,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均衡稳健,债务期限及类型合理,各项指标满足“三道红线”的绿档企业标准,兼顾风险防范与规模扩张能力。

(3)多元化资源获取方式和优质的资源储备
公司拥有丰富的资源获取经验,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体系,准确把握市场节奏,深度挖掘资源价值,保障投资决策的高效性与准确性。同时,公司具备多元化的资源拓展能力,构建了涵盖招拍挂、城市更新、产业拓展、兼并收购等在内的资源获取体系,形成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保障公司能够持续获得低成本项目资源。

凭借着出色的资源获取能力,公司储备了质地优良、规模合理的土地资源,近年来38个核心城市储备资源始终保持在 75%以上,住宅货量占比超 80%,资源储备满足公司 2-3年的开发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企业文化形成强大的人才竞争力
公司管理团队人员稳定、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能够及时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及市场格局,保持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公司持续完善激励机制,构建股权激励与项目跟投相结合的长效激励体系,将公司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统一,具备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同时,公司将军旅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相融合,建立了权责明确、科学灵活的决策体系,并通过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组织监督等机制,打造出务实、规范、执行高效的团队,保障公司战略高效落地。

(5)行业领先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大型中央企业保利集团控股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也是旗下房地产业务的主要运作平台。央企龙头是公司特色鲜明的品牌符号,提升了市场对于公司的信赖度与认可度,使公司在多元化拿地、合作开发、低成本多渠道融资、产品销售等方面均具备突出优势。公司自身严控质量安全、强化工程管理,产品质量、服务均在消费者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保障房、租赁住房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始终践行央企社会责任,在 ESG领域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21年,公司首次入选央企 ESG先锋指数、恒生 A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不断强化有诚信、有担当、有作为的形象,提升品牌价值与影响力。

2021年末,公司已经连续十二年蝉联“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公司品牌”,连续十九年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称号,综合实力位列第二名。

(6)创新进取的企业精神
“敢于创新、积极进取”是公司保持基业长青的核心优势之一,公司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拼搏姿态,不断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自我创新与突破。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的激励考核机制,在管理层持股、股权激励、员工跟投等方面均为央企地产的先行者和领先者。

公司坚持以体系改革、机制创新、资本运作等为手段,持续提升业务市场化水平及竞争力。公司在拥抱竞争的同时,始终对市场保持开放的合作态度,致力于与其他优质房企合作共赢,共同享受行业发展的红利。

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新趋势与市场新特点,基于“打造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不动产生态平台”战略愿景,坚持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美好生活服务、产业金融等业务集群共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不动产投资开发是公司坚定的主业方向,公司将坚持做强做优开发业务。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引领下,坚持产品的刚性及改善性需求定位,回归房屋居住属性,不断提升产品设计与配套服务水平;坚持“中心城市+城市群”的城市深耕策略,提升城市研判精准度,把握区域市场结构性机会;发挥央企资源整合优势,创新拓展方式,加大城市更新等多元化拓展力度;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程,落地精益管理模式,细化考核与激励机制,促进运营效率提升。

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原点,围绕“让美好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公司将积极发展和培育不动产产业链业务,在做好主业协同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不动产生态产业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化水平,聚力打造新的行业标杆。一方面,以产业链价值挖掘与资产经营为主线,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巩固物业等板块的龙头地位,提升商管、公寓、会展等板块的运营能力与市场化程度,大力孵化健康养老等产业,完善综合服务布局;强化自持物业管理,打通全周期经营管理机制,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另一方面,以产业金融服务为基础,继续提升房地产基金管理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加强产业链投资及资本运作能力,推动产融结合,充分发挥产业金融在探索布局新兴战略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秉承“积厚成器、迈向卓越”的发展理念,坚持“和者筑善”的核心价值观,塑造行业领军、客户喜爱、社会尊重的领导力品牌,打造质量更高、效益更佳、结构更优的成熟的不动产生态平台,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卓越上市公司。

为实现公司的上述战略目标,公司已采取如下措施及取得如下实施效果: 1、加强城市研判,加大深耕力度,确保规模优势
深化国内布局,坚持“中心城市+城市群”城市深耕策略。继续做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布局,努力做大中部、西南、海陕等发展迅速的经济圈规模。加大城市更新力度,提高项目有效转化。重点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强化全国重点一类城市,鼓励有政策环境的子公司稳健介入。健全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提高项目转化效率。

