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A (016711):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 基金代码 016711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A 016711 基金管理人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2023年2月28日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年2月28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李倩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1日 其他 本基金为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可投资于合计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20%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权益类基金、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和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权益类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所指的权益类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以及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股票(含存托凭证)、权益类基金、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 1、 资产配置策略 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中债券、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动态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2、 债券投资策略 3、 股票投资策略 4、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5、 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准 (税后)×5% 风险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特征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基金过程中收取: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A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非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M<100万元 0.60% 0.06%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0.04% 认购费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0.02% M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0元/笔 M<100万元 0.80% 0.08% 申购费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0.05% (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0.03% M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0元/笔 N<7日 1.50% 100%归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100%归入基金资产 N≥30日 0% 注:上述适用差别化费率的养老金客户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 (2)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①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②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③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④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⑤代理投票。⑥汇率风险。⑦资产分配。⑧港股通额度限制。 (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除普通股票投资可能面临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如投资存托凭证可能还会面临以下风险: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 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2)发行人采用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3)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4)交易机制相关风险。 5)存托凭证退市风险。6) 汇率风险。7)其它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5)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6)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7)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8)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 出于反洗钱、制裁、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业务规则》、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追加认购/申购被拒绝、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9)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10)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的外包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运营服务事项外包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届时因基金服务机构不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资质要求或因服务机构经营风险、技术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 可能使得运营服务事项发生差错,给本基金运营带来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详情请关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blackrock.com.cn)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详情请关注《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制度》及基金管理人于公司网站披露的相关规则,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接受基金管理人为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为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需或为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向相关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份额登记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如您对前述安排有异议或需要更多信息方可作出购买本基金的决定,请先联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提交本基金的认购/申购申请,即表示基金投资者自愿接受上述安排。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lackrock.com.cn] 客服电话:400-002-6655(免长途话费) 1、《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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