2、坚决贯彻标准化,强化经营意识,做实精细化管理
加速开发建设,提高周转效率。一是持续完善货量结构,控制商办物业、自持物业的获取数量,保证持续的优质资源供应;二是提高项目前期效率,加强市场及客户研判,提高定位效率及质量;三是实现住宅产品 80%标准化应用率,落实“四个一套”标准化;四是提高去化率,加强市场研判和营销能力,管控供货节奏。

扎实专业基本功,落地精细化管理。一是做好大军团、高周转增长下的品质管理提升,工程品质保持稳定;二是进一步推动建造体系升级,建造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三是落地客户战略,确保交付品质持续向好、客户满意度处于稳定水平。

3、以成本管理创造价值为中心,三步走打造成本领先优势
一是储备资源,修炼内功。实行标准化管理下的五位一体,促进各专业线形成全成本意识。二是开拓资源,精益求精。对内实行精细化运作,落实责任成本管控。对外拓宽供方招募渠道,推行在线招投标系统。三是扩大领先优势,强化竞争力。打造合作共赢的生态链体系,培育、扶持、收购相关产业链公司,提升上下游整体协同效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综合实力连续多年稳居行业前五,央企第一。2022年,保利发展位居《福布斯》世界排名第 189位,位居上榜中国房地产企业榜首,排名跃升 12位,荣获行业领导品牌前三。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2022年保利发展销售额排名行业第二。

(三)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1、打造价值创造型财务管理体系,提升财务运营引导作用
抓好以资产效益效率提升为核心的财务结构管理,做好资产负债率管理,匹配好经营资产与持有资产的比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全流程财务运营管理,从“投融管退”全流程动态分析和监控财务指标,提供风险预警,建立管理报告体系。优化财务组织架构,保持总部-平台的两层财务管理架构和财务条线垂直管理不变,在总部财管中心设立集中支付中心,并逐步形成全国整体的共享中心架构模式。

2、强化自持物业管理,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加强资源统筹,开展全系统资产盘查,优化自持物业结构。完善平台公司资产管理组织保障,增加自持物业的二次立项、二次定位,形成统一管控体系。不断优化调整产品定位、成本投资和经营方案,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形成经验沉淀。搭建统一平台,多方位探索资产证券化、REITs等金融退出渠道,打通“投、融、管、退”的全周期经营管理机制。

3、加大房地产相关产业培育力度,集中资源打造行业标杆
加强行业趋势研判,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依据。建立赛马机制,进行适当的行业聚焦,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加速培育行业标杆。物业、经纪板块要巩固龙头地位,谋求更高增长;购物中心、会展、酒店及公寓要力争进入行业前列,大力孵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推动产融结合,充分发挥产业金融在探索布局新兴战略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将产业金融板块打造成为公司十四五期间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即 2022年 12月 30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公司围绕“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构建“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以综合服务与不动产金融为翼”的不动产生态平台。基于以上发展战略,公司的投资主要围绕着房地产开发业务或通过其他综合服务、不动产金融服务协同主业发展,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账面金额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 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13,337.57--
2衍生金融资产20,022.02--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0,784.0174,016.570.37%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168.94--
序 号项目账面金额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 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5长期股权投资10,085,518.2228,910.950.14%
合计10,392,830.76102,927.520.51%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为 20,134,625.7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0.51%,不属于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13,337.57万元,主要为公司发行的 ABS或者基金公司作为资产发起机构发行的 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满足合作条件而配建学校进行的教育投资及投资于海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0,022.02万元,均为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中为对冲外汇波动风险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40,784.01万元,主要系从事房地产开发服务或围绕其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其中,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74,016.57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账面金额主营业务是否为财务 性投资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 A”)72,672.06高速公路、桥梁的建 设施工,公路、桥梁 的收费和养护管理业 务等
2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山光大”)1,200.00货币金融服务
3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文化”)144.51演出与剧院管理、艺 术品经营与拍卖、影 院投资管理等
粤高速 A系 A股上市公司,保利文化系港股上市公司。公司投资粤高速 A是基于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设计与开发的战略考虑;投资保利文化系希望加强在文化教育产业的协同。由此,公司投资上述公司系围绕主营业务的发展与延伸。但考虑到公司与粤高速 A尚未有具体的合作项目落地,公司对保利文化的持股比例极低,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韶山光大主要由光大银行、三一集团、保利发展、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为韶山市城市建设等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但考虑到其主要从事货币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因此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 33,168.94万元,为对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中精众和养老照料中心的投资。

其中,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其分工落实方案,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参与发起,有关中央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其主要投资于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公司对其的投资系响应中央脱贫号召,且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中精众和养老照料中心主要从事养老业务,提供养老生活护理、居家养老上门以及老年营养餐等服务。公司对其的投资系围绕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 10,085,518.22万元,主要系从事房地产开发服务或围绕其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其中,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28,910.9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金额主要投资方向
1广东粤财金融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8,380.31投资粤财金科,旨在双方围绕社区消费等普惠金融 业务共同打造小微零售金融云平台,为业主提供更 丰富的社区金融服务。但鉴于发行人仅参股粤财金 科,且与其业务协同规模较小,因此从谨慎性的角 度,将发行人对粤财金科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西藏鹏鼎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331.16投资国厚资产,其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的处置、经 营与管理业务。发行人投资其主要系希望双方在不 动产等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上开展合作,与主业相 关。但鉴于其尚未与发行人有合作项目落地,从谨 慎性角度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珠海信保晨星卓越股权199.48投资珠海金智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
序号项目账面金额主要投资方向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提供企业级 RPA平台等的数字员工整体解决方案。 但鉴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从谨慎性角 度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为 20,134,625.7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0.51%,不属于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有关规定。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行业迎来积极政策,将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2022年 11月 2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中国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 5项措施,包括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优质房企有责任落实中央政策,积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在“保交楼、保民生”领域做出积极贡献。

2、房地产行业走向良性发展,市场趋势逐渐明朗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坚定落实“房住不炒”,强化土地、金融、财税端的调控力度,不断巩固房地产长效机制成果。随着行业长效机制的不断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不断丰富,房地产行业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阶段。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响应“保交楼、保民生”号召,积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
2022年 11月 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5项措施”提出“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广州保利领秀海、西安保利天汇、大连保利城等 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央企上市公司,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关于房地产行业“保交楼、保民生”相关政策号召,为房地产行业改善“保交楼”问题,实现“保民生”的目的提供坚实助力。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改善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压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应对未来市场变化的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充足的现金流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保利发展作为全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分布广泛,产品类型丰富,拥有大量优质土地储备。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保利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 2月 9日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28855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 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 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35,087,645股;通过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 4,511,874,673股,合计持有公司 4,846,962,318股,持股比例为 40.4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除保利集团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与保利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利集团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2、与保利南方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利南方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2022年 12月 30日,公司与保利集团签订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2022年 12月 30日
(二)认购情况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向认购人发行的发行价格与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同。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竞价程序进行竞价,认购人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保利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继续参与认购。

3、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将向认购人和其他特定对象同时发行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81,914万股(含 81,914万股)。认购人承诺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并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现金、并且按前述条款所述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股票数量在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价格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4、限售期: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发行人对此不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5、支付方式:认购人应在本协议生效条件所述的全部批准均已获得并与发行人就具体认购股份数量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公告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资金全额缴付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如本次发行结束前,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进行调整。

(四)违约责任
各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协议。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保利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 10亿元。除保利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保利集团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保利集团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保利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继续参与认购。

(五)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1,970,443,41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1,914万股(含 81,914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广州保利领秀海669,782145,000
2西安保利天汇558,010125,000
3大连保利城321,844110,000
4合肥保利和光熙悦312,83590,000
5中山保利天汇486,12185,000
6南京保利阅云台485,96485,000
7西安保利锦上311,32380,000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8南京保利燕璟和颂522,96480,000
9合肥保利拾光年255,49865,000
10广州保利和悦滨江333,46955,000
11广州保利锦上256,69650,000
12南京保利扬子萃云台383,33250,000
13合肥保利珺悦151,37340,000
14莆田保利建发棠颂和府416,49240,000
15补充流动资金150,000150,000
-总计5,615,7031,25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保利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认购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包含保利集团,保利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保利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发行对象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970,443,418股,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 4,511,87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保利集团持有保利南方集团 100%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 335,087,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合计持有公司 40.49%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保利南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保利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 12次临时董事会、2023年第 1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于 2023年 3月 10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公司已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保利集团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万元)
1广州保利领秀海669,782145,000
2西安保利天汇558,010125,000
3大连保利城321,844110,000
4合肥保利和光熙悦312,83590,000
5中山保利天汇486,12185,000
6南京保利阅云台485,96485,000
7西安保利锦上311,32380,000
8南京保利燕璟和颂522,96480,000
9合肥保利拾光年255,49865,000
10广州保利和悦滨江333,46955,000
11广州保利锦上256,69650,000
12南京保利扬子萃云台383,33250,000
13合肥保利珺悦151,37340,000
14莆田保利建发棠颂和府416,49240,000
15补充流动资金150,000150,000
-总计5,615,7031,25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保利领秀海、西安保利天汇、大连保利城等 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与公司主业紧密相连,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广州保利领秀海项目
(1)项目情况要点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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